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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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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之窗     
《人民调解》2020,(4):63-63
安徽省启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起,安徽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安徽省所有司法所达到提档升级基本要求,其中300个左右司法所达到省级示范司法所要求,500个左右司法所达到市级示范司法所要求。加强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工作。  相似文献   

2.
回首2021年,硕果累累。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导向,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广邯郸市创建星级司法所做法,司法所建设与发展实现新提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圆满完成全省5万多个村(居)调委会换届,基层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实现新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暖冬行动"、"抓实调解促和谐"活动调解矛盾纠纷34万余件。展望2022年,信心满怀。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为着力点,以开展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3.
2022年,吉林省司法厅将立足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筑牢安全屏障,充分履行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努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提档升级,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行动。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了解掌握群众调解需求,突出预警预判,畅通受理渠道,发挥"前哨"功能,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分类梳理、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不断创新"大调解"机制,力推"庭所共建"工作新机制并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一、加强对"庭所共建"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一)整合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的调解资源。经充分酝酿后,2008年9月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5.
在"诉调对接"广泛推动实施的大背景之下,人民调解的工作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和内涵,但通过对强制前置制度基础要求、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结果等各方面综合考量,并不适宜将人民调解作为强制性的诉讼前置程序,通过对美国司法ADR制度的借鉴,进一步提出强调当事人选择权的人民调解适度前置制度的构想,即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联动中心,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给与其制度与法制上的完善保障。  相似文献   

6.
短讯速递     
《人民调解》2013,(2):8
2012年12月21日,江苏省召开"庭所共建"经验交流座谈会。江苏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2年1-11月,全省人民法庭与1421个公安派出所、1121个司法所签订共建协议,有662名人民调解员进驻人民法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法庭法官到司法所指定的地点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2016,(4):50
《人民调解》杂志是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刊,是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为人民调解工作服务,集权威性、及时性、可读性于一体的工作指导性刊物。为更加全面、深入地反映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杂志的实用性、可读性,现长期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征稿,具体如下:一、征稿内容"工作巡礼"、"司法所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介绍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安置帮教、  相似文献   

8.
李年终 《时代法学》2007,5(6):54-58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调解的法定活动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其作用日益下降。"诉调对接",即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制度的有机结合,不失为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发挥其便捷、低廉、快速解纷功能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   

9.
民间调解可追溯到西周时期,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制度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至今已经成为除诉讼制度之外最常用的纠纷解决机制。2010年8月,《人民调解法》颁布。它在组织模式、人员选派、程序规范、协议效力等方面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是对人民调解制度80多年来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是人民调解制度史上的飞跃。然而任何一部新法都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该法在人、财、物的保障和诉调对接机制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缺陷。完善《人民调解法》,更好地发挥它在新时期的重要作用,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0.
聚焦党委政府大事要事、人民群众急事难事,河南省新乡市司法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协同联动、专业高效的"枫桥经验"新乡模式,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注入了活力。创新机制让解纷更高效"真没想到是人民调解帮我要回了钱,不用打官司,省时省心还省钱。"在延津县法院诉调对接窗口办理司法确认的郑某感激地说道。  相似文献   

11.
我是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广州路司法所一名普通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这个职业和我很有缘分,1999年大学毕业就做了人民调解员,这一干就是14年。在平凡的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我努力工作,全心全意做百姓的解忧人,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个要求,那就是每调解一起矛盾纠纷,都要做到当事人心服口服。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并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我对人民调解的挚爱与痴迷。  相似文献   

12.
王典 《法制与经济》2008,(6):59-61,64
在“诉调对接”广泛推动实施的大背景之下,人民调解的工作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和内涵,但通过对强制前置制度基础要求、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结果等各方面综合考量,并不适宜将人民调解作为强制性的诉讼前置程序,通过对美国司法ADR制度的借鉴,进一步提出强调当事人选择权的人民调解适度前置制度的构想,即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联动中心,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给与其制度与法制上的完善保障。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人民矛盾日益显著,大量的纠纷涌至法院,为了妥善、有序的化解这些社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应运而生。然而,该机制尚属新事物,实践多来自司法实务,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发展。本文以现存的诉调对接机制规范化所存在的问题出发,从S市A区的诉调对接工作现状为考察样本,对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实务分析。  相似文献   

14.
正"公调对接"机制是指公安机关接处警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工作机制,即公安机关在110接处警、入户调查走访及其他治安活动中,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移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工作机制。目前,江苏、福建、浙江等多地已开展公调对接工作,本文综合各地开展情况对公调对接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一、"公调对接"机制的意义和优势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诉调对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关键的一环。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定位为特别程序,其不仅包括对人民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也包括对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即人民调解协议变更、撤销及无效时的认定问题。对后者而言,涉及对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时对当事人的救济、对人民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类型、对人民调解协议中案外人的救济以及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检察监督等方面的疑难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加以回应。  相似文献   

16.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制约人民调解发展的实际情况,珠海市委、市政府下决心、下大力气解决人民调解经费问题。一是去年6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就珠海市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经费保障等都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即:在队伍建设方面,全市司法所要配备两名合同制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组织建设方面,以司法所为龙头,以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人民调解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无调解场所的问题。二是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落实。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2020,(1):F0003-F0003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兴化司法所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强化人民调解职能,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建设"法治龙凤"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兴化司法所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示范司法所、黑龙江省"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司法所等称号,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相似文献   

18.
张兰锋 《法制与社会》2010,(14):115-115,127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检察机关不断延伸工作职能,运用检调对接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现时的检调对接运行模式上,应增加检调对接中的全程录音录像、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综合评估、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等监督环节和调控措施,以期达到不断提升检调对接案件公正性和公信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读图     
黑龙江2022年1月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举办线上"智慧司法所平台应用"培训,正式启用"智慧司法所"应用平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2000余人参加培训。图/黑龙江省司法厅浙江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共享法庭"相结合,让人民调解员入驻"共享法庭",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图为上城区司法局凯旋司法所依托"共享法庭",调解一起务工人员欠薪纠纷。  相似文献   

20.
李冰 《人民调解》2013,(4):11-12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在全市各县建立人民调解中心,搭建起人民调解组织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对接平台,成为在医调委、交调委等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基础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又一新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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