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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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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然而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养老状态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子女与父母或者子女之间在赡养老人上的纠纷不断增多。  相似文献   

2.
评说速览     
明文 《法庭内外》2011,(2):37-38
1"常回家看看"入法"空巢"老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媒体形象地称之为"常回家看看"要入法律。  相似文献   

3.
小非 《法庭内外》2011,(5):8-10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那首歌唱的那样。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则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2011年伊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出炉,"常回家看看"将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4.
法政新知     
《江淮法治》2013,(14):5-5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其中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常回家看望或问候父母作为法定义务写进法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相似文献   

5.
请你断案     
上期答案:《赡养义务能够免除或者转让吗?》阮某的女儿应当赡养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时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责任与义务,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继承遗  相似文献   

6.
7月1日,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同一天,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赡养案,判定子女每两月必须回家一次看望老人,成为该法生效后的首个判例。"常回家看看"在经历了修法时的激烈争议之后,再次成为诸多媒体议程设置的焦点。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正本身来看,"常回家看看"虽是热点,也绝非唯一"焦点"。比如,新法对"老年人监护制度"的明确,就不失为一大亮点。  相似文献   

7.
夏正芳  陈丽 《法律适用》2013,(1):105-109
关爱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人类进步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宪法》第49条明文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如何把法律对老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江苏法院近几年作了积极的探索。为了解实践中涉老民事纠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  相似文献   

8.
在江苏南通,志愿者小分队正上门为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不过,根据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爱独居老人这事,今后,恐怕子女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了,别指望志愿者来填补子女不"常回家看看"  相似文献   

9.
歌曲《常回家看看》在1999年央视春晚舞台上一炮走红,歌曲唱出了儿女对家的亲情,父母对子女的心声,提醒在外忙碌的年轻人即使工作再忙也不能忘记亲情,应该多回家看看老人。2012年12月修订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条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条款自审议以来即争议不断,自该法生  相似文献   

10.
晓红 《江淮法治》2014,(22):46-47
正别爱得太晚,请常回家看看《中国老人及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是人口增长比例5倍,占世界老年人口五分之一,其中49.7%老年人为空巢老人,我国5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自杀人数超过10万,成为我国自杀率最高的一个群体。你可能很难想像公园里那些神态怡然的老人内心深处的孤独,本是到了尽享天伦之乐之时,却只能深居独处,望"子女"而兴叹。2014年3月10日,《青岛论坛》上一则  相似文献   

11.
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是公民的法定责任.在我国的宪法中,“赡养父母、教育子女”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此外,在《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刑法》等法律中,都有与亲情和亲人之间财产、人身和精神抚育关系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治平 《法庭内外》2011,(2):37-37
面对空巢老人的精神孤寂乃至生活困难问题,子女应该尽最大可能履行赡养义务。但现实情况是,面对社会成员流动频繁、父母与子女分居成为常态、人口老龄化高峰日益临近的现实。  相似文献   

13.
沈义  蒲昌迅 《检察风云》2013,(18):60-61
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该法颁布后没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4.
《法律与生活》2013,(4):39-39
2012年12月28日,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此次修订从现行法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现行法中未作修改的仅有10条。修订后的新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精神慰藉入法辽宁省一位76岁的老人在子女每年给他500元钱赡养费的情况下,将6名子女告上法庭,老人要求子女每年只拿出200元钱赡养费,但是要求子女要定期去探望他。家住大连市八一路的一位老人竟然给儿子开出了"有  相似文献   

15.
小非 《政府法制》2011,(4):30-31
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2011年伊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出炉,"常回家看看"将被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16.
赡养协议是子女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的父母签定的关于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以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低于其子女生活水平,精神生活上保持愉快为原则的一种书面协议。这种赡养协议目前已在我国的陕西、山西、山东等省的部分地区出现并且愈来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由于寿命的延长以及我国实行了十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增长速度要比整个人口增长的速度快得多。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总人口的7.42%,到2000年将增至11%,即1.3亿人;到21世纪中叶,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将占我  相似文献   

17.
秦前红 《检察风云》2013,(16):30-31
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权益保障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老年权益保障不仅关涉中国老年人这个庞大的群体,而且触及整个社会敏感的神经,因此该部法律甫一出台就不断有人就其中相关条款的实施表示极大关切。其中,又以该法第17条之规定最为引人注目。老年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  相似文献   

18.
2007年,全国人大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国老龄办权益部负责人称,在这10年里,社会、经济、文化、意识,甚至法律建设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0年前制定的法律条款,有一些已经与形势不相符了,有些条款比较原则,又没有实施细则,因而操作性不是很强。例如,2006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就有很多代表建议修改《老年法》时增加精神赡养方面的具体内容,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在精神层面上老人盼望儿女常回家看看的心愿却得不到保证。  相似文献   

19.
临河居 《江淮法治》2013,(14):24-24
7月1日,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上路。伴随新法在有着“百善孝为先”传统理念的我国,将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写入法律,这一所谓精神慰藉条款的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发热议。  相似文献   

20.
田力 《江淮法治》2011,(13):50-50
据报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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