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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7 毫秒
1.
公民权利保护在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我国学者对其研究热点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知情权、隐私权,但研究存在对公共卫生领域公民权利界定不够统一、法律依据不尽准确、研究着眼点有些片面等不足,今后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公民权利的研究,加强研究其体系及其法律渊源,优先现有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配套,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辨证理解各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2.
法律是行为规范,只规范行为,包括积极行为规范和消极行为规范,前者即权利、权力,后者即义务。义务是权利和权力的逆向表述。法律规定权力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权利。规定权利意味着必须规定权力。在本质上,法律就是对权利的规定,权力和义务均可视为权利的间接规定。权利主体行使任何权利,均是对自己人身的支配。广义的人身自由权等同于权利,狭义的人身自由权即有名权利外之权利。但人身自由权表示不定向之自由,必须通过具体行为,即定向之人身自由方能行使。定向之人身自由权即传统民法之能权。称法律确认的无名行为资格为能权不违反逻辑,称其为权利外“法益”则违反逻辑。  相似文献   

3.
杨引 《陕西检察》2002,(4):29-30
加强人权保护,维护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和时代强音。但是,从当前司法实践情况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尤以超期羁押现象最为突出,不仅妨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侵犯了被羁押人的合法人身自由权。为了探索制止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最近,笔者对咸阳市1999-2001年的超期羁押情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4.
施鹏鹏 《政治与法律》2023,(11):102-114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尤其需要体现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中。刑事拘留、指定居所、逮捕和羁押均对人身自由权构成了严重的干预,因此应符合宪法正当化事由,主要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特殊的程序保障机制。指定居所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不应交由办案机关自行创设。刑事拘留作为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剥夺人身自由最长可达37天,显然手段与目的不成比例。逮捕应充分考虑干预手段的严重性以及国家所追求干预目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羁押应是调查和起诉刑事犯罪的最后手段。如果采取干预强度较低的措施亦可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妨碍司法公正等,则应尽量少捕慎押,这亦符合当下的刑事政策。羁押或类羁押作为“必要之恶”的最后手段,如何谨慎且谦抑地适用,还需要判例形成更细致化的判断标准,以限制个案运用的模糊空间。  相似文献   

5.
洪彬  黄国华 《中国律师》2004,(10):58-60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隐私权的一种,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主要是指公民通过信件、电报、电话、邮件、包裹、数据电文等形式表达意愿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任何个人或组织非依法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任何非法扣押、审查、监视、窃听、出版私人通信的行为,都是对通信自由的侵犯;二是只有依据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干预个人的通信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得到世界各国宪法、法律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条约明文的保护。我国宪法第40条也明…  相似文献   

6.
教师与学生是教育的两个基本主体,师生法律关系是认识和规范教师与学生之间关系的主要维度和渠道,师生法律关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和教育法等多重法律关系。当前教生间的法律关系状态多表现为教师在职务行为中的侵权违法行为,包括对学生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的侵权。教师享有适度的惩戒权是应予认可的,但也必须遵循适当的原则和程序。  相似文献   

7.
安玉萍 《河北法学》2000,(2):135-137
服务标记,在我国商标法中具有和商品商标同等的法律地位,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并且从保护商标的相关法律中也难以得到相同的结论,从而导致服务标记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而,如何加强和完善对服务标记的法律保护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8.
夏阳 《中国律师》2013,(7):44-46
人身自由权作为人权的重要内容,理应受到尊重和保障,我国宪法将人身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确认并予以严格保护和适当限制。《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也通过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践行着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障。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作为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合法手段,有其现实性和必要性。但司法实践中,不当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  相似文献   

9.
我国在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方面,法律制度的完善、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普法教育的深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打击驰名商标侵权行为过程中,上述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中,如何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提高执法的水平及民众的法律素质,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人身自由权和虚假监禁侵权责任制度,因此存在着重大的法律漏洞,这既不利于他人人身自由权的保护,也不利于我国《民法通则》或者《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和完善。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侵权法上的虚假监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我国民法或者侵权法上的虚假监禁侵权责任,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1.
“弱势群体”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理健康等方面缺乏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的弱势群体人员的总称。现有法律对其利益的保护不足,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采取多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措施,完善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体系,方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2.
患者隐私权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一种人格权利,但在医疗和医学教学活动中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以至于患者和医护人员对簿公堂,因此对患者隐私权予以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医疗活动和医学教学活动中,如何保护患者隐私权、在法律规定上如何将个人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应进行必要的思考和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网络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及便捷的信息传输渠道给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挑战。对于我国来说,现阶段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并不十分完善和健全,如何有效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本文中作者就当前国内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有效提高法律保护机制的保护能力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4.
李晓欢 《法制与社会》2011,(31):296-296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秘密已成为当今市场竞争的核心武器,确立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十分重要。因此,我国逐渐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加以重视。本文通过对商业秘密的概念,法律特征,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现状,试图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但是公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少而又少,公民维权之路也并不平顺,本文从立法,司法,法律监督的角度分析公民维权有哪些法律保障,并对现实的瓶颈问题若提出干意见。  相似文献   

16.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已成为世界瞩目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环境下商标的保护作出系统的规定.学界中也没有系统的研究。因此,明确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范围、类型及侵权责任,对完善我国网络领域的商标法律制度、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日益增多的商标权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宋宜阳 《法制与社会》2011,(35):112-112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却屡见不鲜,一些侵权的新形式已经超越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法律保障机制,以此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中作者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入手,就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8.
李北凌  王敬 《法制与社会》2013,(33):172-174
我国是传统文化深厚、历史悠久的国家。如何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秦皇岛青龙县奚族传统文化为例,探讨了民间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思路:利用我国现有保护传统文化的专门法和其他部门法律中的专门条款来实施法律保护,同时协调现有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在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立法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我国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法律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分离为理论起点,构筑了民法上第三人保护问题的整体解释、分析的理论框架。法律世界与生活世界有两种分离,由此形成了两种第三人,它们各有其保护或调整的原因及保护方法。第一种分离是法律把生活关系的主要方面抽象为法律关系,将次要方面予以舍弃造成的,由此形成了因法律关系扩张产生的第三人,法律对这种第三人进行调整的原因是出于对公平的不懈追求,对这类第三人的调整方法是确认相对权效力的扩张与债的关系效力的扩张。第二种分离是法律在真实权利之上建构出权利外观,权利外观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产生的,由此形成了因权利外观产生的第三人,对这种第三人进行保护主要是出于交易安全的需要,保护方法是确立外观理论。  相似文献   

20.
所谓“保护弱势群体”,即对处于困境中的人给予特别的法律救济,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如果法律不对其予以(相对于强势群体)更多的关注,则不足以保护其利益,导致其在法律面前之事实上的不平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将成为司法领域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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