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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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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签理论解释了未成年犯罪人从初次犯罪到再次犯罪的形成过程。未成年人在初次实施犯罪行为后被贴犯罪标签,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将标签内容内化,形成犯罪形象,进而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其中,犯罪标签的内化是再犯行为产生的关键。从犯罪标签在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再犯过程中发挥的负向作用方面看,重塑犯罪未成年人自我形象具有必然性。基于影响标签内容内化的主客观因素,要让标签未成年人重塑自我形象,需改进对初犯未成年人"贴标签"的官方反应,改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弱化犯罪人标签的不良影响,完善"撕标签"的相关制度;保证犯罪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失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未成年人思想观念的误区是造成其失足的重要因素。梳理未成年人思想观念的现实境况,剖析思想观念教育中蕴涵问题及因由,推进法制引导,构筑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网络,强化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惩戒未成年人犯罪,探索针对失足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思想观念教育的方法机制。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失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未成年人思想观念的误区和困境是造成其失足的重要因素。可借鉴域外国家思想观念培育方面的做法,以儒家伦理思想为基,推进法治引导,筑造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网络,强化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惩戒未成年人犯罪,建构针对失足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思想观念教育的长效机制,更好地适应和谐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结束语     
青少年犯罪被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如何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来成年人的违法和犯罪是政府和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多年来,我们积累了很多的成功经验。如。读学校教育,我国的100多所工读学校教育成功率达85%-95%;“社会帮教制度”、“少年法庭”的设立,均“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的青少年。在国外,对识别、预防、干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如英、美在警察部门中就设立了“少年部”和“少年管理处(科)”等机构,并建立了相关的庇护所和教养院。英国警察对少年犯采取四种措施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5.
在实践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2年我国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对于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能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目的。但是,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计的立法考虑与实践情况来看,存在着为"封存"而"封存"的特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心应当是消除社会排斥,而不是单纯的保密或隐瞒犯罪记录。同时,犯罪记录有其积极意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还需要考虑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一般地说,失足是因走路不小心而跌倒,如失足落水,失足坠崖,比喻人的堕落,犯错误或犯罪。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讲的失足,是人才在前进中一种可能发生的现象。“略一失足,廉耻道丧”,“一失足成千古恨”,说明失足对人才成长危害之烈。“独行慎失足”,“君子不失足于人”,告诫人们失足是人皆警惕的。 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人才失足多因“贪”起。贪即贪欲,如贪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与社会控制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近年来根据司法部门统计的情况表明,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且呈上升趋势。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今后发展的大问题。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概念界定“违法”与“犯罪”在我国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未成年人违法”与“未成年人犯罪”是有严格的区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所谓未成年人违法,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一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精神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文与关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一方针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精神一直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时期。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环节的角度出发,探讨依法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着力体现检察环节人性、文明的司法关怀,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9.
胡健 《人民政坛》2006,(4):40-41
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与1995年的司法解释相比较,本次司法懈释把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明确区别开来,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加大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和量刑,也尽量在法定范围内从轻和减轻,彰显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怀和宽容。本次司法解释还对很多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有利于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正确适用法律,最大程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0.
祁彪 《民主与法制》2014,(31):48-49
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检之光——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宣讲活动,活动通过一个个检察官挽救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使人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未检工作的艰辛与不易,更加钦佩奋斗在未检一线检察官的担当与责任,更加为“未检人”挽救未成年人付出的爱心与辛劳而感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多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付出巨大的关爱和耐心,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使他们重新走上了健康阳光的生活道路。  相似文献   

11.
于伯军 《天津人大》2010,(11):40-41
宁河县人民法院刑二庭是专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庭,该庭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永恒价值追求。多年来,刑二庭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前不久,刑二庭被评为2009年度天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相似文献   

12.
梁国栋 《中国人大》2013,(20):28-30
2013年9月,注定是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度的“多事之秋”。随着李某某等人一审宣判,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回首过去短短3年间,这个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从被收容教养到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一步步滑向更深的深渊。尽管此案还没有最终定案,但纷繁复杂的案情,拷问着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制度设计以及责任部门是否充分履行了自身的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13.
司法     
《人民政坛》2013,(11):5-5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两部门出台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据检察日报10月25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一位平凡的女检察官,在20年的职业生涯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700余人,无一差错;她用母性的关怀抚慰失足少年受伤的心灵,用真情关爱着周围的人们……这位被称为“时大姐”“检察官妈妈”的人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兼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时钧宇。 时钧宇说:“作为执法者,我们决不能单纯地就案办案。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教育挽救失足者,让这些犯了罪的人知法懂法,真诚悔过,在哪里跌倒还能在哪里爬起来。”  相似文献   

15.
多年来,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未成年人的犯罪自80年代中期以后,逐年回落。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仍很严重,显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性质日益恶劣的趋势。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违法犯罪成员的低龄化趋势明显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目前中国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成熟的时间比50年代普遍提前了二至三年,然而其心理发育却并不与生理发育完全同步,这样就形成了生理“早熟”与心理“相对晚熟”之间的矛盾,加上一些媒体、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致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体向低龄化发展,特别是90年…  相似文献   

16.
在日常语言交流(包括书面用语)过程中,人们经常使用“青少年”与“未成年人”这两个概念。但由于缺乏对这两个概念的严格界定和准确把握,常常出现把两者当成一个概念加以使用的情况。如把“青少年”等同于“未成年人”,把“青少年犯罪”看作是“未成年人犯罪”等等。这种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等同起来的做法,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因而,准确界定和科学区分这两个概念就显得尤为必要。一、“青少年”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而“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术语青少年一词,主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交流使用的概念。严格上讲,它…  相似文献   

17.
太原市妇联深入到小店区法院、司法所、社区和山西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调查研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探索创建“平安家庭”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8.
《中国人大》2011,(3):39-40
未成年人犯罪罚金往往“子债父还”,法院难以执行;审前羁押时,看守所内“交叉感染”现象也较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院院长刘玉顺呼吁:单独制定未成年人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充分满足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需要。  相似文献   

19.
“标签论”认为 ,个体演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给其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 ,社会按照一定标准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 ,因而产生了“罪犯” ,而并非“罪犯”个体原因所致。“标签论”运用形象互动论的原理 ,认为犯罪是社会反应与行为人形成自我形象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标签论”认为犯罪是相对的 ,阐明了“贴标签”与法定犯罪定义产生之间的因果联系、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 ,为犯罪学的研究特别是犯罪原因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但标签理论有其局限性 ,其主观唯心色彩浓重 ,对标签化的后果解释简单化 ,对社会反应的揭示不全面 ,片面强调了犯罪因素中外部条件的作用 ,否定了犯罪行为与行为人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20.
邢媛媛 《前沿》2014,(9):95-96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前最高院院长王胜俊认为,“少年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复苏,人与人之间人际关系疏远,未成年人群体由于缺失家庭或学校的关爱,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未成年犯罪正在引起社会越来越高的关注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矫治以及心理辅导显得尤为重要,而少年法庭的建立则成为当前最关键的问题,这关系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文立足于保障从分析未成年犯罪心理为切人点,对犯罪成因、犯罪心理以及现如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的少年犯罪情况现状,构建少年法庭审判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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