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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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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机理在于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人民的知情权以及信息自由的三重价值。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公众知情权的宪法依据,可依法律解释而获得。对比中美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公开范围、救济途径、制度程序等五个方面,表明美国《信息自由法》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具体制度的规定具有理念与实践的差异,从而透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不足,并指出《信息公开法》出台的必要与紧迫。  相似文献   

2.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正式法律文件。本文从立法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与方式、救济与监督等方面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对其他地方以及中央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张弛 《法制与社会》2014,(16):287-288,29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司法救济途径。但现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关于原告资格的认定存在瑕疵,导致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困境。本文梳理《行政诉讼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原告资格问题总结为缺乏制度基础,标准设置模糊,主体范围狭小以及没有按照诉讼类型化设置四个方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标准、扩大范围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设置了四种救济模式:行政系统内部救济、第三方独立机构救济、准司法裁判机构救济和法院救济。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只有两种救济模式:行政系统内部救济和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由国务院制定完成并予以公布(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集中体现在《条例》上,《条例》正式实施5年以来,这项重要制度已经从诸多方面对我国人民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以前所  相似文献   

5.
王勇 《科技与法律》2007,(5):16-20,31
做好政府信息工作,了解和掌握该制度的基本原则无疑是一条捷径,这也是十分重要的。本文详细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六大基本原则,即权利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便民原则、免费自由使用原则、救济原则,通过对各个原则的分析,告知人们如何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期望人们通过对原则的掌握,树立政府信息公开观念,做好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6.
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勇 《行政与法》2012,(1):6-10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在世界诸多国家已经建立起来,但要保证其具有生命力,必须完善相应的救济制度。本文重点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规定,期望对我国相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能有所启示。这种启示体现在立法策略上,要注意立法层级的选择,注意权利的完善规定;体现在具体救济制度建设上,重点探讨了救济制度中的司法救济的建设与完善并分析了有关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价值缺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核心的价值追求是强化民主政治,保证民众获得政府信息、防止行政腐败和实现信息对于实际生活的效用只能归之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附属价值。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回避了对这一核心价值的规定,这种回避不但体现在条例对价值目标的明文规定上,也体现在整个条例的实质性规定中。由于条例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和有权申请获得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资格的严格限制,以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虚弱的司法救济机制,加之宏观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滞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景不容乐观。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个案的司法救济制度、补充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三方"的权益保护。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旧存在较大的立法缺陷,如要完善,则需积极借鉴域外经验,从知情权入宪入手,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配套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以建立严格、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资讯公开与卷宗阅览存在重大的区别.我国大陆地区不区分信息公开与卷宗阅览,从而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务例>"潜伏"一些缺陷.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系统地解决该问题.首先,确立信息公开与卷宗阅览区别,如果属于信息公开则有单独的救济请求权,但是如果属于卷宗阅览则其针对卷宗阅览的被否决不单独享有救济请求权.其次,在制定大陆<行政程序法>的时候,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卷宗阅览删除而放在<行政程序法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都给予很大的重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虽然已初具成效,但在立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包括对知情权的规定不明确,救济途径不完善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与完善的措施,从立法的角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成熟发展。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审查引发出对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探索,虽没有使用“自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无效”等概念,却在民事诉讼领域形成了有关基础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形成了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和明显性判断标准,并形成了排除具有重大明显瑕疵行政行为公定力、相对人拘束力和司法强制执行力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雏形,为我国今后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探索轨迹及其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可以发现无效行政行为规则的鲜明中国特色,司法的制度生成意义和生成机制。  相似文献   

12.
检察官相对独立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孝清 《法学研究》2015,(1):137-153
法学界一般认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中的"独立"是指检察院作为整体的独立,而非检察官独立.但实际上,检察官相对独立具有检察制度内在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必要性:它是检察院整体独立的基础,是"检察一体"的前提和防止"检察一体"弊端的重要措施,是检察官法律地位、活动原则、司法规律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检察官相对独立是依法独立,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检察一体"下的独立,是"独立"与"受制"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3.
顾培东 《法学研究》2014,36(1):29-42
近十余年来,在法院现代化、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人民法庭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然而,我国基层社会纠纷的有效解决正逐步凸显出对人民法庭功能的需求,人民法庭自身的条件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地位与功能,把适当增加人民法庭的设置,合理调整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充实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强化人民法庭的功能,作为我国基层法院当下发展与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路径。这既可以从S省P县法院相关实践中部分得到证明,更可以从司法辖域的相对限缩、人民法院发展的主导思路以及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主要特性等三个维度得到理论阐释。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体现行政法治的时代精神。现代民主政治对政府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行政公开。行政公开理应成为现代开放型政府的法律理念。行政公开原则应该视为现代行政法的要旨,即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相似文献   

15.
安晨曦 《行政与法》2012,(12):25-30
我国确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现在行政公开与服务行政理念的同时,还对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进行了回应。立足于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视角分析该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因此,应当在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目的与服务行政理念之基础上,从扩大帮助权受益主体范围、取消帮助权行使条件限制、建构服务给付的正当程序、明确行政服务的救济途径及建立政府信息申请教示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非法占有目的是非法掌握或控制财物的意欲 ,是盗窃、诈骗等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取得罪主观方面故意所包含的内容。它不具有区分盗窃罪与一时盗用的非法行为 ,以及盗窃等取得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机能 ,也不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故意之外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17.
法治政府建设意义下的公众认同就是指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自身利益、需求的一致性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是形成公众认同的重要路径。在公共行政决策听证中,由于公众参加人代表性的缺失,严重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公众认同。因此,应当明确公众参加人代表性的判断标准不仅有职业、社会角色等形式标准,更应当有诉求利益代表特定群体利益的价值标准、本质标准。并应当建立严格的程序,公开公众参加人的信息及陈述的观点,以利于社会监督,从而体现其代表性,确保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公众认同。  相似文献   

18.
王小梅 《政法学刊》2008,25(5):37-41
政府以提供公共服务为职能,并且在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唯有其提供准公共产品时才允许向消费该类公共产品的居民适当收取费用。而身份证属于政府部门根据自身的行政管理需要而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纯公共产品,因此政府首次发放和更换身份证应该实行免费制度。随着政府服务职能的提高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类似的证件收费以及其他不合理的行政收费也应该得到清理和废止,从而最终实现行政收费领域法治化目标。  相似文献   

19.
With rapi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nowadays there are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social conflicts, especially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individual citizens. However, many of the conflicts cannot be effectively solved throug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which continuously leads to a high rate of appeals and complaints, making it ever more difficult to resolv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Often susceptible to interference from local party committees and governments, courts face difficulties to accept complaints, conduct trials, make decisions and enforce judgments, which make courts dysfunctional in supervising administrative organs. All the issues above are caused by problems in the court administration system. The control of the court’s personnel, expenses and property is decentralized, with courts divided by administrative regions, income provided through local finance and personnel controlled by local party committees. However, administrative organs are defendants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s and courts are to review the 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acts. It is neither realistic nor logical to have courts in the de facto control of local governments to supervise the governments. Therefore, it is of necessity to build a vertical administrative court system subordinated to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This vertical system shall free courts from the control of local governments, overcome localization of the judiciary, and would be able to effectively solve administrative conflicts and ensure that government decisions/orders are smoothly carried out.  相似文献   

20.
On December 10, 1965, the Presidium of the USSR Supreme Soviet adopted a decree entitled "On Certain Changes in Court Procedure in Hearing Divorce Cases," which states:

"1. to establish that decisions in divorce cases shall be issued by district (or city) people's court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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