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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法制”与“法治”是两个内涵相通、外延不完全重叠的法学基本范畴。法制是一个具有动态和静态双重规定性的概念,它既是对静态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客观性描述,也是对法律实现过程的客观性描述,它本身不具有内发的价值要求,故而存在于各种形态的社会和国家之中。法治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实证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从价值意义上看,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追求的原则与理想,它是权利、公平、正义、秩序等法价值要素的统一体。法制为法治理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载体,法治理想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具体法制运作之上;法治向具体法制提出了运作的应有目标,符合法治原则的法制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2.
本文把“苏联时代”的法制理论研究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2 0世纪 5 0年代以前对革命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步研究阶段 ;二、5 0、6 0年代对社会主义法制深入研究阶段 ,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 :1 .界定和讨论“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含义 ;2 .探讨和分析法制与民主、公民权利的关系。三、80、90年代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阶段 ,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宗旨是“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 ,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王厚祥 《中国司法》2001,(12):35-35
在普法工作中引进“专家讲法”机制,就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普法骨干经常参加社会上由专家、学者主讲的“法制讲座”,或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到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办的“专题法制报告会”进行讲座。这应当成为“四五”普法工作现代化的一条重要途径。专家讲法能够在普法对象中产生强烈反响,源于3种效应。一是权威效应。目前,普法对象思想中存在的许多解不开的法律难题,需要普法工作者作有“说服力”的解答。而“专家讲法”恰恰就是适应了普法对象这一方面的需要。由于专家、学者信息广泛…  相似文献   

4.
在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5周年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10周年之际,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2007年1t月27日下午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并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其中一点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相似文献   

5.
“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制的新发展刘升平随着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作为“一国两制”的必然结果,一国之内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并存,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制发展的一个新特点。同时这也标志着中国法制的基本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本文拟从立法制度、法律体系、法律渊...  相似文献   

6.
1 978至 2 0 0 4年 ,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 ,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尝试给出回答 ,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 ,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 ,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 ,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 ,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同时 ,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最终导致了所谓的“范失”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 ,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 ,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7.
“依法治国”与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法制”可用于法律制度的简称,可以指相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法律的制度”。但这种表述是一般语义上的使用,不应成为“法制”在法律科学上的定义。“法制”是基于法律制度而形成的社会法律秩序的总和,是法律秩序结构中与社会发展要求相辅相成或相反相离的矛盾关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法现象,而“法制”是凡有法律制度的社会都存在,不以法律性质的良恶好坏而影响其存在。早在中国春秋时期和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思想家探讨“法治”问题。但是现在有人主张,“法治”只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及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才开始确立。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主要在于: 其一、“法制”所关注的焦点是体现立法效应及目的的法律秩序的制约系统。而“法治”强调  相似文献   

8.
一年一度的“12.4”法制宣传日又到了。据报道,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应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安排,也是一个很好的主题。但是,从各地每年组织公、检、法、司等工作职责与法律沾边的机关干部上街向老百姓散发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七大报告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重要概念写入了党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首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命题。“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确立和实施十年之久的依法治国方略,正在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10.
杨宇冠 《法学杂志》2001,22(6):75-75
法制和法治在我国现在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两个词。对这两个词的含义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的意思一样 ,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意思不大一样 ,也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的意思相近 ,只是程度不同。弄清这两个词的确切含义对于法学研究和我国的法律建设有重要的意义。法制一词原指法律制度。在中国古代典籍《国语》中就出现过 :“今陈国道路不可知 ,田在草间 ,功成而不收 ,民罢于逸乐 ,是弃先王之法制也。”《吕氏春秋 .孟秋记》也用到了法制一词 :“是月也 ,命有习修法制 ,缮囹圄 ,具桎梏 ,禁止奸。”《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法制的解释为…  相似文献   

