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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劳动争议新特点与工会对策研究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金融危机及劳动法律实施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的劳动争议呈现出数量多、类型多、群体性劳动争议多、调处难度加大等新特点.工会面对这些新特点,应通过民主管理、协商等方式在争议发生前介入.在社会化、多元化调解大背景下发挥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核心作用,通过仲调对接、诉调对接、委托调解等方式参与仲裁和诉讼,通过劳动争议预警等诸多方式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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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家企业的女工。不久前,区法院审理我邻居胡某诉被告肖某名誉侵权一案时,因我是案件的重要证人,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因法院通知较迟,我没来得及向单位请假就急忙赶去了。由于害怕被按旷工处理,第二天,我将此事告诉了车间主任,并给他看了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但在月底发工资时,我还是被按旷工一天处理扣掉了20元工资。请问,职工出庭作证,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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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工会工作要实现与进城务工人员权益诉求的对接,在加快工会组建步伐,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建立特殊的救助制度,建立培训机制等方面,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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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在现有机制下,建立多重的纠纷解决办法,并实现有效的对接,对于营造全社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氛围,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司法压力将起到有效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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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秀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37(6):10-17
粤港澳三方协作的工会联席会议是跨越社会制度差异的先行尝试,是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
局的重要举措,同时将对我国工会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其框架构建中服务“一国两制”宗旨鲜明,参与主
体配置合理,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其业务推进路径多元,包括层次分明的、硬软件协调合宜的阵地建设,以爱
党爱国工匠精神为引领的职工文化交流,以及跨界社会职责及效益的协同提升。大湾区工会协作语境下的规则
对接,包括跨越社会制度差异的“求同存异”型对接、弱化身份差异的“人人平等”型对接、培育家国情怀的“人
心相通”型对接。这一合作为新时期大湾区融合发展、工会工作、统战工作及工会国际合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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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繁华闹市区的昆明市华山西路16号。坐落着一幢不太起眼的楼宇,一楼的一个小隔间。就是昆明市五华区总工会接待农民工和职工咨询求助的对外服务窗口:五华区农民工维权中心。五华区农民工维权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是由五华区总工会牵头、区法院、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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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显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2,36(5):64-7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可能致使劳动关系的履行发生障碍,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给付或
者用人单位无法受领劳动给付。劳动给付在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期间以无需履行、继续履行、无法履行三种形式
存在。研究认为,劳动法应当对接突发事件应对的相关法律,通过假期、变更履行、风险负担等方式对接疫情
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综合应急治理机制。假期适用于隔离治疗、法定隔离措施、延长的春节假期等情
形,其法理基础是无需履行,劳动法应设置防疫隔离假,建立防疫隔离假的补偿机制。变更履行分为全部继续
履行和部分继续履行。全部继续履行适用于居家自我隔离、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停课等疫情防控措施,
全部继续履行的法理基础是一时不能履行,劳动法应建立补充履行的法律规则。部分继续履行适用于用人单位
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的情形,其法理基础是难以履行,劳动法应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并在失业保险中建立缩
短工时工资补贴制度。风险负担适用于停工,其法理基础是永久不能履行,劳动法应完善停工期间的法律规则,
建立停工期的社会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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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茜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21,36(1):48-52,64
本文通过对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行为相关劳动争议的分析,在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行为规则、设置规范的调岗程序等完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制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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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如何从整体上履行集体合同,保证集体合同标的兑现,是当前需要注重研究的课题。为了规范履行集体合同行为,确保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四个机制。建立目标责任机制集体合同签订生效后,突出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实施,而组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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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李有美建立有政府、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建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制度的客观要求,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5月,劳动部、全国总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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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强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37(6):35-50
《工会法》在“法律责任”部分确立了不当劳动行为的行政救济路径,但至今未明确此路径的
性质及程序展开规则,严重制约着该法的实施。此类争议在域外立法中存在着民事诉讼主导、行政裁决主导、
二元机制并存三种处置模式,但基于不当劳动行为争议的不可诉性、司法救济难以满足团结权保障的时效性和
预防性要求、行政救济可覆射之权责主体更为宽泛诸原因,行政裁决始终占据域外代表立法国家核心机制之地
位。我国应当汲取这一立法经验,在统筹好裁决机制设计多元价值诉求基础上,从不当劳动行为行政裁决机制
之基本构造、不当劳动行为型违法解雇条款与一般违法解雇条款之协调、工会工作人员不当劳动行为行政裁决
救济路径之拓补三方面推进法律续造,并带动相关立法的精进表达。未来,建议制定统摄性的“劳动争议处理法”
来对包括不当劳动行为争议在内的集体劳动争议之处置进行系统重整,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置
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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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两个普遍”的要求,河南省国防邮电工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指定专人负责,全员参与,举全会之力予以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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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21(3):26-29
类型化是基本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进行类型化研究,能够为当事人准确表达其诉求提供参照,帮助法官做好立案审查工作,还有助于推动劳动诉讼法学的理论研究。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仅能够提起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还能够提起课予义务之诉。这四类诉讼的适用条件、法律依据、诉讼请求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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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3年,现有4名工作人员,在漳州市总工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十一年来,中心本着“党政所望、社会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为”的原则,设立了困难救助、就业服务、医疗互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和综合服务等窗口,形成了送温暖工程、困难帮扶、金秋助学、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工作品牌,建立了困难职工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一站式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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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有利于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维护广大中小企业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为在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