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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林章 《检察风云》2010,(11):54-55
伴随着发了高烧的房价,投资购房一阵热似一阵。有些开发商为降低建筑成本。趁机玩起了猫腻,房价不打折扣,却在房屋质量上悄悄地打起折扣,妄图浑水摸鱼大捞一把。不过.江苏省常熟市的一位开发商却因此栽了跟头,仅仅因为房屋的层高比设计高度低了3厘米。最近被法院判决赔偿业主4.5万元。这都缘于他“倒霉”地碰到了一位较真的购房者……  相似文献   

2.
案情回放:外地市民施某和苏南某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3年12月20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施某以59.7万元的价格购买开发商公开出售的一幢面积约200平方米的现房住宅,同时约定交付房屋90日内办理房产证,施某按约履行了付款手续,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施某在合同约定取得房产证期满后半年即2004年9月20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开发商立即办证并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书面答辩称:因为施某破坏绿化所以不予办证。但开发商在2004年10月16日的仲裁庭审中陈述所涉房屋因被法院查封无法办证。仲裁庭当即休庭,…  相似文献   

3.
《法制与经济》2005,(1):62-62
编辑同志: 我于2001年在张家围地段购买了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套三室二厅的商品房,房款早在2001年8月购买时已经付清,房屋已经装饰并入住,购买合同约定在交房后5个月内办理房产证,但直到2004年年底,开发商还没有办下产权证,经多次联系,开发商总是以种种理由拖延。  相似文献   

4.
韩炜 《法庭内外》2009,(7):32-33
房屋买卖因纠纷余女士与儿子羊先生、儿媳李某共同居住在一套平房里。2005年11月10日,开发商与房主余女士签订了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约定开发商拆迁余女士所有的这套房屋并支付补偿款及补助费。同年11月17日,余女士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产认购协议书》,约定:余女士认购开发商在拆迁地开发建设的某小区C座、A座房屋各一套,应付房款  相似文献   

5.
小区停车位权属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物权法草案第六稿确定了业主对小区的停车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尊重了业主的利益和开发商的利益.但其停车位的归属采用约定的方式作为优先的选择方式,虽体现了意思自治,但不利于保护业主的利益,应采用法定方式优先,以约定为补充.  相似文献   

6.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相似文献   

7.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开发商享有所有权,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确定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物权法》实施之前,对于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推定为业主共有;《物权法》实施后,对于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由开发商所有。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首层架空层、楼顶平台、结建人防工程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8.
读者来信:我和开发商2006年10月签订了一个购房意向书,此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意向书约定我必须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如果我不签订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退还该款。2007年6  相似文献   

9.
张朦 《法庭内外》2014,(9):21-22
正无论是房屋拆迁安置还是商品房买卖中,因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导致交房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并不罕见。一般在这类问题出现后房主才会意识到,当初签订合同时,对于该纠纷涉及的内容约定并不清楚,开发商通常也会在纠纷发生后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而并不愿意正面解决房屋问题。遭遇开发商因为"模糊条款"的不诚信行为,房屋所有人当如何维权?  相似文献   

10.
在房地产开发实践中,数个开发商按照合作开发合同约定之条件,合作建房的情况并不鲜见,而近年来业主起诉开发商迟延交房或迟延办理房地产证等违约责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更是层出不穷,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亦是有增无减。本文通过对合作建房典型案例的分析,力求厘清各方关系,以期对合作建房纠纷的解决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1.
律师答疑     
李律师:您好! 今年4月15日,我从一个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我首付30%,余款70%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但签完合同后,恰逢国务院出台房贷新政,限制债款,规定个人第三套房贷原则上不再批准。我多次去银行申请,都因为我之前已经有两套住房,银行方面表示不再给我发放第三套房的房贷,而我目前也没有资金自行支付余款,我可以要求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吗?  相似文献   

12.
《法庭内外》2011,(4):57-58
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某开发商对其开发的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发布的广告宣传,其在广告中承诺:小区内设小学、图书馆、游泳馆、保健站、中心花园等。因我在该小区附近工作,觉得该小区不错,于是便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之后,我发现,小区内根本没有所谓的图书馆、保健站等。我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但开发商跟我说,在销售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图书馆、游泳馆等的约定,故不同意我的要求。请问:开发商应对当初在广告宣传中的承诺负责吗?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许建勤等16户购房户于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间,分别与开发商中汇公司签订了《中汇新都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各购房户分别购买中汇新都商场内建筑面积23平方米的独立商铺,中汇公司于合同约定期内交付房屋,并统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合同还约定“所有商场外墙及公共场所之产权皆属中汇公司”。各购房户依约交付了定金人民币5万元和购房款。中汇公司于合同期间如约将房屋分别交给各购房户使用,但所交房屋面积均不同程度地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中汇公司在签订合同及交付房屋时,也未向购房户声明合同约定的面积中包括公共面积。许建勤等16…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关于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的规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在小区停车位上存在的矛盾,然而在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中业主的优先权如何体现,约定不明时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开发商在小区公共场地建造的机械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三个方面仍然存在缺漏,本文试从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的争论出发结合物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缺漏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略论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确立有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但仅是作为一种例外,没有形成一种完整的制度。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主体、内容、形式、效力、债务的清偿、补偿请求权等方面进行较具体的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是婚姻立法的一次大的进步,必须正确理解和适用。同时,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必须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负债买受人因未按约偿还银行贷款,导致银行通过诉讼解除抵押担保合同,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后,通过诉讼途径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合同依法解除后,开发商就房屋享有的原始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买受人也不再享有房屋物权期待权。在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买受人或其他被执行人存在恶意串通共同损害一般金钱债权人民事权益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17.
请你断案     
《江淮法治》2009,(8):58-58
商品销售者违约,合同却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小孙于去年6月与某市场开发公司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公司营业房一套,然而在交付时却发现该房未按建筑施工图施工,而且铝合金门窗、水、电等附件都使用了劣质建材,因此小孙认为该开发公司已经违约,应该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可是由于该合同是开发商所拟定的格式合同,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责任,而小孙在订立合同时,已向开发商交付定金2.5万元。  相似文献   

18.
【裁判要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房人与开发商置业顾问签订的包含房号、面积、单价及签约期限等内容的签约置业预算表应认定为商品房预约合同。与该预约合同一并订立的定金合同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属性,在开发商未按预约合同的约定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房人可以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相似文献   

19.
当前,中国房地产业正如火如荼地发展,但开发商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文拟对房地产开发商在经营中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进行违规“销售”的现象进行分析,从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作出探讨。一、案例情况由于当今私人购买车辆的不断增加,在购买商品房的同时购买车位或车库,成为业主们购房同时的重要选择。如: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与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方)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楼盘内的某个车位“销售”给业主,业主交纳一定数额的款项后,该业主拥有此车位的“永久使用权”,但…  相似文献   

20.
《检察风云》2014,(5):62-63
Q1:王律师,您好!本公司对外采购了一批家用电子设备,根据《采购合同》我们与供货方就该批电子设备的型号、价格、送验货时间都做了相应的约定.但在交货时,我们发现该批电子设备的质量张严重问题,遂我司要求供货方更换,但供货方却以种种借口拖延.当自采购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超过四个月后,供货方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和质量补齐了所有的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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