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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教育改革是集保障机制改革、院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训练模式改革、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于一体的综合配套改革。其中,保障机制改革是前提。管理体制改革是重点,教育训练模式改革是核心,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切入点。对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进行理性分析,有助于推动改革的深化和教育培训工作的转型。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但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将对按高等教育规律沉淀下来的学科、专业建设优势成果产生理念和政策支持侧重点上的冲击。甚至造成局部的人才流失。不利于公安院校对市场资源的充分利用。为此,应把握好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八个主要环节。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四重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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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3月,孟建柱部长针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指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要以提高队伍战斗力为目标,牢牢把握世界警察教育发展潮流,要将公安实战与公安教育培训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9年江苏警察学院开始进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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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公安院校师资队伍经过30多年的发展建设,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中,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公安后备人才培养和在职民警培训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和逐步深入,对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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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战略决策。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进行理性分析、审慎应对,努力推进公安院校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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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1):83-85,98
2008年国家实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全国各公安院校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全面开启。作为公安教育培训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总结、反思试点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在培养模式方面存在的不足,有的放矢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对推进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基层公安机关急需的人才.确保我国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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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学生教育管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春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6):185-188
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其招录对象在公安院校学习期间身份仍应是学生。从公安人才的培养要求和招录培养对象特点来看,对其的教育管理工作理应加强不应减弱。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对象教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做相应调整,实行“一元管理”还是“多位一体”管理体制,公安院校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体制,同时创新方法、创新途径。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是专职为主还是专兼结合取决于其实行的学生教育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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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改革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公安部作出了公安队伍“大教育、大培训”的部署,要求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同时,公安部根据中央的要求,出台了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公安院校今后的教育训练工作逐渐向已经录取为公务员的普通院校大学毕业生、退伍士兵以及在职民警培训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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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国家公务员招录领域的重要创新改革,改革在顶层设计层面为我国的人民警察招录和公安院校的公安人才培养明确了新的指向。(1)随着公安改革的深入落实,人民警察的招录培养对象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为主要来源,公安高等教育必须对接好公安培养招录体制改革的要求,确保能够持续为公安队伍培育和输送合格的后备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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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从体制上为公安院校招生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从机制上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供了行业优势资源,从理念上为教学改革的深入提供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目标。改革的过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必须保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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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公安教育改革需要探索公安教育的职业化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公安工作实际、适应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需要的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体系,是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公安教育和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课题。公安院校如何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专门人才,如何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大局,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中找准目标、明确定位是公安教育人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笔者认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警学合作、走职业化之路是公安院校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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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通过调整招录对象、改革招录程序、调整培养费用承担者和培养侧重点,实现了入学与入警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公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公安大学生在校期间是警察意识养成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对其进行有计划、按步骤的警察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和警察意识强化,有利于合格警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应针对警察岗位职业要求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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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岗位“订单式”培养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实施不仅使公安教育属于学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尘埃落定,而且使公安院校“按岗位招录、分岗位施训、定岗位使用”的岗位“订单式”培养模式得以确定。尽管这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是在部分公安院校的部分专业进行的,但是,此项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的时刻在即,届时全国所有的公安院校及专业都将融入到这一改革大潮之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作为全国率先设立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公安部部属院校理当未雨绸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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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公安部试点工作文件中明确提出,应以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更加注重专业特色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教育工作者应该对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进行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