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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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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新公布并于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只是部分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还远不能说是我国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然而前科消灭制度在国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法律确认.探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免除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和累犯情节,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可以说已经在刑事立法的架构中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除制度。然而一个制度的真正有效实施,需要一套相应的措施来支撑。因此,对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的相关实施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党日红 《河北法学》2011,29(5):180-183
前科制度同为中国与俄罗斯联邦刑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刑法第100条对此做了高度概括的规定,无适用对象之别,也不存在消灭问题,对于前科的概念也有多种认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于第86条、95条对前科概念、前科的消灭与撤销、未成年人前科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将前科概念法定化,前科是可以消灭或者撤销的;特别是其对未成年人前科制度的专门规定,较为宽缓而彻底,可以激励有前科的未成年人弃恶从善,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刑法谦抑原则在少年司法中的反映,有利于修复被犯罪侵害的各种社会关系,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顺利地回归社会。未成年人刑事前科消灭制度是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且也成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刑事立法的趋势。本文在分析我国各地试行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践做法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潘松萍  王夷 《法制与社会》2011,(13):42+44-42,44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制度,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必将面临诸多困难和困惑,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现代刑法理念必将不断深入人心,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也必将从无到有,越来越完善。本文将从司法保障、行政支持、文化氛围和社会合力这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我国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6.
继《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刑法》第100条第2款关于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在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相关刑事记录予以封存的构想。可以说,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对前科报告制度作了修改,免除了未成年人的部分前科报告义务。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未成年人前科记录消灭制度飞研究仍然很有意义。本文以贵州瓮安对2008年"6.28"事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试行违法及犯罪记录办法的实践为例进行调查研究,并结合全国各地类似实践所取得的成果,对该制度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的界定和程序性规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正伴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被纳入刑事法律制度之中,前科消灭逐渐成为刑事研究中的热门话题,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也被提上日程。我国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一个过早辍学的孩子,低垂着头,眼睛里闪着泪花说:"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看我,大家看到我都躲着走,时光要是能够倒流该多好啊!"  相似文献   

9.
我国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免除报告的制度,已经载入刑法。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该规定仅仅免除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并不意味着其犯罪记录的消除。此外,不同地方对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理解和操作也难完全一致,这也使得该制度的实施一直处在局部范围内。因此,如何规范这个制度的适用,充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实现设想效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张蓉 《政法学刊》2006,23(4):76-79
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前科的规定不能作为界定前科概念的依据。前科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前科的永久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应加强对前科制度的研究,时机成熟时设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以完善前科制度,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应有的关怀。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刑事诉讼法》大修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在提炼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视野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点的基础上,深挖此次大修给我们正在或即将探索的合适成年人在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带来的挑战,并试图寻找对策。  相似文献   

12.
朱笑延 《法学家》2022,(1):68-83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舆论诉求与刑法回应已然发展成为一对既密切关联、又有所区别,甚至存在矛盾冲突的新力量,深度嵌入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治理的复杂格局之中。引入长短期记忆网络(LSTM)对14058条新浪微博相关评论文本进行情感分类,分别统计正向、中性、负向情感的高频词,可以数据化呈现社会舆论的具体诉求与刑法回应的实际效果。面对社会舆论对刑法功能的过度期许、对保护理念的极度排斥、对规范设置的明确否定,刑法采用了分散式功能叙说、不能“一放了之”的话语体系置换、年龄整体下调与多重限制并行的回应策略。然而,这一回应策略导致社会舆论对刑法的功能期许不降反升、保护与惩戒的理念认可度更加失衡、限制性规范存在异化风险。刑法应在理解、尊重社会舆论的演化逻辑与核心诉求的前提下,逐步缩小功能诉求与治理供给的偏差,以惩戒理念的强调带动保护理念的培植,寻找支持个别下调的正当性基础,探索“舆论诉求—刑法引导—社会互动”的“杜鹃—鸳鸯模式”。  相似文献   

13.
This publication seeks to explore whether the position of juvenile offenders vis‐à‐vis the Cambodian criminal law has changed with the passage of the new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whether this change has been positive or otherwise. The quality of this change will demonstrate to the reader whether the overall process of the reform of the juvenile justice component of the Cambodian system of criminal justice, which spans the last fifteen years and has been fund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been a success. The author limited the scope of this inquiry to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various domestic laws applicable to juvenile offenders and did not include comparisons with international law, model laws or juvenile laws of other states. Being the first publication of its kind, this analysis limits its claim to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statutory provisions rather than ‘practice notes’ which have yet to develop.  相似文献   

