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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温树英 《法学评论》2004,22(1):106-112
为实现建立单一保险市场的目的 ,欧共体理事会分阶段地分别在非寿险和寿险业务方面发布了一系列不同的指令。指令不仅涉及保险公司授权条件和保险业务条件的协调 ,而且涉及分支机构的设立、跨境服务的通知程序、信息的强制提供、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等与设立权利和提供服务自由有关的规定 ,以及总机构位于共同体外的保险公司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等。相互承认原则、母国控制原则、最低限度的协调原则是欧盟保险市场一体化的主要法律原则。在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 ,欧盟采纳的是共同市场的方法。就保险服务指令的未来发展而言 ,可以说 ,法典化是其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
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适用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延伸,保险人明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卖告知义务而仍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得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更是将这一规则纳入其中。本文对失权及保险入解除失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方法论基础实为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3.
一、欧盟存款保险制度的由来存款保险制度又称为存款保险计划。1986年1月,欧共体委员会第一次正式提出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计划。1987年,欧共体发表了有关共同体内存款保险计划的建议。1994年5月30目正式出台了《欧共体存款保险计划指令》(以下简称《指令》)这标志着存款保险计划在欧共体的正式建立。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灵魂,也是保险法的独特范畴,其所应归附的主体如何影响着保险利益法律规则设计的合理性及其防止道德危险功能的发挥。而保险合同的权利结构决定着保险利益所须归附的主体,所以在设计保险利益主体规则时,必须明了保险合同权利结构与保险利益归附主体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保险法上关于保险利益主体的规则存在着诸多失误,这会影响人们通过保险合同实现其生活目的,妨碍保险利益规则防止道德危险功能的发挥。在未来保险法修订时,立法者须在确切理解保险合同权利结构与保险利益应归附主体之间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5.
论保险利益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保险利益原则及其目的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利益构成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具有基础评价意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或者为财产和财产利益,或者为人身和人身利益,但投保人对之应当有利害关系或者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所谓利害关系或者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对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并无本质的差别。 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和消化损失”的功能。但是,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其目的因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而有些差异。  相似文献   

6.
欧盟关于保险合同法律适用规则的《罗马条例Ⅰ》第7条自面世以来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它因错综复杂而受到褒贬不一的评价.本文认为其选法格局宏观上是依保单持有人是否需要特别保护为考虑因素,将保险合同重新分为两大类;微观上分别对再保险合同、大规模风险保险合同、大众风险保险合同以及强制保险合同进行考量,并重点分析了承保大众风险合同法律选择规则的若干问题,如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欧盟成员国的具体情况,最后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蔡忠良 《法制与社会》2011,(27):241-242
随着历史和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利益自身的涵义也经历相应的变化。法律对保险利益的有关规定,彰显出了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地位——它关系着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效力。保险利益的重要性被认同的是同时,关于其本身的涵义和保险利益主体的范围也引来了更多的争议。因此本文拟对保险利益的涵义和利益主体范围做一次梳理。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对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其存在是一种客观的趋势,但格式化保险合同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我国制定了规范格式化保险合同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相关法律在规制格式化保险合同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只有用全面的手段进行规制,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合同的公平与正义性。  相似文献   

9.
英美与大陆两大法系之下的保险代位权制度都长期秉承不以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定性.近年来,中间性保险合同的拓展对保险代位权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制度需求,但是,由于此类保险合同具有损失补偿缺乏一致性以及改变被保险人优先受偿模式等特殊性,法定代位权制度无法在这一领域得以有效推行.而约定代位权制度则将其效力建立在保险合同当事人意志的基础之上,从而有助于克服这一制度障碍,并最终从整体制度的层面来缓解法定代位权制度所面临的刚性化困境.  相似文献   

10.
叶林  郭丹 《法学杂志》2012,33(8):31-39
保险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关系,不宜简单地归入合同或商业行为。保险以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为目的,有别于投资工具和射幸合同。在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具有独特的地位,是保险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被保险人的地位取决于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却要兼顾法定主义调整方式的适用。学术界常将被保险人列为保险合同关系人,此种做法不利于准确表达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现代保险法思想。  相似文献   

