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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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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刑事错案纠正难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为刑事错案的发现和纠正具有偶然性和被动型,刑事申诉成本高,再审程序启动难等方面。刑事错案纠正机制的设计不合理是导致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没有中立的刑事错案发现机构、刑事再审启动的条件设置过高等。重构我国刑事错案纠正机制,应当成立中立的刑事错案发现机构,完善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成立专门的刑事再审机构,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摒弃"申诉不减刑"的错误观念。  相似文献   

2.
审判监督程序包括申诉与再审两个阶段,它是目前发现刑事错案无辜者最主要的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出新证据困难,司法机关怕影响声誉、不愿意承担责任,使得该机制形同虚设。成立无辜者专门委员会与民间协助组织是重构刑事错案无辜者发现机制之内容。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建设已初具规模,能够确保刑事诉讼定性更为准确、查证更具针对性、程序更为高效、办案质量标准化,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也会产生削弱司法自主权、将被控告人降为诉讼客体、使证据审查出现不当倾向以及导致隐性歧视等负面风险,累积着发生刑事错案的潜在风险,与避免刑事错案的设计初衷形成"刑事错案悖论"。从悖论成因看,人工智能建设存在对人工智能地位定位不准、源头数据存在瑕疵、算法模型封闭难懂、保障机制建设缓慢、交叉领域人才紧缺等问题。要消解该悖论,应尝试从人工智能定位、数据、算法、学习技术、保障机制等角度建构刑事错案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4.
对刑事错案形成原因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错案是指有新的证据证明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错误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错案的形成与证据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实践中导致错案的三种主要情形有:采用非法手段,特别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对现场勘验不细致,导致遗漏了重要的物证;对鉴定结论的轻信.因此,在实践中运用证据时要注意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规范认识和使用证据,以防止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刑事错案形成原因有证据收集的偏向性、"口供主义"盛行、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弱化、舆论压力、轻视辩护意见、事实认定困难、盲目疑罪从轻等.刑事错案的防治应当以《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理念为指导,完善错案责任制,坚持无罪推定,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证人制度,加强公检法的监督制约,以及健全错案申诉机制.  相似文献   

6.
刑事错案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而作为证明案件事实重要依据的证据出错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收集固定证据是刑事侦查之关键环节,是预防错案发生的首道关口.公安机关作为刑事侦查的主体,必须切实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责把好首关,以强化证据意识为核心,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强证据理论学习,注重证据客观分析,规范证据收集过程,强化科技手段支撑,有效减少或避免因证据出错而导致的刑事错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相似文献   

7.
<正>刑事错案在全世界是一个普遍性的司法顽疾,从认识的相对论上来说,只要有司法活动存在的地方就一定有错案的发生和存在的土壤,因此,预防错案、纠正错案是刑事司法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为了预防错案的发生或者在错案发生后予以救济,世界各国一般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创设了申诉、再审和国家赔偿等纠错机制,俄罗斯也不例外。对生效裁判的申诉和抗诉程序刑事申诉和抗诉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刑事错案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只有赋予相关当事人充分的申诉  相似文献   

8.
刘作凌 《理论月刊》2006,(12):106-108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刑事非法证据问题学术界多有研究,但是未形成统一观点。非法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涉及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价值目标的冲突与选择,因此有必要从国内外立法及实践,总结刑事非法证据的内涵及外延,分析刑事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并结合我国情况提出规范证据运用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9.
侦查实践表明,刑事错案中侦查过错主要表现是证据调查中的不当"指证"与侦查辨认、侦查讯问中的非法方法及运用刑事鉴定等侦查技术中的错漏。因此,侦查阶段预防与控制刑事错案,一是贯彻科学的侦查理念;二是推进侦查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侦查人员素质;三是正确处理讯问与调查的关系,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四是完善侦查考评、奖惩机制。  相似文献   