11.
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界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奥斯汀以来的法律学人,虽试图在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之间踩出清晰的路径,却终未获取如意的结局。迄今,无论英美欧陆抑或中国学界,仍然普遍混淆两者的界限,以致把不是法的东西视为法,把未然的法和已然的法、可能的法和正式的法混为一谈,在法律生活中就经常淡化法和非法的边界并由此遁离法治原则。历来法学流派的分野,在很大程度上正表现在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取不同态度方面。然而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确不容混淆,它们本是两种事物,内涵两种价值,代表法的形成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和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12.
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基本走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实现了或者说正在实现三大现代化转型,即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文明化,社会多元开放,这决定了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基本走向是:由结束动乱转向放弃革命,由刑事法制转向刑事法治。1979年刑法是结束“十年动乱”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从而恢复刑事法制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之一,1997年刑法则删除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表述,预示中国走向刑事法治,中国刑法由此进入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3.
王玫黎 《现代法学》2007,29(4):179-185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在适用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上存在明显的混乱,这表现在适用国际条约方面,采取的是一种以纳入适用与转化适用相结合的方式。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事故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非涉外案件中的责任限制部分,适用我国《海商法》第11章的规定,其他部分适用《民法通则》、《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涉外案件,如果中国法没有规定,或者中国法的规定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14.
对物诉讼与我国的船舶扣押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向明华 《河北法学》2006,24(4):121-124
对物诉讼源于罗马法,却只在英国得到延续,并在其海事诉讼中得到巨大发展.随着英国殖民者将对物诉讼制度带到其殖民属地,移植法律与本地法律互相作用,逐渐发展出英美法系各国目前各具特色的扣船制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英美两国的对物诉讼制度.我国的扣船制度既坚持了对人诉讼的传统,又大胆吸收了对物诉讼制度的合理内涵,反映了国际船舶扣押立法中对人诉讼与对物诉讼相互融合的良性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15.
赵秉志 《法学研究》2014,36(6):181-191
刑法的法典化是统一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过程。当代中国刑法的法典化程度,与中国社会形势的变迁、法治的整体发展水平、立法技术的提升密切相关。中国刑法的法典化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法律文化价值、比较法价值、社会价值、现代法治价值和规范价值。中国应综合运用外部和内部策略,制定和发展形式合理、内容全面、科学的统一刑法典。  相似文献   

16.
在各国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国际信托法律冲突的难题,已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对国际信托法律冲突问题进行探讨的目的在于,就国际信托法律适用的国际立法与国外立法作深入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信托业务在我国将取得进一步发展。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立法尚无信托冲突法,因此,完善我国的国际信托法律适用规则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张卫彬 《时代法学》2009,7(1):105-111
长期以来,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问题在国际法理论上颇有争议。而且,由于它涉及国际法的法律性质、效力等重大方面,因而成为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实质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各国的宪法问题,而不是国际法问题。目前,国际习惯法入完或通过判例确定其在国内法的效力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宪法应根据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及有利于国家利益的原则,通过混合模式,科学合理地确定国际习惯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相应地位。  相似文献   

18.
潘德勇 《北方法学》2012,6(1):125-133
条约法公约首次在国际法上规定了强行法概念。国际法学者以强行法、对一切义务、国际罪行等的出现为根据,提出了位阶理论,主张国际法规范已经产生类似于国内法的"规范等级"。在实践中,位阶理论在确定国际法等级以及效力层次上的作用也极为有限。国际法院的判决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指明某些义务具有基础性,而并不能证明强行法规范具有高于一般规范的效力。尽管如此,位阶理论的提出仍使特定国际法规范的效力在某种程度上超出"同意",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条约义务与国际社会根本义务相冲突的情形。  相似文献   

19.
彭中礼 《北方法学》2013,7(1):102-110
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法律的空洞化现象严重。法律空洞化是指立法风格简略、粗犷,法律的完整性、周延性、精确性和普适性不足,没有实质内容,可操作性差,从而导致法律的控制力不足,法律仅剩一个空壳甚至连外壳都没有的现象。法律的空洞化问题,实质上是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问题。法律工具主义是法律空洞化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但从时代背景看,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则是一个纠结在传统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之间的一个复杂性问题。鉴于法律的空洞化和"政策之治"产生的诸多弊端,我国当前应加快向"法律主治"的转型。为此,要正确认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坚守法律的目的价值观,树立法律精细化的理念,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的法律控制,规范法律解释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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