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2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第15章“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为担保物权的实现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迅捷方式,同时也在我国建立了实现担保物权的非讼模式.但是,由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是一项新制度,实践中并无先例可循,而且《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较为原则,因此如何理解与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对当前实践中诸多问题逐一研究和明确,才能使该程序顺利、有效地适用于司法实践当中.  相似文献   

2.
李林启 《求索》2014,(9):100-104
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属于审判特别程序,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但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与其他特别程序不同,其处理的仅仅是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在调解的优势和价值日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的今天,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应可适用调解,这是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目的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司法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特定需要.  相似文献   

3.
交易安全与效率视野下动产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之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担保交易是现代担保交易制度的核心。动产担保物权的实现是影响动产担保交易发达的重要因素之一,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对原有的动产担保交易法进行改造,其中,包括对动产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完善。我国现行法规定的动产担保物权实现方式过分强调公力救济,影响了动产担保交易功效的发挥。故应当改革相关制度,充分肯定私力救济途径,完善公力救济方式,使二者有机结合,促进我国动产担保交易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物权担保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制是否完善的根本性标志,在我国物权担保制度已融入经济金融生活,调节与规范经济金融的作用日益显现,而优先受偿权是担保物权的核心。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担保物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例外规定的梳理与分析,提示债权人注意和避免担保物权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与障碍,以期更好地维护其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5.
李华 《青年论坛》2007,(6):113-116
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再审程序可由法院依职权提起,可由检察院抗诉提起,也可由当事人申请提起,启动主体的多元化、职权化,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难题.本文以再审程序的正当性为逻辑起点,对提起再审的主体进行理论评析,并提出重构方案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只能就特定案件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及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为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关于我国司法赔偿程序和审理机构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赔偿程序在世界各国没有统一模式。我国司法赔偿程序应当包括确认程序、申请程序、协议程序、复议程序、决定程序。但由于司法机关本身、特别是致害机关本身解决侵权赔偿案件的损害赔偿问题,难免有“官官相护”之嫌。我国的司法损害赔偿不能完全由司法机关解决,只能由司法机关作为前置程序,受害人以司法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应当向独立于司法机关之外的机构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其名称为“司法赔偿评审委员会”,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委员会。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身心未臻成熟,人生观尚未形成,可塑性大,其诉讼权利需要予以特别的保护。针对司法实践的需要,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中专章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重点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法院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在场等制度,形成了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程序保护性体系,极大地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特别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直接定罪的得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直接定罪的合理之处有利于处罚犯罪和提高诉讼效率 ,但这种做法有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并有悖司法公正。这表现在 :它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违背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变更指控罪名以正确适用刑法时应该经过合法程序。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和认为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以保证将来的判决得以有效的执行,但同时又在第95条中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但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法院对此却作了不同的解释。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于是法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帐户,不久,被告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期权设定担保(该期权价值高于所冻结财产且未设定其它担保)要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但遭到了法院的拒  相似文献   

10.
担保物权制度既是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工具.现代化的担保物权制度必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设计,为此,我国应当对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地检讨,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安排担保物权制度,实现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1.
非诉行政执行的案件远远高于行政诉讼的案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诉行政执行中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是持认可态度。行政诉讼法出于充分保障公民救济权利的需要,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延长至6个月,于此同时,如果单行法没有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另作规定,行政机关若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要等待法定期限届满,这无疑是对行政效率的延误。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应改变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规定、完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扩展间接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实施主体。  相似文献   

12.
范愉 《人大研究》2004,(3):18-19
(一 )对我国目前监督机制的评价及问题分析首先 ,以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的提高司法公正的思路已经走向困境。监督本身导致的对司法的干预实际上已经成为司法不公正的重要因素之一 ,尤其是对程序公正的破坏。“打关系”已经包括了动用法院以外的各种社会、政治因素和资源 ,形成恶性循环。法院已经无力抵制 ,从根本上造就了我国特有的司法文化———司法独立并不是腐败的根源 ,但被推定为加剧司法不公的因素 ,并以此为由抵制司法独立的实现。其次 ,基于法官素质低而否定司法独立的逻辑始终不变 ,而司法独立的前提被人为地忽视———对法官选任的…  相似文献   

13.
谢渊 《重庆行政》2021,(3):68-70
我国民法典在动产担保物权部分,调整了原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担保物权竞合于同一动产的处理规则,在判断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顺位的"登记""占有"和"时间"三要素中,进一步强调了"登记"的重要性,并增设了超级优先权的条款.这使得原本就比较复杂的动产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实践中变得更为复杂.对此,本文着重从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实践类型、处理规则、风险防范等三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在以诉讼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冲击,特别是关于诉讼模式选择的讨论,程序正义、程序本位作为现代诉讼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架构全新的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本位现代诉讼理念的民事诉讼体制的核心在于现行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即选择以辩论主义和当事人处分主义为基本原则的相对当事人主义诉讼基本模式。而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对法院诉讼行为的适当规制。  相似文献   

15.
浅议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素珺 《前沿》2006,(12):158-162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由于立法规定存在种种弊端与不完善,故缺乏可操作性,已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和程序公正。针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当事人申请再审难以及再审事由过于笼统等缺陷,本文提出了建立民事再审之诉制度、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取消检察机关抗诉权、限制再审次数和再审案件标准确定化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16.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其他无形财产权、股权、信托财产权利、继承权等等,所有权只是其中的物权的一种。对国有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的法律确认和特别保护应在物权法之外单独立法。“私人所有权”的概念不科学。物权法应该只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草案具有技术性,可以尽快通过。  相似文献   

17.
韩荣 《长白学刊》2021,(1):99-105
从担保行为历史、担保合同效力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考查,担保制度经历了从人格向契约、再由契约向政策的变迁,各阶段的效力规定均体现了特定的社会背景并具有时代适应性。民法典对保证及物权担保合同中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进行了统一规定,其法定主义立场重申了对担保秩序稳定性的价值追求,反映了立法者在面对日新月异的担保现实时追求公平的整体目标,而在回应诸多新型担保方式的现实层面,司法则必将承担更宏大的历史重任。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从审判权运行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角度,创新性提出民事再审申请的改革事项。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在试点地区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从机制、标准、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完善了再审申请“补充救济”程序,真正搭建起梯次过滤、层级相适的案件分布格局,确保再审申请制度与配套机制相适宜。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入手,分析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程序运行现状,重新审视再审申请权的性质价值和功能作用,有助于从制度和实践层面科学合理地构建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程序,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和维护司法既判力之间寻求更好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我国破产法在制度设计上强调了对担保物权的充分保护,但是破产程序涉及到众多利益的实现,劳动报酬权作为劳动者重要权利之一,也应当成为破产程序中给予保护的重点内容。担保物权和劳动报酬权同时作为破产债权,两者之间必然产生利益冲突,法律应当化解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找到均衡保护的利益平衡点及思维路径。  相似文献   

20.
鉴定机构设置的重复和混乱、鉴定人任职资格的缺位、鉴定启动及实施程序的暗箱操作和高度职权化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入和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的重要障碍之一。在我国的刑事鉴定制度的改革与重构中 ,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体系 ;建立统一的鉴定人资格和登记注册制度 ;在鉴定程序启动制度上 ,规定法院是惟一有权决定启动鉴定制度的主体 ,赋予辩护方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的权利 ,规定控辩方可以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在鉴定实施程序中 ,构建法院(法官 )对鉴定活动的参与机制 ,强化控辩双方对鉴定活动的参与权 ,完善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