10.
刑事错案纠正之后会面临刑事错案受害人赔偿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问题。现实中,人们更多关注前者,而忽视后者。我国应建立多元化的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开展刑事错案纠正之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后续工作,不仅提供经济上的救助,还需要给予精神上的抚慰。在刑事错案纠错过程中强调保障被害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  相似文献   

11.
勘验、检查笔录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是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制作的重要法律文书。在侦查过程中.勘验、检查笔录可以为侦查人员分析案情、查找线索、寻找侦破方向提供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勘验、检查笔录的不规范、不严谨,造成了一系列的刑事错案。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勘验、检查笔录,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技术队伍建设,规范制作过程,避免勘验、检查笔录运用中刑事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刑事错案会对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权利产生重大影响。错案的发生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原因,也与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有关。应树立程序正义理念,遵守司法客观规律,做好错案的预防工作,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刑事错案的成因多种多样,既有制度层面的问题,又有专门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刑事错案追究制度就是要防范错案的发生,要解决错案问题。因此,必须对症下药,结合成因,借鉴我国古代刑事司法的精华和西方现代司法惯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  相似文献   

14.
刑事非法证据的效力认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刑事非法证据能否进入我国诉讼程序并最终据此定案,取决于我国确立怎样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处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法律传统与现实需要、公正与效率、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等五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从实践来看,对于刑事错案的发现常依赖于偶然性因素,应对错案的反应机制和制度化的纠错机制似乎还有所不足。分析刑事错案的客观存在,放眼西方法治国家刑事错案应对制度汲取其有益经验,关切当前刑事错案救济制度的不足,希冀完善和构建我国刑事错案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6.
对刑事非法证据的科学认定,是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贯彻实施该规则的关键。我国的刑事非法证据认定规则在实体构成与程序保障等方面尚存在诸多缺陷和弊端。合理重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认定规则,应从其实体构成与程序保障两大方面着力。  相似文献   

17.
缪锌 《人民论坛》2014,(9):118-120
从实践来看,对于刑事错案的发现常依赖于偶然性因素,应对错案的反应机制和制度化的纠错机制似乎还有所不足。分析刑事错案的客观存在,放眼西方法治国家刑事错案应对制度汲取其有益经验,关切当前刑事错案救济制度的不足,希冀完善和构建我国刑事错案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8.
讯问中 ,侦查人员先入为主或主观臆断 ,容易引发刑讯逼供 ,导致刑事错案。实行侦审分离 ,在侦审程序上借鉴日本法律上的预断排除原则 ,侦查人员树立证据观念 ,消除“翻供就是对抗”的偏见 ,利用典型刑讯错案的警示作用 ,提高侦查人员的文化层次 ,是预防刑讯逼供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冯姣 《公安学刊》2013,(6):57-61
错误的辨认是导致刑事错案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辨认错误而导致刑事错案的模式可以概括为:错误辨认———确定嫌疑人———刑讯逼供———定罪量刑。辨认可能导致的刑事错案的原因主要有反应时间的影响、记忆的影响、案发时环境的影响、侦查人员的不当行为以及辨认者的认知水平的影响。建立科学的辨认规则需要确立对辨认笔录的排除规则、邀请专家对辨认的可靠性进行鉴定以及在进行证据裁判时的原子主义进路与整体主义进路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的辨认规则的目标在于减少侦查人员的影响、减少辨认者的压力以及提高辨认结果的可靠程度。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减少对照片的辨认、不知情的侦查人员的主持、律师在场权的保障、辨认时间过长时赋予辨认结果更小的证明力、全程录音录像以及侦查人员对辨认结果的说明。  相似文献   

20.
刑事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多数错案仅凭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定案。非法取供及"重庭前供述、轻庭审翻供"现象多发,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僵化。为减少错案的发生,有必要对口供的获取与审查进行规制。强化检查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构建侦查讯问律师在场权,内外合力监督取供行为。同时,健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助力法官全面审查庭审翻供,细化证据印证规则,以更好实现庭审实质化,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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