11.
保险损害补偿是保险合同法上诸多制度体系的一个基石。我国保险立法虽确立了该原则并初步构建了制度体系,但由于该原则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上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迄今学理解释上对该原则多“食而未化”,仍有诸多观念上的错误或认识上的误区。本文运用法解释学、法史学及比较法学等分析方法,从保险损害补偿的范畴分析入手,对该原则的内核、规范目的、适用范围及其例外等作了深入阐释,以正本清源。从保险损害补偿原则及其制度的适用角度来考量,主张摒弃我国现行保险法所采的“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之“二分法”,代之以“补偿性保险”与“定额性保险”之“二分法”,以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2.
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的保险私法是我国保险法典的基础,制订符合保险私法原理和我国实际情况的保险私法应该是这次修订工作坚持的基本准则。这次修订应注重对现代保险合同法与保险组织法原理的认识与贯彻,着重对保险合同法、保险组织法及保险监管法的体系化的技术处理。  相似文献   

13.
何丽新  陈诺 《政法论坛》2021,(1):101-111
在利他保险合同下,我国保险法赋予投保人较强"任意性"的合同解除权,此造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请求权的落空,有违"利他"之初衷。《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虽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赎买权"维系利他保险合同的存续,但却难以切实实施。借以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合性、必要性以及比例性三个子原则对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制度予以审查,投保人任意解除权制度的目的虽然正当,但是所采取的手段与其目的不相匹配,应当对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进行限制。在我国的保险合同的框架下,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非为同一人时,尽管被保险人居于保险保障的核心地位,但对其合同利益的保护尚未达到足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程度,仍应以投保人作为合同当事人行使利他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且限于保险合同成立后至保险事故发生前行使。投保人解除利他保险合同前,应履行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义务,以满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解除合同的知情权,从而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赎买权"。同时,投保人解除权的限制不仅仅包括对其积极解除合同行为的限制,还应当包括对其特定情形下消极不解除合同行为的限制,全面衡平利他保险合同下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三方利益。  相似文献   

14.
结构主义法学视角下,我国《保险法》第16条具有双重结构,对双重结构进行"法律后果"等多层次设问及解析,可以获取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的立法以及法律适用层面的完善路径。第4款和第5款应当增加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前提;保险人在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之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丧失解除权;发现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发拒赔通知书和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顺序。"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替换为"重要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实质是与保险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未告知的事项应当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5.
海上保险代位权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上保险代位权相对性地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民法债权制度功能的进一步发展。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属性为债权的法定转移。海上保险代位权兼具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海上保险代位权制度应予以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保险合同的成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针对我国保险领域里对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所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 ,运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 ,论述了保险合同 (包括海上保险合同 )的成立要件 ,并提出了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三项原则。文章还就当前我国所出现的保险营销员的特殊现象 ,阐述了此种现象对保险合同成立的影响 ,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由于欧盟尚无统一的欧洲合同法,各成员国合同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差异成为欧洲共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阻碍之一,因此研究欧盟区域内冲突法意义上的强制性规则十分必要。基于现在欧盟无冲突法意义上关于强制性规则的立法,笔者试图依据欧盟成员国缔结并适用的罗马公约从冲突法的角度解释不同类型的强制性规则,分析它们的不同之处,并比较具代表性的欧盟成员国的强制性规则,同时讨论欧盟这一层面的现行规定及发展。  相似文献   

18.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其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有所差异,现行《保险法》对此的规定很不完善。其中,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时效和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溯及力这两项规则的适用极大地困扰着保险合同的违约救济,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利益攸关,因此,充分了解保险合同解除的类型,把握解除权的行使和时效,澄清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9.
In July 2007 the English and Scottish Law Commissions published the consultation paper Insurance Law – Non-disclosure and Breach of Warranty (hereafter LCCP) which sets out in detail the Commissions' provisional proposals for the reform of insurance contract law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he key areas of utmost good faith, warranties and agency. This article analyses, from a critical standpoint, the LCCP's principal conclus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It begins by noting, as a means of demonstrating that the current reform process should be informed by modern industry practices, that the ways in which modern insurance contracts are concluded differ significantly from those when insurance law was last reviewed by the Law Commission in 1980. The article then discusses the dichotomy between consumer and business insurance given that this distinction underpins the LCCP and its approach towards reforming the pre-contractual duty of good faith. By way of backdrop to the analysis, we consider the approach taken towards reforming the law governing intermediaries acting for prospective assureds during the disclosure process. Finally, the proposed rules for warranties and similar terms are examined. It is argued that the proposal to retain continuing warranties in business insurance contracts will, if implemented, represent a missed opportunity to rid insurance contracts of terms long criticised as draconian and disproportionate in their effec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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