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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时下,期货经纪公司在代理客户(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过程中,时有误导行为的发生。由于我国期货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因而期货经纪公司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成了理论界、司法界和期货交易实践部门研究、探讨的热点问题。本刊为推进期货法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期货交易制度及期货交易立法,组织理论界、审判实践部门和交易部门的同志进行笔谈,就期货交易中的误导行为的构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畅所欲言,以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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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透支交易的责任承担□可鸣期货透支是指客户占用经纪公司或会员公司占用期货交易所的资金进行交易的行为。透支交易纠纷在目前期货交易纠纷中占有一定比重,深入研究、公正地解决好这一类纠纷,对处理前一时期遗留下的期货交易纠纷是有积极意义的。规范的期货交易应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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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纠纷案件的认定及处理 期货交易通常涉及三类主体,一是期货交易人,这类主体是不特定的,凡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期货交易人,一般没有太多的法律限期,由于这类主体自己不能直接从事期货交易必须委托他人实施交易行为,但作为投资者又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为此,在期货纠纷中他们往往是受害者。二是期货中间商,即通常所说的期货经纪公司,这类主体往往是期货交易的直接参考者,但由于其主体地位系中间代理,决定了其不承担期货交易风险的特点,因此是最有可能从事投机行为而给期货交易人造成损害的主体,各国期货交易法均对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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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的资格审查吴建斌期货交易是按照交易所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交易所内预先签订规范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或利用价格的涨跌变化进行反向交易以获取利益的一种贸易活动。期货交易可由大的...  相似文献   

5.
因期货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而形成的期货纠纷,占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期货纠纷案件的绝大部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期货法,也无完整意义上的期货行政法规,因此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成为期货理论研究及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期货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几种违规行为,如全权委托、透支交易、私自平仓等的有关法律谈一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诸位同仁。一、关于全权委托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期货交易中的全权委托一般指客户给于经纪公司或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代替其进行期货交易的模糊的、概括的委托交易授权。根据…  相似文献   

6.
不同于单纯法律意义上居间人的概念,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期货居间人是推动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期货居间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包括诱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代替客户签订虚假期货经纪合同、夸大或虚构交易业绩诱导客户出资、全权代理客户交易而恶性炒单等情形。  相似文献   

7.
期货经纪公司,又称期货佣金商,指接受客户委托,用自己的名义与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以收取佣金为业的公司。目前全国各类期货经纪公司已达数百家,由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其中以欺诈行为最突出。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有的法院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欺诈行为与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不加区别,让其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甚至将期货经纪公司欺诈行为与利用期货交易为手段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相混淆,抹杀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因而,正确认定期货…  相似文献   

