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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案情]原告:湖北省宜昌市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董.点工程配套供应分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配供公司”)。代表人:郑于全,该公司经理。被告:四川省万县市金桥物资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万县金桥公司”)。代表人:胡传安,该公司经理。被告:四川省万县市龙宝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龙宝国税局”)。法定代表人:万进,该局局长。被告:四川省万县市龙宝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龙宝地税局”)。法定代表人:魏遵章,该局局长。1994年12月1日,原告宜昌配供公司与被告万县金桥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协议约定由宜昌配供公司按3100元/吨的价…  相似文献   

2.
《中国律师》2013,(3):64-65
一、案情简介 2006年1月。被告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中标承建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发包的一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承包范围、工程暂定价等事宜作出约定,且约定原告提交结算资料后被告应在3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相似文献   

3.
案情原告:(美国)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以下简称宝洁公司)。被告: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铉公司)。1976年5月,(瑞士)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在中国注册“SAFE-GUARD”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70类香皂、肥皂等。原告宝洁公司于1992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从(瑞士)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受让上述商标。1994年6月,原告宝洁公司在中国注册了“safeguard\舒肤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肥皂、护发制剂等。原告宝洁公司还在中国注册了“舒肤佳”、“safeguard”及其组合…  相似文献   

4.
案情原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吴永安,永安制衣厂业主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获得“KELON”注册商标专用权。1997年9月,被告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个体工商户)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keloncomcn域名,并取得注册登记证书。1997年底,原告科龙公司曾与被告吴永安商谈有关“KELON”域名注册事宜。1998年元月,被告吴永安发送传真给原告科龙公司,称:“为了尽快了结关于科龙域名的争议权,永安制衣厂要求对方作为补偿现金5万元,即放弃争议权”。本院受理此案后,被告吴永安…  相似文献   

5.
案 情   起诉及答辩:原告北京市温菲尔德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温菲尔德公司 )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北京北方华娜丝绸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华娜公司 ), 1将原告生产销售的真丝机绣女式短袖上衣的“温蓝德”商标撕去,换上了被告的标牌加价销售。 2被告专卖柜的导购小姐对顾客称,该服装是被告在国外订织订染的,原告卖的是被告公司处理的残次品。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有六千件成衣、九千件半成品积压,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害,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相似文献   

6.
股权证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尹鲁先,熊大胜1993年6月17日,原告海南金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与被告海南福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汇公司)签订股票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福汇公司将自己认购的海口椰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  相似文献   

7.
《中国审判》2009,(11):76-77
原告:郑某 被告:张某 被告:蒙牛乳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司) 被告:凉城县恒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城公司)  相似文献   

8.
高雁 《中国审判》2010,(9):100-101
上诉人(原审原告):吴远洪。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个旧市明远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远公司”)。  相似文献   

9.
原告:北京市牛栏山酒厂(以下称牛栏山酒厂)被告:河北省徐水县诗林醉酿酒厂(以下称河北诗林醉酒厂)被告:北京市大兴县物探养殖场起诉与答辩原告所称我厂研制、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低度白酒于1992年投放市场后,被评为北京市名牌产品,畅销华北地区并向全国发展。被告河北诗林醉酒厂、北京诗林醉酒厂自1995年开始利用自己注册的“诗林”商标联营生产并大量销售“诗林牌北京醇”白酒,其生产基地在河北省徐水县。被告产品“诗林牌北京醇”除注册商标与原告不同外,其产品的名称、酒瓶的瓶形、外包装装满与我厂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  相似文献   

10.
一、基本案情介绍原告:中国银行晓兰支行(以下简称晓兰支行)被告:新奇制鞋厂(以下简称制鞋厂)被告:二轻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轻公司)被告(再审追加被告):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业公司)1996年1月5日,晓兰支行与制鞋厂及塑料皮革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塑草公司)签订了一份(199)中银商流字第002号(中国银行某市分行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晓兰支行贷款人民币对万元给制鞋厂作购买原材料的款项,期限自1996年1月8日至8月8日,月利率为1206%,塑革公司作制鞋厂借款之担保。当日,塑革公司还出具了一…  相似文献   

11.
被告福建泉州纯真熊胆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胆酒公司)系被告福建建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中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8月25日熊胆酒公司与原告福建隆达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广告意向书》,约定被告拟委托原告设计、制作、发布“纯珍”熊胆酒的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业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否则,被告将取消原告的代理资格。同年11月14日,隆达公司与建中集团签订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约定:建中集团委托隆达公司全面负责“纯珍”熊胆  相似文献   

12.
93年5月21日B市D公司(以下称第一被告)以解决预付货款为由,向B市农行(以下称原告)提出了贷款500万元的“申请贷款报告”。93年6月3日第一被告以价值329万元的“佳乐”空调器做抵押担保,与原告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书”。原告审查第一被告“借款申请书”后确认:“该笔贷款手续完备,符合农行《贷款管理通则》的要求,同意贷款200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88%。”。当日原告给第一被告贷款200万元。第一被告为了继续向原告借款,请求F电视机厂为其担保。93年6月9日,F电视机厂向原告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承诺:93年6运至96…  相似文献   

13.
朱丹 《电子知识产权》2013,(12):104-105
案情介绍 上海中联伟安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北京中联同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曾存在合作关系,双方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售自行研制的高压在线监控仪和配件。双方终止合作后,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宣传资料、网站上将双方合作期间原告生产的产品“GDJK2500型高压电力系统绝缘状态在线监测仪”当做自己产品的名称型号对外宣传。  相似文献   

14.
周军 《中国审判》2009,(1):62-63
上诉人(原审原告):黎某等五名教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旅游公司)。2006年7月3日,黎某等五名教师参加了某旅游公司为北京市东城区多所学校60名教师组织的赴西藏旅游团,双方签订《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并约定了旅游行程、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等事项,  相似文献   

15.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以下简称华为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正非,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温旭,广州华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来柳平,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负责人陈良忠,主任。委托代理人张向红,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职员。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太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余耀荣,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资健,河南协和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16.
一、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案件背景: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以被告陶德华“跳单”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约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1.65万元。  相似文献   

17.
李皓 《法治研究》2006,(3):70-70
原告(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某集团有限公司于1986年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了“某某某”商标。1993年7月,原告当时的两个子公司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A)和某通讯工业集团公司(下称B)联合某通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被告公司(某南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至1998年,A,B决定将其在被告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家公司。1999年3月,被告公司新董事会决定维持原企业名称。1999年1月,原告的“某某某”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02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禁止被告在企业名称及网站域名中使用与原告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某某某”文字。  相似文献   

18.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原审被告:福建南平森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福建省南平森强塑料原料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三明市明强包装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福州富强塑胶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三明市岩前木材采购站。一、案件基本事实1996年1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以下简称农行国际业务部)与福建省南平森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强制品公司)签订一份闽农银外借合率第963O6号借款合同,约定农行国际业务部贷款给森强制品…  相似文献   

19.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号:(2002)二中民初03119号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立案日期:2002年3月21日结案日期:2002年9月20日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①(一审判决已生效)诉讼参加人: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被告: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移动公司)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音乐作品《血染的风采》;2.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和原告会员苏越赔礼道歉;3.判令被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人民币113,182…  相似文献   

20.
原告: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永,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高湘晋,该公司干部。 被告: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耕书,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可夫,该公司干部。 原告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五矿)因与被告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发生货款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我公司受被告的委托,给案外人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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