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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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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涛  高在敏 《法律科学》2004,22(3):107-116
法典编纂是一种纯粹技术上的、使法律规范集中化、系统化和条理化的方法;在以成文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或法系中,法典编纂的发展水准就标示着法律技术安排的发展水准。虽然通说主张中国法典编纂始于战国初,而其实早在夏商周三代时期就已经有了最初的法典编纂;自那时直到现代,中国法典编纂经历了刑书时代、律统时代和近现代三个发展阶段。而在每一个发展阶段,法典编纂的组织与程序、体例与技术都显示出发展进步的特点。  相似文献   

2.
中国环境法典的编纂条件及基本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忠梅 《当代法学》2021,35(6):3-17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对环境法典编纂条件是否成熟以及技术方案的论证提出明确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新目标新任务提出编纂环境法典的迫切需求,环境法治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困境形成编纂环境法典的内生动力,环境法学研究所达成的学术共识奠定编纂环境法典的理论基础.环境法典编纂不仅条件成熟,而且恰逢其时.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理论研究,应深刻把握环境法典的逻辑体系与核心价值,厘清民法典与环境法典的关系;准确把握环境法的领域法特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典的核心价值与基础概念;深刻把握环境法的体系开放性特点,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总则—分编"结构,妥善处理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相似文献   

3.
法的产生最初是以不成文法的形式,即以习惯法为开端的.从以《汉谟拉比法典》和《十二铜表法》为代表的东西方法制文明的成文法源流开始,直至当代社会,在国外的立法和司法过程中,习惯始终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1804年拿破仑主持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习惯法成为法典的主要渊源之一.如关于已婚妇女无行为能力、夫妻财产共有制和某些继承规则等,大都依据习惯法.此外,法典还赋予了习惯法作为法国辅助性(或从属性)的法律渊源的地位.现行《法国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有歧义的文字,按契约订立地的习惯解释.”第1160条规定:“习惯上的条款,虽未载明于契约,解释时应加以补充.”由此观之,习惯的法律效力是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  相似文献   

4.
法国行政法对法典化发展路径的选择,根源于对其传统判例法发展路径的反思.在行政法发展的初期,判例法发展路径能够克服成文法的规范分散、填补成文法的规范空白并避免与行政机关的直接冲突.然而,进入20世纪下半叶,判例法已日益无法满足民主性及体系化要求,法国改革者决定通过法典化重建清晰、稳定的行政法规范体系,以提升行政法规范面对社会公众的可接受性与可理解性.法国行政法之法典化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行政汇编模式、立法审议模式与特定法令模式,其对法典内容的编排乃基于判例规则形塑成文规范,调适成文规范嵌入目录结构,并划定法典边界协调内容交叠.借鉴法国行政法之法典化经验,我国行政立法领域之法典化应当明确以实体优化为主兼顾形式优化之目标;并采用不同组织形式分别编纂行政纲领性法典与行政领域性法典;对编纂之范围应当选择存量规范分散但同质性较强的领域进行法典化;并应引入结构性十进制编码完成条款整合;在法典编纂结束后,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司法部协作完成对于增量规范的持续嵌入.  相似文献   

5.
中国判例法的传统与建立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当今中国正处于深刻的变革中,其主要标志就是建立 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变革呼唤着法 的变革,法的变革仰仗法学研究的探索、开道。近年来,一些法学家呼吁借鉴国外法治的优点和我国优秀的法律传统,构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现代化法律体系。为此,研究中国判例法的传统与建立中国特色的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主要特点,是很有意义的。 一、“混合法”是中国的法律传统 长期以来,在中外法学界据统治地位的观点是世界法律发展史上只有两种法律传统,即以“立法至上”为理论支柱的成文法和以“司法至上”为理论支柱的判例法。“成文法”以成文法和法典编纂为特征,将立法、司法从形式上严格分开,法院的判决只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能作为法律的渊源,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国、德国等国家最早实行此类法律体系,故称其  相似文献   

6.
从古至今,有很多法律及制度是以人甚至动物的名字来命名的. 因制定者或编纂者得名 迄今所知的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叫《乌尔纳姆法典》。乌尔纳姆(前2113一前2096在位)是古时候位于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的乌尔第三王朝的创始者,他在统治期间编纂了适用于全境的成文法典。别看法典就29条(序言除外),但在法律文明史上值得提及,这不光是因为“成文法祖师爷的地位”,还南于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立法已采取罚金赔偿的方式来逐步代替从前的同态复仇。而且,用国王的名字来定义一部法律的传统,极有可能就是从乌氏开始的。之后的古巴比伦第三代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期间(约前1792一前1750)也编纂出两河流域最有代表性的规范文件《汉谟拉比法典》,它刻于一根黑色玄武岩的石柱上,又称“石柱法”。  相似文献   

7.
陈森 《中外法学》1979,(5):74-76
一个半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各国法学家和史学家纷纷加以评论并被誉为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的《拿破仑法典》中译本,即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公开发行.《拿破仑法典》是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胜利之后,为了统一民法典的需要和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尽管法国是个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但是它所施行的法律是很不统一的.当时,法国南部为成文法地区,主要施行罗马的《尤斯蒂宁法典》;北部为习惯法地区,主要施行1580年修正的1510年的巴黎习惯及1509年  相似文献   

8.
领域型法典编纂是当前我国立法领域的新事物,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设置与传统的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设置具有显著差异。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与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相比,二者在功能上、形式上均具有较大差异。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正当性主要来源于法律科学、宪法法理及部门法调整机制。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编纂理念应与领域法的宗旨与原则、调整范围与调整机制等实现连接。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编纂既包括对原有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的处理,也包括对实现功能需要的新的法律责任规范的创制。在领域型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应注意其法律责任规范与责任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的连接,以使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功能在法治系统中得到更好实现,促进领域型法典的实施与对相应领域的科学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9.
杨树明  李健 《河北法学》2006,24(5):33-38
判例法和成文法分别是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然而,作为一种创制法律、解释法律的技术方法而言,判例法与成文法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来自法官个案司法经验总结的判例法,由于其独特的直观性、灵活性,可以弥补大陆法系成文法适用与解释之不足.成文法亦是我国的传统,借鉴和移植判例制度,有助于克服我国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灵活性和公正性.尤其在国际私法领域,立法的严重滞后,使得判例制度的引进和重构成为完善我国国际私法的一个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0.
社会转型成为当今中国的重要特征,随着经济体制转变带来社会关系的急剧变化,我国的成文法逐渐凸显出它滞后性、缺乏灵活性等弊端。因此,我国在坚持和完善成文法的同时,应该尝试引入判例法制度,发挥两种法律形式的互补作用,扬长避短。建立以成文法为主,以判例法为辅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这不仅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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