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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教唆”一词,原见于《元曲》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但作为法律术语则始于《大明律·刑律·诉讼》“教唆词讼”条,其含义,明《六部成语·刑部·教唆注解》为:“暗中调唆害人也”。今一般都认为“教唆”的概念始于汉代,并将“造意”与之等同。此说有误。  相似文献   

2.
杨子云 《法人》2004,(8):122-123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他会面临许多问题,但其中没有一个是法律问题。”大卫·D·弗里德曼在他的《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引言中,开头第一句话就非常清晰地指出了法律的经济学性质,这就是,法律是节约社会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
“余桃啖君”引起的思索海淼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含糊不得。如果凭个人意志、好恶来判断是非,真理还有什么客观标准,法律又如何成为准绳呢?近读《韩非子·说难》,有一则“余桃啖君”的故事颇耐人寻味,说的是从前卫国有一道法律:谁偷坐了国王的车,就要被砍去双...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概念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理论上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概括起来也就是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狭义上的被害人亦称为刑事被害人。《大百科全书·法学》载:“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简明法律辞典》则将被害人阐述为:“人身权利、民主  相似文献   

5.
刖刑是我国古代一种非常残酷的肉刑。《国语·鲁语》:“中刑用刀锯”。《汉书·刑法志》颜师古注引韦昭曰:“锯,刖刑也。”《易·困》虞翻注:“断足曰刖。”《周礼·司刑》郑玄注:“刖,断足也。”《左传》庄公十六年和《汉书·刑法志》中,杜预和颜师古都分别解释为“断足”,可见,刖刑就是截去人的下肢的一种刑罚。  相似文献   

6.
《诗经·豳风·七月》的作者,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毛诗序》把它说成是周公之作,曰:“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后来注《诗》的大家,如郑玄、孔颖达等,都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因袭这一说法。近几十年来,研究《诗经》的学者,又大都认为这是一首奴隶(或说  相似文献   

7.
20 0 3年第 5期的《比较法研究》中发表了题目为《质疑“以法律为准绳”》一文 (以下简称“质疑文”)。在这篇文章中 ,作者对传统的办案原则———“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中的“以法律为准绳”提出了质疑 ,认为 :“法律”不能成为办案的准绳 ,办案的准绳应当是法律的精  相似文献   

8.
还要讲“慎独”林博斌“慎独”一词出自儒家经典《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莫观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说:做人之道理是时时刻刻不能背弃的,……(如果有不好的念头或行为)尽管很隐蔽,但没有不表现出来的;尽管很细微,但也没有...  相似文献   

9.
我国历代封建社会的刑法,对共同犯罪人通常分为首犯、从犯两类。《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被捕获),皆赎黥。”所谓“谋遣”,指主谋指使。甲为主谋指使者。所谓“往盗”,指乙按主谋指使者的意图去盗窃。二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显然不同,前者为主谋、主使,即首犯;后者是根据主谋者的意图实行盗窃,即从犯。唐律和唐以前的魏律及唐以后的元律等,都明确将共同犯罪人分为首犯、从犯。《唐律·名例律》“共犯罪造意为首”条规定:“诸共犯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唐以前的《魏律》:“诸共犯罪皆  相似文献   

10.
“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是秦法吗?张建国某些中国法制史教材或论著中,为说明秦法严惩盗贼,经常引用如下内容:《盐铁论·刑德》说:“秦之法,盗马者死,盗牛者加”。可是,如果查阅一下《盐铁论·刑德》篇,首先就会发现,原文中根本就没有“秦之法”3个字。请看《盐...  相似文献   

11.
法网疏密议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过去何以打击不力?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从“法网”上找一找原因,不是没有益处的。“法网”者,刑法也。《后汉书·庞参传》载,马融上书说:庞参和梁懂二位将军“今皆幽囚,陷于法网”。《宋史·太祖纪》载:“尧舜之罪四凶,止从投窜,何近代法网之密乎!”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法     
“垄断”一词 ,根据《辞海》的解释 ,亦作“陇断”、“龙断”。《列子·汤问》 :“自此冀之南 ,汉之阴 ,无陇断焉。”《孟子·公孙丑下》 :“有溅丈夫焉 ,必求龙断而登之 ,以左右望而罔市利。”意谓商人登高探望 ,以求易于获取高利的货物 ,进行交易。后来引申为把持和独占。反垄断法 ,是指国家制定的专门用于禁止在工商经营活动中采取垄断及其他竞争限制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垄断法和其他任何部门法一样 ,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且是专门用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法律。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 ,是 1 9世纪末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相似文献   

