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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柴玮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134-135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它在犯罪的成因与认定、刑罚的适用、诉讼的方式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都具有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几大特点来看,现行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而且也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水平,完善中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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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5):45-51
通过分析文本《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其一,未成年犯罪被告人之(诉讼)权利和利益有部分属于福利型权利,因而在增加其诉讼权利的同时还需要增加司法机关权力与保障之;其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单行规定可谓未成年被告人之权利保障书。《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从文本角度看,取得巨大成就,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司法实践情况的集中体现;但是,当将该规定配置的(司法机关)权力和(未成年被告人)权利放置在法治框架下审视,我们有理由担心这些权利,特别是体现福利型社会时代的权利的实现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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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是一种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随着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部分法院的尝试取得显著成效,建构未成年刑事案件和解的程序显得尤为突出与重要。未成年人犯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与我国刑罚的目的,提高诉讼效率,寻求有效的和解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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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文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5):61-67
未成年人犯罪导致的命案在我国目前命案的类案统计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侦查讯问中,应注意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与成年人的差异性,针对其特点展开审讯。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诉讼设置了特别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在命案侦审中,侦查人员在查明案情的同时,必须注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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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震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45-47
一个多世纪以来,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体系。从刑罚运行的视角,在刑罚的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等方面,其中一些特有的制度设置和程序安排,历经社会发展和司法案例磨砺,更加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和特别保护,值得我国在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时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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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出庭比例极低,同时缺乏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从而导致诉讼过程的"成人化"色彩非常浓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合法 权益的特别保护.构建法官与适龄未成年当事人庭下对话机制将有利于同时实现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少年民事司法制度的深入改革.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实施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将刑事和解措施运用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对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积极作用。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及欧洲大陆国家已广泛适用,其具有刑罚所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决定了我国具有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合理设置和解程序,使刑事和解制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刑事诉讼法缺乏相应的诉讼程序规定.借鉴法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规定,我国应在《刑事诉讼法》中设专章对单位犯罪诉讼程序加以规定,明确对单位犯罪的职能管辖与审判管辖. 相似文献
10.
金钟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5):5-13
我国刑事一审程序存在多样性不足、难以满足实务需要的问题,严重妨碍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价值的实现。应当增设庭前预审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刑事和解程序、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程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以确保刑事一审程序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1.
林文婷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9,33(6)
德国《少年法院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对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查程序、裁判、撤销等都作了详细规定。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比较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仍过于空泛。在适用范围与适用程序方面,两国之规定有着较大差别。德国制度的适用范围在年龄、刑罚等方面皆广于我国,且涵盖品行要求;其适用程序以申请为主,必须进行调查并听取多方意见;其法律后果之效力也强于我国。有鉴于此,我国可借鉴德国有益经验,增加关于适用范围与程序的规定,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早已建立并且较为成熟。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尚处在探索与萌芽阶段。以中外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在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应考虑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观点。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给家庭、学校、社会带来隐忧和不安,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对其如何处罚,不仅关系到未成年犯的前途,而且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意义重大深远,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承担着对未成年犯罪诉讼工作,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公诉工作的实践,就基层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如何对未成年人犯罪开展公诉工作进行思考、探讨。 相似文献
14.
牛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103-105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均面临的一个突出的严重社会问题。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犯罪都处于不断增长的状态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正日益集中在一些严重犯罪中,且有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类型多样化、少女犯罪迅速增长、涉毒犯罪日益严重等趋势。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根本问题入手,研究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即是解决这一根本问题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有将近4亿的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1/3,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也面临着相当严峻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我国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也接受了包括《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一系列旨在建立保护少年犯的刑事司法标准,在实施中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的一系列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就包括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而设置的合适成年人参与的审… 相似文献
16.
鲍春晓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3,(2):30-34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应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又要合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正,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正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需法法衔接,方能形成系统化的处置预防模式,从而构筑起从预防、处罚、挽救未成年人的犯罪治理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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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保证各种诉讼的顺利进行是刑法的内容之一.现行证据犯罪立法存在覆盖面偏窄、立法技术的严密性和系统性欠佳等弊端,不能适应诉讼程序的需要,从而影响实体法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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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是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使其尽快回归社会的有效制度之一。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含义的阐述和对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有关制度的介绍,进一步提出我国应引入恢复性司法模式,设立不起诉调查程序,建立不起诉听证程序和建立帮教制度等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制度不起诉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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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对未成年刑事犯罪的工作重点从打击到教育的转变,更好的指引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刑事案件做了特别程序的规定,这无疑是未成年刑事诉讼制度的突破,为未成年刑事诉讼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础。但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没有相继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未成年案件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均处于摸索状态。特别是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社会调查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更需要各司法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全力配合,才能使未成年特别诉讼程序有效、全面地贯彻和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