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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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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科制度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广泛存在,这使得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永久地背负"有前科"的负担,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对他们复归社会、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犯罪特点和成因决定了前科消灭制度对其使用具有可行性。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利于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后有了前科,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一纸犯罪记录,成了他们身上一生都卸不掉的包袱。无论升学、就业还是与人交往,“犯罪标签”始终与失足未成年人如影随形,成为其回归社会最大的障碍。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的探索和试点,为消除失足未成年人“标签效应”打开了一扇窗。  相似文献   

3.
试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污点制度的存在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成长、就业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障碍,它的存在与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新理念不协调,特别是在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方面,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参照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应从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的改造、成长和发展出发,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有条件的消灭刑事污点记载,为未成年犯罪人创造一个关爱、平等、信任的人文环境,以减少和杜绝他们重新犯罪,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人才。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它既符合法的正义 价值,又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同时还有利于摘掉犯罪标签和完善我国现有 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但目前在我国实施还面临一些困境,即该制度与我 国现行相关法律冲突,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配套实施机制、评价标准和监督 机制。  相似文献   

5.
王丽芳 《前沿》2010,(18):96-98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世界各国所共同认可和采纳的一项制度。从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的前科规定和国际上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来看,在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然性与可行性。为了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体系,更好地完善现代法制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历史使命,应当在诸多方面实施前科消灭制度的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6.
对短期自由刑弊端的认识催生了缓刑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契合当代宽松刑事政策的理念,是行刑社会化的典型诠释。我国缓刑制度没有预设暂缓宣告制度的空间,而且现有缓刑制度的法律效果为附条件免执行即保留犯罪记录。我国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应制度及其中的法律价值观,建立刑罚暂缓宣告制度和附条件有罪宣告的缓刑制度。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的具体执行规定不详的问题,可通过社区矫正的大力开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经过长期的试点探索,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显著意义。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保护力度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和民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8.
刑事司法视野下的被遗忘权与私法领域的被遗忘权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隐私或信息权利的保护并非刑事司法领域被遗忘权构建的理论基础。刑事制裁的边界与隐恕的伦理要求催生了刑事司法程序中被追诉人对被遗忘权的渴望。刑事领域被遗忘权的构造应当是阶层化的,犯罪记录不被法庭使用、犯罪记录封存或者消灭、删除与犯罪相关的信息是刑事被遗忘权在不同层面的展开。基于国内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我国刑事领域被遗忘权应当从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轻罪案件领域展开,以回应被遗忘权在刑罚与伦理层面的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9.
公安机关实施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将刑事和解措施运用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对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积极作用。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及欧洲大陆国家已广泛适用,其具有刑罚所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决定了我国具有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合理设置和解程序,使刑事和解制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在实践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2年我国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对于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能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目的。但是,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计的立法考虑与实践情况来看,存在着为"封存"而"封存"的特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心应当是消除社会排斥,而不是单纯的保密或隐瞒犯罪记录。同时,犯罪记录有其积极意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还需要考虑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针对乌鲁木齐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多发态势,结合对乌鲁木齐未管所和新疆女子监狱在押的未成年刑事犯进行问卷调查,从家庭、学校、社会、同伴关系、宗教及涉案情况等五个方面分析其犯罪心理成因,提出心理矫治和预防策略,从而为有效控制和降低乌鲁木齐市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罪犯的非刑化、轻刑化、非监禁化处置已成为主流趋势。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司法保护的呼声逐渐高涨,日益影响着司法实践。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图,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公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新的举措和重要方式,对实现刑罚个别化,保护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量刑建议仍在积极探索和经验准备阶段。  相似文献   

13.
刑事被害人补偿是指国家对一定范围内因遭受犯罪侵害而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损害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法律程序支付其一定的金钱加以救济的一种方式。我国应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这既是与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也是保障被害人人权的需要;既是预防犯罪的需要,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人权保障与犯罪控制的价值冲突存在于整个刑事诉讼中。在犯罪控制过程中,侵犯人权的情况出现最多的是在侦查阶段,且突出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方面,因此引起了理论界和社会对此的高度关注。如何构建一个法治化的侦查讯问程序,以更好地保障人权便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刑事法律制度缺乏对刑事被害人的充分关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并未充分发挥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虽然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刑事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问题,但囿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遭受严重伤害的刑事被害人的赔偿仍存在较大困难。且在媒体报道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侧重关注犯罪人,忽略被害人,从而加大了社会大众对被害人救助的不确定性。故此,应当探索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形成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以为将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认刑事被害人的求偿权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非刑罚处置的功能和作用亟待加强;NGO组织的天然优势使其成为实施未成年人非刑罚处置的必然选择;NGO组织在未成年人非刑罚处置中的功效显著。  相似文献   

17.
法定犯时代下,后工业社会中各种风险逐渐升格,古典自由主义刑法理论地位受到动摇,刑法制裁体系相应地吸收了积极刑法观理念,前置刑法干预起点,降低入罪门槛,而社会整体评价体系中却缺乏相应的轻罪或微罪评价模式、犯罪分层意识,从而导致刑法附随法律责任引发实质意义上罪责关系的不协调,违反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责任主义原则等问题。同“以刑制罪”对“从罪到刑”的罪刑关系的反思,在意图限缩刑罚的法益理论逐渐沦为为刑法扩张“背书”的情况下,对犯罪附随法律责任的重视能够促进法益判断标准的实质化,从而有利于促进立法批判机能的实现,也能对保安处分科学化和刑罚“双轨制”发展有所裨益。基于新社会防卫论的论证逻辑也应该对附随后果的逆向论证逻辑以及定位做出限制,同时提出犯罪人处遇重构、引入复权制度等具体举措,以期达到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责任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正在实现从近代阶级社会向现代和谐社会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刑法方法向和谐社会的刑法方法的转变,现今刑法学界对于这个问题尚缺乏积极的探索。文章提出了刑法方法理论的本体问题、犯罪论体系的构建方法、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的方法、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适用的价值判断方法、刑法论证方法等作为刑法方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期待在这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美国早期民主政治对后续的社会制度有着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在19世纪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目前关于美国早期民主对刑事辩护权发展之影响的研究却鲜有作品涉及。本文梳理了美国早期刑事司法环境,描绘了19世纪末期的辩护制度发展历程,对比了古代中国集权体制下的刑事司法制度。将美国刑事辩护权发展的实质性因素归纳为:人民主权原则在刑事司法制度中的贯彻,多元分权制度给予辩护权发展的空间,以及司法的最终权威是辩护权发展的强力助推。最后,刑事辩护权发展的最终归属将是权利自由。  相似文献   

20.
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既是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蕴涵,又是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当前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仍存在主体不平等、权利范围及保障手段不全面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人权保障总体水平的发展。针对此问题,为完善和发展和谐社会下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我们应注重实现人身权利刑法保护的全面化、平等化与特殊化,使我国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水平与国际社会相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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