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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无责任能力未成年人侵害行为的性质决定了正当防卫和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主观违法性论认为,无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不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客观违法性论认为,无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主观违法性论和客观违法性论都存在缺陷,从一般预防的角度出发,应当认为,刑事不法的评价以行为人具有结果回避能力为前提,结果回避能力以结果预见可能性为前提。因此,无责任能力的未成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事不法行为,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结果回避能力和结果预见能力。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是司法机关裁决免予刑罚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适用刑罚以外的替代性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具有"教育矫治、促进复归"的目的。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是基于犯罪对象特殊性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新方式,是对刑罚措施的必要补充,具有非刑罚性、复合性、可谴责性等特征,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措施,由司法机关共享适用,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通过对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与保安处分、保护处分、社区矫正、免予刑事处罚等相似概念的辨析,加深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概念的理解,以期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进行适用。  相似文献   

3.
2019年11月,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总则部分增补了诸多内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强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增设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强制报告制度等。其亮点之一则是新设了"政府保护"专章,助推了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立法进程。尽管如此,就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而言,基于监护监督制度的专属性、立法设计、公权力介入方式、国家监督职能受限等原因,国家监督监护与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尚未得到完美衔接。因此,应当明确监督主体、明晰监督对象、明定监督义务、细化强制报告制度,方可有效实践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施行十六年,“罪刑相适应”作为刑事处罚基本原则,即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并一统适用于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两个不同特点的司法空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基本上照套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原则和指导思想,从而较难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基于未成年人及其犯罪的特点和未成年人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应在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内,确立“刑罚个别化”原则,即实现刑罚对罪行的处罚向刑罚对犯罪人的处罚之转化,以指导并制订出符合未成年人犯罪及其身心特殊性的刑罚方法、内容,这样才能实现对未成年罪犯科学、合理地适用刑罚,加速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进程.  相似文献   

5.
如何强化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对奸淫幼女型强奸行为有效规治的基点所在。基于实证考察及其分析,揭示现有规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行为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频发,刑事立法的直接性规定阙如;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的把握不一;造成幼女怀孕、自杀后果的案件是否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界定不明;对幼女尤其是十二周岁以下的幼女的侵害行为是否以"明知"为前提仍有争议。为此,保护幼女的刑事政策需要受到刑事法治的束缚与制约,同时在刑事法律犯罪圈合理设置之余有效配置刑罚比重,兼顾惩治与预防、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等的协调统一,以有效解决当下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涉罪未成年人强制亲职教育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具有一定关联。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强制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限亲职教育,有助于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弥补现行法律关于监护干预措施的不足。应当明确强制亲职教育的主体、对象、法律依据、执行、结果反馈与监督等制度性因素,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相似文献   

7.
由于未成年人诉讼能力不足,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与诉讼程序。监护人是当然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当没有合适的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已经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时,谁来帮助未成年人诉讼是一大难题;另外,在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并非诉讼主体,但是案件的处理却牵涉其利益,未成年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如何帮助未成年人在民事诉讼中"发声",在设计法律制度时,国外已经有成熟的经验,国内一些地方也开始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第36条对于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撤销是"全有"或"全无"的选择,非此即彼的判决结果恐无法有效平衡被监护人利益保护与维持监护关系稳定之间的关系,无法应对社会现实的复杂性。实践中侵害未成年子女特有财产、损害子女权益的状况频发,救济途径有限。可借鉴域外经验,设立监护职责部分撤销制度;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人身监护职责和财产监护职责的具体内容,从财产监护职责入手,确立出具财产目录和财产管理汇报制度,并完善法院主动审查机制,确保监护职责撤销与调查评估、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案后回访等机制稳妥衔接。  相似文献   

