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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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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查封、扣押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 《律师世界》2002,(8):36-39
查封、扣押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也是法律赋于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或执行官)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即不得自行处分,应由法院按执行程序的规定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偿,以达到清偿债务之目的。由于查封、扣押具有其他强制执行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世界各国在民事诉讼法或强制执行法中,都采用了这一措施。债务人之财产,原则上均得为…  相似文献   

2.
2004年第12期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  相似文献   

3.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 ,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应当作出裁定 ,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 ,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  相似文献   

4.
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04]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四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  相似文献   

6.
目前,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执行难问题,然而在法院本身的执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财产执行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执行的财产价值远远超过执行请求的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实践中,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是指本身应给付执行请求人的财产还是指执行财产的价值与执行请求的数额相当,有不同理解。笔者认为,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变卖的被执行人的财…  相似文献   

7.
拍卖是一种竞争买卖,我国《拍卖法》第3条规定:“拍卖    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   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因此,从拍卖的理论及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拍卖是强制执行程序中重要…  相似文献   

8.
张静 《中国公证》2005,(7):43-47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其中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9.
《商务与法律》2004,(4):39-39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1月14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1)被执行人的八种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相似文献   

10.
《规定》出台的背景《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是执行实践的迫切需要。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典型的情况是首先对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然后进行拍卖、变卖,最后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或者分配给债权人。在这三个阶段或环节中,拍卖、变卖阶段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直接决定着执行财产卖得价款的多少,对债权的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拍卖、变卖的规定非常原则;我国虽然有专门的拍卖法,但主要用来调整任意拍卖,而法院在执行案…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很多借款人片面的把这一条的规定当成了“护身符”.并得出以下结论:本着以人为本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被执行人的许多基本权利必须加以保护.如自然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人格权等.不能因为强制执行而造成被执行人的极度贫困。若漫无限制.不仅影响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计.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善序良俗.也有损害。  相似文献   

12.
李海军 《山东审判》2005,21(4):111-112
2004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行为,指导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拍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产生积极意义。法院强制拍卖是法院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就查封、扣押物所为的一种变价行为,那么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仅涉及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以及买受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且涉及到拍卖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式等问题。拍卖的性质如何认识,将直接影响拍卖的法律效果,影响到民事权利的得失变更。本文试结合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就此问题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13.
执行强制管理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强制管理的涵义及特点在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执行程序中,当人民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为了实现对债权人金钱债权的清偿,执行法院通常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对被执行财产予以变现或将被执行财产以评估的价格直接交付给债权人。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亦可依法通过强制管理被执行财产的途径完成执行程序。所谓强制管理,亦称执行强制管理,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强制管理是指在金钱债权的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依其职权选任管理人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动产及股权强制实施管理…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法(试行)对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都作了明文规定。诉讼保全所采取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或者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强制执行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法。近年来,在改革浪潮的推动下,深圳市中级法院通过审判实践,对如何正确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既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对直接影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标的物,在查封时采取扣押所有权凭证或有关凭证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公布日期]2005.12.14[施行日期]2005.12.21[文(令)号]法释[2005]14号[类别]程序法·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对人民法院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  相似文献   

16.
《中国律师》2004,(12):94-94
1、最高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被执行人的8种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8种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以"第三人是否有过错"为标准,来决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否查封尚处于被执行人名下、但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的财产。该条与《物权法》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本文就此问题提出相关见解,以期对立法与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华登峻 《山东审判》2006,22(5):109-112
在我国强制执行实践中,时常遇到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的住房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  相似文献   

19.
杨莹 《法制与社会》2011,(23):126-127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有权查封与扣押涉案的不动产,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查封与扣押不动产等特殊涉案款物只有原则性规定,不利于侦查人员规范化执法。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应当慎重对待涉案不动产的查封与扣押,并参照《物权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定严格执法,同时采取有力的内外部监督措施,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钱达文 《人民司法》2012,(17):100-103
自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作出"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规定后,我国以拍卖企业全面介入司法委托强制拍卖的司法拍卖格局随即建立并被广泛运用至今。实践表明,由法院将执行标的拍卖变现的环节全权委托给拍卖机构,问题不断,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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