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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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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琪 《法制与经济》2010,(2):15-15,17
从性别的视角来考察法律,现行婚姻法践行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一个最大的进步,就是消除了歧视妇女的内容。而也是这些原则,忽视了两性区别,用毫无性差的法律规定男女同权、男女平等,其结果是男女根本不可能平等。因而,这种男女平等,实际上是用形式上的平等掩饰了事实的不能平等,所以,婚姻法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只有实行差别立法,体现性别差异、补充女性能力,实现男女无利差的平等,这对谋求婚姻家庭中的真正和谐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
就业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实现就业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是实现男女劳动权平等、女性获得经济独立和自我完善的重途径,然而目前就业领域中普遍存在男女劳动就业不平等现象,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就业权平等,因而本文主要从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视角来分析了目前男女劳动权不平等现象的表现及原因,进而探讨了保障男女劳动就业平等权的法律对策,从而实现真正的男女劳动权平等。  相似文献   

3.
今天的人们沐浴在人人平等、个性自由的阳光下,婚姻中所含的家族因素已经逐渐褪去,婚姻逐渐成为男女双方平等的结合.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正式公布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不是《土地改革法》,而是1950年的《婚姻法》,并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沿用至今.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4.
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和修改了三次婚姻法,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婚姻法通过颁布。废除强迫包办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权利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权利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5.
刑法平等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平等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我国刑法上的反映。刑法平等原则包括立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两个方面。立法平等包括三个层次,司法平等包括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之批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性别平等的公理性缘于人类平等的普遍性 ,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特性”的“人的本性”就是性别平等的“最终根据”。至于如何实现性别平等 ,女权主义存在同一平等理论与差异平等理论的争论。而无论是同一平等抑或是差异平等 ,都是通过赋予妇女法律权利的方法。这种法律方法由于不能改变传统法律的结构性环境 ,从而不能使性别平等的法律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现。因此 ,性别平等的法律进路 ,必须是重新审视而不是回避传统法律上关于性别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二元划分结构。  相似文献   

7.
丁亚丽 《法制与社会》2013,(25):248-249
平等就业权是妇女劳动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贯彻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要求。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有利于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地位,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和劳动创造性,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本文分析了影响我国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原因,结合法律保护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平等"是现代文明中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但对它的理解却颇有争议,包括法律上的平等。人与人的差异显示了平等观念的核心——人权,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人格的独立和与此适应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因此不能把平等理解为无差异或把所有的差异理解为不平等。因为人与人的差异并不一定是不合理的,人与人的差异的产生有自然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只有后者才可能是不合理的,才是平等观念所反对的,其中的要义就是使所有人享有"人权",即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人"的尊严和与之适应的物质待遇。平等的要求仅限于此,超出此义,必陷入荒谬。现代法律应以平等为原则,从制度上限制因社会原因所造成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并平等地适用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法律可以从立法和司法多种途径追求平等和保护人权,但其只能从制度层面为平等的实现创造条件,法律不可能消除一切不平等,法律更不会消灭一切差别。相反,法律在对平等的追求中还要保护合理的差别,故此,法律的公平原则中包含着差别原则。  相似文献   

9.
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政治现象,平等的政治价值就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稳定,促进政治发展。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了实现男女平等,赋予女性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为女性参政给予了法律保障。女性参政权利的实现,在女性自身争取的同时,还需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女性参政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0.
卷首语     
《中国法律》2011,(6):I0002-I0002,55
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後出台的第一部重要法律。自该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婚姻法已走过了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婚姻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互敬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相似文献   

11.
蒋月 《海峡法学》2011,13(2):3-15
从1950年到2010年,我国完成三次主要婚姻立法活动,先后颁布实施三个婚姻法案,基本建构起以男女平等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婚姻法规范体系。然而,从性别平等视角观察,三个婚姻法文本中的性别平等并不彻底,既有法定婚龄男大女小等歧视女性的条款,更有以"抽象人"为规范对象而忽视不同性别人在经济社会环境中差异性的所谓"中性条款",其适用结果不利于女性。未来婚姻立法,应当增强性别敏感度,充分尊重女性群体在经济、社会、财产等各方面仍弱于男性的事实,采取差别待遇政策,从追求形式平等转向实质平等;并应当从细化防治家庭暴力条款等八方面完善婚姻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时时民族平等、男女平等、选举和被选举的平等、受教育平等以及劳动就业平等进行了规定,从而构成了较完整的平等权规范体系.在该规范体系中,平等既是宪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 同时还是一项具有具体内容的宪法权利.它强调平等不仅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还是法律适用平等与立法平等的结合.  相似文献   

13.
张进 《法制与社会》2013,(13):292-293
我国《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具体化,也是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刑法中平等的价值基包括哪些要素,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笔者在拜读冯亚东老师的《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和《平等、自由与中西文明:兼谈自然法》这两部著作后,受到冯老师提出的"平等悖论"的启发,认为刑法中的平等价值应该包括罪刑法定主义、形式平等为原则兼顾实质平等和罪刑的符合性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国家与婚姻:婚姻自由的宪法之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周伟 《河北法学》2006,24(12):16-21
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免受国家的非法干预与侵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既不受国家的强迫、限制或其他方式的影响,也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和强制.我国法律规范中限制公民结婚和离婚的某些规定,与宪法婚姻自由基本权利是相冲突的,国家对婚姻自由限制只能是在宪法精神下基于合理的、正当的理由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婚姻自由是否可以包括同性婚姻近年来被少数群体呼吁,其法律理论需要从宪法平等的层面进行探讨.同性婚姻的法理学源于宪法平等而非婚姻法,即性的平等而非男女平等,同性婚姻如果需要国家的保护,首先需要对宪法平等权作扩张的解释,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由法律规范调整的讨论视角.  相似文献   

15.
平等原则:宪法原则还是民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平等规定在民法典、民法教科书、宪法、宪法教科书中出现频度的考察,提出了平等原则到底是民法原则还是宪法原则的问题,分析了平等观和平等的类型,得出了平等原则属于宪法,民法中的平等规定都属于不得歧视的命令的结论;接着分析了西方民法不规定平等原则的两大原因在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和对贫富差别之完全消除的无能为力;进而分析了中国现有主要民事立法中的平等规定,认为它们主要致力于男女平等,忽略长幼平等;最后得出了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属于错误规定,应予删除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必须遵循这些基本原则。为了配合中国婚姻法教学,现选择这方面的一些案例,供学员学习中参考。  相似文献   

17.
妇女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性权利,是妇女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妇女宪法"人格尊严"的重要机制.中国宪法上的平等是一种形式平等,这种立法模式下妇女平等就业权也是形式平等下的宪法权利.形式平等下的妇女就业平等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和危机,为走出危机,破解妇女就业平等保护的困境,必须确立就业性别歧视的普适性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石,整合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8.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切实保障男女婚姻自由,对于正确地贯彻实施婚姻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维护安定团结,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聚精会神、同心同德搞四化,都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梳理和分析,继而提出若干修改建议。如建议在《婚姻法》中将"男女平等"修正为"家庭成员平等",删去"实行计划生育",增加"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内容,以期有利于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从家务分工看家庭中两性间的隐性不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务分工不均衡是男女两性在私人领域隐性不平等的一种显著体现,本文主要通过对家务分工现状分析并探寻造成这种不均衡的深层次原因,试图探寻构建和谐家庭中男女平等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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