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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2 毫秒
1.
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   总被引:32,自引:2,他引:30  
马克昌 《中国法学》2007,(4):117-122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刑事政策根据其指导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宽严相济对司法领域而言,可以说是刑事司法政策;但它也指导刑事立法、刑事执行,因而也是刑事立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刑事政策根据其所处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刑事政策和具体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严打"、"少杀、慎杀"等是具体刑事政策,后者都是前者的组成部分。说宽严相济是刑事司法政策,并不否定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2.
马贺 《犯罪研究》2007,(5):72-80
自建设欧盟"刑事司法区"理念提出以来,欧盟成员国致力于加强彼此之间的刑事合作。在欧盟宪法性条约的导引下,欧盟及其成员国通过制定与实施一系列重点行动计划及项目,在引渡、刑事互助、刑事判决的相互承认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一个欧盟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区"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3.
游伟 《中国审判》2009,(6):18-21
探讨“宪法原则视野下的刑事司法问题”,主要是结合刑事司法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适用和运行机制问题,研究宪法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与实现。我们选择几个较为宏观的关系问题,结合刑事司法的具体事例去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美国宪法《权利法案》第四、五、六条修正案所规定的内容并非仅仅是刑事程序,而是公民的宪法刑事程序权利。美国学界主流观点与司法实务判例对这些修正案的误读,导致有利于罪犯却伤及无辜的后果。通过重新赋予这些条款以宪法权利属性,阿玛尔认为可以避免颠倒事实和压制真相,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并体现宪法的人民性。对该问题的研究,客观上有利于在回应全球司法改革趋势的前提下,思考我国的司法改革对策,并可帮助廓清宪法权利与公民普通法律权利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政策与刑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政策可表述为:国家或政党基于犯罪态势而制定的控制(预防)犯罪的方略,可分为基本的刑事政策和具体的刑事政策。指导刑法立法的刑事政策是基本刑事政策;影响刑法司法的刑事政策是具体刑事政策。只有在较长时期内涉及全过程的主要的刑事政策才是基本刑事政策。具体刑事政策,它相对于基本刑事政策而言,指在犯罪控制的某一领域或某一阶段中起作用的刑事政策。就刑事政策与刑法立法来讲,刑事政策即基本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刑事政策高于刑法;就刑事政策与刑法司法来讲,刑法则高于刑事政策即具体刑事政策,具体的刑事政策只能在刑法的框架内运作,但可以影响定罪与量刑。  相似文献   

6.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该是我国现阶段惩治与控制犯罪的基本政策,而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下的刑事制度能够很好地贯彻这一基本政策。在当前国内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有着实施的可能。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司法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受刑事追究时享有一系列程序性权利 ,涉及人身自由和安全的保障 ,属于基本人权范畴。此类权利应当具有防范国家司法权力侵害的防御功能 ,因此仅仅通过刑事诉讼法予以确定和保护是不够的 ,还应当由宪法加以确定和保障。保障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应当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内容。借鉴各国宪法的规定以及有关国家宪法实践 ,我国应当完善公民刑事程序权利宪法保护。  相似文献   

8.
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1)它体现在刑事立法层面。刑事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是违背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定的具体刑事立法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宪法原则为刑事立法确立了边界。(2)它体现在刑事司法层面。刑事司法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所体现的价值。这种价值的贯穿主要取决于司法人员对宪法价值的内心崇奉,以及严格适用体现了宪法原则的普通刑事法律。宪法原则不宜成为刑事裁判的直接依据,刑事判决不能以违宪审查的方式被推翻。  相似文献   

9.
刘衡芳 《法制与社会》2013,(23):243-244
"媒介审判"现象本身起源于美国,本文论述的是由"媒介审判"而产生的另外一种司法误判现象——"错误免罪",它同样会给美国刑事司法体系打上"耻辱"的烙印。错误免罪是一种与错误定罪并行的司法新理论,它不仅从本质上损害美国整个刑事司法体系,而且还会让陪审团个人违背其作为司法活动参与人员应当履行的基本公民义务,最重要的是它还会严重损害《宪法第六修正案》下被告应当获得的宪法性的辩护权和公正审判权。  相似文献   