8.
强行平仓是指仓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公司)强行了结仓位持有者的仓位,又称被斩仓或者被砍仓。因依据强行平仓的原因不同,我国期货市场上的强行平仓分为三类:一是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平;二是因违规行为而强平;三是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平。本文所指的强行平仓系第一类,即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在期货交易者期货持仓所需的保证金不足,其又未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不足保证金时,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期货交易者的期货持仓进行反向交易,将所得资金补足期货交易者所需保证金的法律行为。由于我国目前期货交易法尚未颁布,现有的期货法规没有对强行平仓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界定,学术界对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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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主持人:冰潭一是审查期货交易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期货交易的当事人主要是客户、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事务所。它们是否是有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关系到期货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以及责任承担问题。1.客户的资格认定。客户有公民和法人,均应具有从事期货交易的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部门或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根据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从事经商活动的政策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和交易所在职人员,有严重违法和违规进行期货交易而受到处罚未过一定期限的人员不能享有期货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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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即期货经纪商在期货交易中向客户(交易者)提供使之误解为确有盈利的断定性判断或信息而引诱其委托的行为。为稳定期货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障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各国法律均规定经纪商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执行交易指令,不得进行足以导致客户误信的行为。我国法律也规定,经纪商不得向客户提供未来走势涨跌的肯定性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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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期货市场开办以来,期货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期货市场的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日益显现出来。但我国期货市场仍处于探索、发展、完善阶段,立法滞后,近几年来,期货市场违规开办、经纪公司交易资格欠缺、期货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相当突出,客户和经纪公司围绕民事责任承担的纠纷日益增多。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作为第一个审理期货案件的专门性法律文件,对人民法院审理期货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有很大区别,《座谈会纪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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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交易立法几个问题的探讨□毕秋丽由于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所以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便成为期货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尚缺少一套完善有效的期货法律制度,因此,加强期货立法便显得尤为重要。一、关于双重交易问题所谓双重交易是指期货经纪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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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期货业的兴起,期货经纪公司的增多,期货纠纷也成为一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诉诸法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期货纠纷案件中,客户状告期货经纪公司的占期货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中由于期货代理发生纠纷的又占相当的比例.期货代理行为有别于民法理论的一般代理行为这已形成共识.期货经纪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超越代理权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经济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判例,即期货经纪公司对本公司期货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经济损失负有完全法律责任.问题是,民法理论代理行为的规定,能否全部适用于期货代理?期货经纪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能否适用于民法代理中的追认和默认?……这在司法实践中,尚属有争议的问题.下面本人就此问题略发管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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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表现形式与刑法适用及预防对策探讨刘建,鲍剑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某一商品的标准化合约的转让。期货市场的发展又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期货市场一般由交易人士、经纪公司、商品交易所、商品结算所四个部分组成。期货交易是海南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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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欺诈行为及其认定高明生期货欺诈行为,是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及其相关活动中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故意制造虚假事实或隐瞒实情,欺骗客户,使客户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从事期货交易,从而损害客户利益,扰乱期货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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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是一种以智慧赚取利润的科学手段,它在商品流通领域及金融流通领域里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期货交易是指在特定未来的某一天,对远期欲买进或卖出的商品,事先约定阶格,只要缴付部分保证金,便可取得在交易所内通过一定程序进行交易的权利,但非必须进行交割。期货交易是一种要式行为,所以它须以当事人签订合同,即“期货合同”或“被获准上市的合同”,并于交易所内公开进行交易方才生效。期货合同是当事人于将来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买进或卖出商品的书面约定。在期货合同中,其合同要素和常素除其唯一的变量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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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瑕 《中外法学》1994,(6):76-78
<正> 如何界定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目前极为流行的看法是“代理说”,即认为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代理客户买卖或转让期货合约,因而公司的此类行为乃法律规定的代理行为,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 这种主张不仅散见于各类文章之中,也体现在某些现行法规之中,如原物资部颁布的《工业品生产资料期货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会员在交易所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则:会员进行代理交易,必须如实纪录客户指令,及时指示其出市代表执行,并保存每日交易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会员从事代理业务可按有关规定收取佣金和保证金,自营业务帐务与代理业务帐务必须分设。严禁会员出市代表直接为客户代理交易。” 此外,《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第7章、《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试行)》第10章等均对期货交易中会员的代理活动设专章予以规定。在现时我国法律对期货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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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期货这种新的交易形式作为我国经济面向世界,同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被引进之后,发展很快。但由于它仍处于试点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诉讼主体相定不当期货纠纷的当事人,不同于一般诉讼的当事人。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通过期货交易的规范,当事人的关系放规定在特定的范围内,比一般诉讼的当事人范围小得多。主要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在我国现阶段,一般来说,期货经纪公司是会员)、客户等。期货纠纷当事人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这些主体在发生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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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88年开始期货市场试点,仅仅十年时间期货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之迅速令世人瞩目。然而近年来,期货市场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违规交易和过度投机不断发生,各种期货纠纷案件大量涌现,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已出现的期货纠纷案件中,因期货交易代理行为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如何认识期货交易代理,规范期货交易代理行为并正确处理期货交易代理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一、期货交易代理与民法意义上代理之比较期货交易代理是期货经纪商以自己的名义与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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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中的无权代理不应承认默示追认形式陈国辉期货交易运作的基本程序是:期货经纪公司(非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经纪人接受客户的交易订单指令,然后将指令委托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交易,再由会员单位向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出市代表根据指令在交易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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