14.
曾新华 《法学杂志》2012,33(6):77-81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除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外,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记录封存也应参照适用,而且,从长远来看,应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在法律效力上应严格限定但书中"国家规定"的范围,并协调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适用主体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外,还包括知晓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有关机关、单位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知晓其犯罪记录的个人。为充分发挥该制度的重要价值,应当将其"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试论刑法中的被害者过错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高维俭 《现代法学》2005,27(3):123-128
被害者过错问题是被害学理论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被害者过错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刑法学意义,而这一问题虽已在不同程度上被各国刑法学界意识到,并在立法中有着片段性的反映,但问题没有被系统化地认识和规制。根据其对刑事事件发生的影响力大小及性质的不同,具体被害者过错可以被分为迫发行为、引发行为、激发行为和触发行为等几个层级,并和加害者刑事责任的大小呈反比对应关系。抽象被害者过错有着与此一致的道理。在刑法及一些相关法律中确立完整、系统的被害者过错制度,意义显著。  相似文献   

16.
韩旭 《证据科学》2012,20(2):165-176
辨认笔录作为新型的证据种类为新《刑事诉讼法》所确认,在辨认程序缺乏立法规制的情况下,如何对其可靠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成为实践中的难题。"两院三部"联合制定的《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初步确立了辨认结果的审查判断规则,为法庭审查和采信辨认证据提供了一定的根据。但是,在辨认录像制度、见证人在场制度以及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尚未有效确立的情况下,对具有"传闻证据"性质的辨认笔录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不但难以发现辨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问题,而且无法完成对辨认结果可靠性的实质审查任务。本文针对我国侦查实践中常用的列队辨认和照片辨认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审查内容和方法,对"暗示性辨认"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规则。对于辨认结果证据能力的认定,可以借鉴美国的"总体情况规则",采用"可靠性"判断标准,对于违反辨认规则获得的辨认结果,并不当然否定其证据能力,当该结果获得了"真实性的情况保障"时,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17.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趋显性化和严重化.借助美国学者赫希提出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恋”、“奉献”、“卷入”和“信念”维度与布莱克的“法律合作”和“法律个人”分析框架,通过中国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两种类型未成年人治理模式的对比分析,发现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模式在犯罪预防、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矫正以及犯罪后果消除方面有不同程度的不足和缺陷,而这些问题在传统家族治理模式下却得到较好的解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治理机制,既要保证现代性的社会治理模式的适用,也要兼顾传统家族治理模式中的地方性经验,关键在于建立未成年人法律合作组织、延伸未成年人矫正机构的职能、加强知行结合的未成年人道德品行教育以及补充完善未成年人法律规范等.  相似文献   

18.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特别程序一章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但该程序在修改过程中和新法颁布后都引起了一些质疑,其中最大的疑问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其财产即被没收是否有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基本原则。回应上述疑问的关键在于从法理层面厘清概念、归纳特点并界定性质,这样我们才能准确理解和适用该程序。  相似文献   

19.
王俊 《法学》2022,(2):68-85
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风险,我国刑事立法不断扩张处罚的范围,这种立法的积极姿态也得到了学者的认同,从而形成了积极刑法观的主张。积极刑法观的含义包括理念、立法、司法三个方面,其与预防刑法观、风险刑法观与功能主义刑法观都存在不同。无论从现实还是从法理层面而言,积极刑法观都存在许多疑问。在现实层面,我国现行刑法的结构并非是厉而不严,而是又严又厉。刑法的但书规定意味着立法采取定性加定量的模式,这与积极刑法观的立论或多或少存在冲突。我国司法机关一直采取扩张解释乃至于类推解释来适用刑法,因此指望通过司法实践来限缩处罚范围的观点并不现实。在法理层面,积极刑法观导致了刑罚权的过度扩张,冲击了人的基本自由,因而抵触宪法;同时它也违反了谦抑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具体要求,并且作为其依据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根基并不稳固。在方法论上,必须重提"李斯特鸿沟"的重要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20.
This article will analyse two models of criminal law beyond the State, which are here termed ‘eunomic’ and ‘dialogic’. It will then focus on one case study, European criminal law, which was inherently ‘dialogic’ until the last decade of the past century but has now quite unique features. In accordance with classic liberal views, criminal law has always been conceptualised as one of the most salient attributes of the sovereign State. The monopoly on the use of violence was to be legitimised by the State's concern for the sphere of autonomy of the individual. It is submitted in this article that it is precisely this condition that is lacking in the current European model, which promotes security‐oriented paradigms of self‐fulfilment and effectiveness. However, criminal law, if properly conceived, could in theory function as a powerful vehicle of integra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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