10.
中国语境下的刑事司法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发生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之下。经济体制的改革对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潜在的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奠定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法治原则要求惩罚犯罪应当建立在充分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国际化、宪法化、社会化已经成为现代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既应对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世界性潮流作出回应,也应对中国的社会转型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1.
刑法教义学与犯罪论体系的分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教义学是以制定法和判例为基础的学问,其研究方法的核心是对刑法的解释和体系化。刑法教义学是观察和分析各种犯罪论体系的重要维度。大陆法系的犯罪阶层体系是一种教义学体系,是对刑法总则的解释和体系化;苏俄的犯罪构成体系则背离了刑法教义学传统,因而衍生出诸多问题。我国应当强化以实在法规范为对象的教义学研究,逐步清除苏俄犯罪构成体系的不当影响。  相似文献   

12.
魏宏斌 《河北法学》2011,29(12):138-143
一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与该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形成动态的符合关系。无论维持、改良还是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视域。比较我国与德国、瑞典、芬兰刑法规范犯罪成立要件,具体免责事由的缺失是我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最大的不足。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从发展我国刑法免责理论、完善刑法免责立法开始。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土地刑法规范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土地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目的以保护人类利益为中心,刑事法网不严密,以及个罪犯罪主体设定不合理、入罪门槛过高、司法认定困难等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应予调整、完善。刑法应承认环境权益的独立性,并将其视为与人类利益并重的法益加以保护;还应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作相关修正。建议增设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征收不动产罪、破坏土地质量罪等3个新罪名,以弥补刑法保护的漏洞。  相似文献   

14.
犯罪论体系是整个刑法学理论的中核。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概念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差异。犯罪论体系是将有关刑法学的个别认识按照逻辑关系加以整序,使看似无序的犯罪成立问题易于把握。在理想的封闭体系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开放的犯罪论体系是最佳的理论选择。  相似文献   

15.
张勇 《时代法学》2011,9(1):39-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并颁布刑法修正案,是符合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应成为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权主体,且拥有主要的、基本的立法权限,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则应当是次要的、部分的,由此决定两者的立法功能有着主次之分。刑法修正案应与其他刑法体例相互结合,发挥其系统性功能。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针对呈现立法扩张态势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进行功能矫正,由全国人大依法行使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权,由全体人大代表半数通过,并将现行刑法典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6.
在俄罗斯刑法理论上,关于犯罪构成结构的争议性问题可以归结为三类:即犯罪构成应由哪些要件组成?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中"要件"和"特征"的关系是什么?以及四要件应该怎样排列?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也同样遇到了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寻找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点,既是刑事诉讼理论永恒的主题,也是世界各国司法实践的难题。而二者并重还是有所侧重,不仅是一个事关刑事诉讼理念并由此决定一国刑事诉讼法的模式、原则以及具体制度建构的核心问题,在中国,还是一个能否革除刑诉积弊、实现宪法修正案保障人权的大问题。在中国热研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这更是再修改的刑诉法生或死的关隘问题。我们应当放弃固守多年的并重论,倡导“侧重论”,即侧重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8.
金融刑法立法理念的宏观分析--为金融刑法改革进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远  赵玮 《河北法学》2006,24(9):2-8
我国金融刑法的立法模式技术、构成设计技术、刑罚配置技术之背后分别是法典主义、事后主义、重刑主义立法理念,这些理念使我国金融刑法对国家本位的传统金融体系具有保护金融机构主义、保护管理秩序主义、片面刑事规制主义的适应性特征.历史变化正在发生,为适应和推动金融深化、金融创新与金融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我们应该、也有条件更新金融刑法的上述立法理念,革新金融刑法的相应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19.
犯罪认定是一个动态的价值判断过程,司法三段论是这一判断过程的逻辑体现,在寻找大前提、确定小前提以及大小前提涵摄判断的过程中,犯罪构成理论并不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因为犯罪的认定与犯罪构成理论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关联性,采取何种犯罪论体系也不会影响犯罪认定的结果。犯罪构成理论只是针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进行理论解读和体系建构的结果,作为解释结论它被解释对象和解释主体的前见所决定,在解释对象即刑法规定不变的前提下,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只是不同解释主体从不同逻辑前提出发所作的不同解释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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