9.
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是一种法定的监护义务。其监护的时间和内容是特定的和有限的。学校对被监护人所负监护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当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只有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未成年人的亲属监护人在大多数场合要负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0.
正【编者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乃全面工程,其中不仅涉及身体之保护,也涉及精神之保护;不仅涉及刑事权益保障,也涉及民事权益保障。唯此,方能体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之精义。本次专题选择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三个典型方面,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保险、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溺亡以及物业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及其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因而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与成年人犯罪行为具有质的不同,有鉴于此,国家亲权理念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成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凸显出标签理论和恢复性司法、刑法谦抑性和人道性以及刑罚个别化的应用。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独立未成年人刑事法的发展。我国一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强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足于未成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及其犯罪发展的新态势,并由此促成特定的理论学说、法制建设、司法应对,所以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2.
为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失序"状态,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应当跳出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和折衷主义刑法观的观念聚讼,恪守法益保护的根本立场,依循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要求,推进涉未成年人不法行为的预防性刑事立法进程。提高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制度效能,应以立法方法的"客体相应性"为导向,根据规制对象的类型学区分:在立法原则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立法手段上,应结合规制对象的具体特征,融贯犯罪圈的设定与刑事制裁处遇。  相似文献   

13.
基于对犯罪人人权保护的关注及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贯彻,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却忽略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关注,使未成年被害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权益受到挤压。在当下校园暴力案件高发,未成年人受害严重的情形下,对未成年犯罪人保护绝对主义的刑事政策应当及时纠偏与修正,以对未成年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为原则,在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同时,实现未成年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利益衡平。  相似文献   

14.
正【总说明】颁行于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以下三大问题:一是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上,存在科学性的硬伤,主要体现在将触犯《刑法》的"触法行为"与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一起归为"严重不良行为",忽视了两种行为的本质区别。二是在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预防措施上,存在着设计的硬伤。该法既没有合理梳理监护人管教、学校教育、社区干预与行政干预、司法干预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合理衔接治安管理处罚、专门教育、收容教养、刑罚等现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彰显了我国对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关照,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进步的重要标志。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契合国际上惯行的儿童福利理念的意旨,要求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最大利益;体现国家亲权理论的精神,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责任主体应负的监护义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个别化与宽缓化处理;是社会参与原则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应用,强调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来;有助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实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处置,虽然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表面上是一种最为直接、快捷的解决方法,但它无法从根本上破解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种类较少、司法适用率较低的难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困境的分析,提出以"三层四类"为体系框架,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进行重构,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在立法上的零散以及法律规定上的重叠,进而确保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好地实现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7.
强索行为作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一种普遍而又典型的行为,由于目前缺乏判断强索行为主观动机和暴力程度等因素的客观标准,增加了司法实务中处理的困难,经常会引起司法实践的困扰。对于未成年人的强索行为,有的主张按照传统刑法从严处罚;有的主张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从宽处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到对具体涉罪未成年人处理办法中,建立统一适用的司法处遇标准,设计具有个别化的司法处遇措施,有助于统一对未成年人强索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处遇,贯彻保护社会利益和未成年人利益的双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犯罪、环境污染和吸毒贩毒是世界公认的三大公害。当前,因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常突出,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治理应基于刑事对策与非刑事对策两个层面予以展开。在刑事立法上,需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入罪门槛、改革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幅度及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在刑事司法上,需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并需认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政策。在非刑事对策的纬度上,主要是沿着行政监管与民事责任两个纬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治理。  相似文献   

19.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与“教育、感化、挽救”是大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指导性内容,其贯彻落实必然涉及双向保护原则,即平衡社会利益与未成年人利益的关系,实现两者兼顾。我国澳门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以保护为主要特征,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核心。大陆应借鉴之,对未成年人实行“保护第一、教育第二、惩罚补充的原则”,如此才能使社会利益与未成年人利益的天平相对平衡,使未成年人利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彰显了我国对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关照,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进步的重要标志。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契合国际上惯行的儿童福利理念的意旨,要求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最大利益;体现国家亲权理论的精神,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责任主体应负的监护义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个别化与宽缓化处理;是社会参与原则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应用,强调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来;有助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实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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