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为什么禁令年年出,而红包年年收呢?
“人情往来”难定性在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一案中,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栾蔚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栾蔚东及其辩护人都认为礼金是人情往来,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能算是受贿。在审理过程中,栾蔚东也曾有过这样一段陈述:“礼金是人情往来。 相似文献
2.
3.
庭审中,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这样为自己辩解:“好多人来送,我实在推不掉,我也要有社会关系,不能把关系搞得太僵。”杨哲信抛出“遮羞布”但凡大大小小的贪官在案发后总要为自己当初受贿找一块漂亮的“遮羞布”。比如说“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礼金不是贿”、 相似文献
4.
清风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12):17-17
<正>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要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中国素为礼仪之邦,礼尚往来本属情理之中。然而,部分执权官员,凭借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红包礼金。为了掩人耳目,这种收礼之风,美其名曰:"人情往来",实质是利用"风俗"作"马甲",披着"人情"外衣,行敛财之实。探究"人情往来"收礼敛财,不难发现,始终有条无形之线贯穿其中,那便是"权力"。官员手握权力,可以左右他人 相似文献
5.
黄颖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5,(1)
<正>近年来,一些投机者和官员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使"红包"彻底变质变味,成了行贿受贿的新桥梁、权钱交易的遮羞布。蒲江县西来镇党委书记任洪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理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相似文献
6.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3,(3):12-13
别让春节变“春劫” 花钱如流水,春节变“春劫”,过年真不易。因过年而“叫苦不迭”,主要是因为人情压力山大。长辈、晚辈都要给红包,走亲戚要带礼品,同学聚会,请客吃饭……举手投足离不开人情二字。当然不能简单地给人情下一个“好”或“不好”的结论。重人情,尚礼仪,礼尚往来,传递情谊,本是我们一个淳朴的传统。然而,当人情变成了“债”,不见了人情只剩下“红包”的时候,又还有多少意义? 相似文献
7.
8.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群众遇到红白喜事"感情送礼",本是活跃邻里氛围、增进彼此感情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近年来在农村一些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本是正常人情往来的请客送礼却变得名目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礼金数额越来越大,群众有不堪重负之感。 相似文献
9.
刘雪姣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1,43(4):117
仪式性人情是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民俗现象,也是理解乡村社会的一个关键词。然而在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传统的人情理论无法解释人情的延续,以及村民愿意接受人情剥削、压榨的现象。通过分析湖北省Z村仪式性人情发现,发生在生命历程不同节点的仪式性人情具有差序格局的特征和不同的交往规则,并在人情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人情债和人情味两种运作机制。前者通过人情中的“报”与“欠”、村民的理性算计、村庄的舆论促使人情往来保持在一种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实现人际关系网络的重新界定与区分,以及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后者通过礼貌周到的待客之道、活动中的互助合作、情感的宣泄和表达,营造了浓厚的人情氛围,增加了村民之间的亲密情感。通过这两个机制,仪式性人情展现出情感与理性相结合的倾向,推动了仪式性人情活动机动、灵活地进行。 相似文献
10.
11.
12.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湖南省澧县县长李学林在父亲因车祸医治无效而去世的前后,面对推辞不掉的礼金,向县纪委提出了一个“人情”处理报告。读罢此文,笔者对李县长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钦佩不已,同时对这份处理报告感想颇多。 相似文献
13.
如今酒席之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它超出了酒席这一特定的内涵,背离了正常的人情往来,甚至变成了一种敛财手段。你办我办大家办,你敛我敛大家敛,今天你掏我的包,明天我也变个法子让你掏 相似文献
14.
步入信息社会的今天,一些大贪“巨蠹”被查办的新闻不时充斥网络报端,人们在对大贪巨蠹人人喊打、深恶痛绝的同时,对发生在身边、甚至自己身上,诸如以人情往来为名,收受一些香烟、礼品、土特产等“揩油”行为却常常网开一面,认为吃一顿饭、抽一包烟,乃区区小事,无关痛痒。 相似文献
15.
16.
王雪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4,(12)
据《京华时报》报道,9月27日,在北京举办的2014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陈兴良透露,刑法修正案(九)拟设置“收受礼金罪”。这一罪名是指如果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这条消息被媒体发布后,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不过,在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的相关草案中“,收受礼金罪”的条款并未列入。对此,草案说明解释“:考虑到这些问题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未列入本草案。”尽管如此,围绕这个话题的争议仍在继续。有人认为“,收受礼金罪”能有效遏制公职人员以礼尚往来名义掩盖受贿行为,是密织法网的客观要求;也有人觉得,增设“收受礼金罪”既无必要,又不具备可操作性,很容易沦为“口号立法”。本刊邀请持不同观点的两位嘉宾——法学学者杨天军和资深检察官曹元新一起讨论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17.
18.
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简单说,就是“做官”要懂得融入所谓的小“圈子”。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十分看重“人情”,做什么事情往往把“人情关系”放到重要位置,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在干部队伍中,看重“人情关系”的现象也有一定市场。 相似文献
19.
20.
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这是对贿选作出的新界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