13.
张惠言《词选》:“碧山咏物诸篇,并有君国之忧,”这话过于绝对,运用到具体作品的分析上,难免有穿凿牵强之处,王碧山咏物词所寄托的主要是君国之忧,但也还有身世飘零之感,这二首虽有联系,但并不全是一回事。他另有一些咏物词,如《露华·碧桃》二首,赞美碧桃“铅轻黛浅”、“玉奴标格”的清雅神韵,与君国之忧、身世之感都没有什么联系。倒是其集中一些非咏物词,如赠别、题画之类,亦往往寄托着君国之忧和身世之感。  相似文献   

14.
汤忠赞 《中国司法》2003,(11):36-36
路,《离骚》上称:“回朕东以复兮,及行迷之未远。”指的是道路。 路,还可指为道理,即理路。《书·洪范》:“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路,亦可比喻权位。《孟子公孙丑上》:“夫子(指孟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路,泛指大。《史记·武帝本纪》:“路,大也。”《管子·四时》:“国家乃路。”  相似文献   

15.
最近读了蔡义江、陆成侯同志分别发表的《稼轩词论两题》、《谈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等两篇论文(以下简称“蔡文”“陆文刀),深感他们对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和《鹧鸪天·有客慨然谈功名,因追念少年时事,戏作》这三首脍炙人口的词篇(以下只标  相似文献   

16.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较早地明确规定了司法官吏的责任制度。本文就这个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 我国古代司法官吏的责任制度,首创于夏周,早在《吕刑》里已有了明文规定。公元前廿一世纪,当我国古代社会从氏族公社制度过渡到奴隶制,即国家、法律刚刚产生的时候,夏《政典》就要求司法官吏和其他官吏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命令和制度,宣布:“先时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尚书·胤正》)夏朝还规定一条著名的刑事政策原则:“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就是说,宁肯不依常规办事,也  相似文献   

17.
我们党从建党那一天起,党员之间就一直互称同志。然而,时下这种称谓却在有的地方悄然发生变化。先是从报章上得知,有的党员干部称上级领导为“老板”,或“老大”。前不久笔者在外地出差,也在一些地方部门听到“老板”“、老大”这种透着江湖气的称呼,看来此类现象并非“虚言”。也许有的同志以为“,老板”之类叫法,乃区区小事,随便说说而已,不必较真。其实不然。古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同志者,志同道合之谓也。《国语》中把“同志”一词解释为“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后汉书·刘陶传》云“:所与交友,必也同志。”共产党人来自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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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现代意义的“投机倒把”一词如何解释,从《康熙字典》到《辞海》,都是找不到现成答案的。立法和司法机关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笔者认为:“投机倒把”一词作为法律概念使用,就其实质含义而言:“把”,是指财物;“倒”,是指倒进倒出的转手;“倒把”,就是指用倒买倒卖的方法转移财物的所有权。”投机”,是指寻找时机(《辞海》解释为:乘时机以谋取个人名利)。所以,投机倒把就是指用投机取巧手段转移财物所有权,从中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一种活动。  相似文献   

19.
(一)关于五刑名例,是刑名和法例的简称,为唐律十二篇篇名之一,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唐律疏议·名例》称:“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名训为命,例训为比,命诸篇之刑名,比诸篇之法例。”该注本《唐律疏仪》下文:“笞者,击也,又训为耻;徒者,奴也,盖奴辱之,不忍刑杀,宥之远方。”笞、杖、徒、流、死这五刑的罪名和体例相结合,就叫“名例”。沈家本在《律例杂说》中对名例、五刑篇的论说如下:热审例:笞五十以下之罪,俱行豁免。杖六十以上,俱不减等。今杖六十与笞五十,  相似文献   

20.
试论法官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司法公正与法官形象要形成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法官的公正。而作为一名高素质的法官,又该是什么样的呢?(一)公正公正的核心是无私、中立,它意味着身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既要不受自身情绪、观念的影响,又要排除外界的任何压力,还须做到不受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身份和背景的影响。也就是要求法官在行使司法裁判权时要做到客观、不偏不倚。要达到这个要求,法官必须:1.意志独立马克思早就指出:“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美国法学家亨利·卢米斯认为:“在法官作出判决的瞬间,如果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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