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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督法在总结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七种形式,以保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落到实处,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一种主要和常用的监督形式。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工作做好,增强实效,必须抓住三个环节,依法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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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主要的、基本的形式。监督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总结人大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的实践经验而作出的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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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方法。审议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努力提高审议工作质量,不断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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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顺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把监督工作规范到监督法的要求上来;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流程图,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过程的每个程序及法定时间要求直观明了;将监督法列入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测试内容,使之熟悉监督法的具体规定要求;召开常委会颁发任命书大会,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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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确定的一种基本的、主要的监督形式。为规范这种监督形式,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对象、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要运用好这一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必须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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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集体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之一。笔者认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对贯彻实施悔督法、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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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而形成并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它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制度,也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载体和表现。随着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运用好审议意见,对于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在新年伊始,再次就如何写好审议意见进行理论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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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在实践中,选择听取和审议哪些专项工作报告,能不能锁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否有针对性,数量是否适度等,对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实效都至关重要。在这里,笔者对两个问题试加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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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这项规定,开展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和实施经常性监督的主要的、基本的形式之一。而掌握专项工作审议的操作重点,对于规范、有序地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无疑十分重要。这里,谈一下笔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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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监督法对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议题确定、过程进行、结果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在实体权力和程序规范上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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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监督法应该着重于深刻领会监督法的内涵,把握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
把握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监督法对人大监督政府工作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体现为三个特点:一是突出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这种主要监督形式;二是突出人大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应当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三是突出监督实效。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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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监督法颁实施以来,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把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方法,及时认真开展。县人大常委会首先在常委会议题安排上根据全县一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常委会法定的审议内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恰当安排审议议题,并组织相关委室就审议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供全面详实的调查报告。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告14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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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实施,听取报告、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和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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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活动,是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监督职权。监督法实施以后,如何有效地开展专项审议活动,这其中有些过程和环节上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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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工作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法定职责之一。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法定途径。兴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建设,严格按照《监督法》和《辽宁省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关注民生,反映民意,促进人大依法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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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督办,是指人大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促办理。这一概念在监督法中没有,但已成为实践操作中的习惯性用语。从应然层面看,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督办,既是监督法赋予的职权,也是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落实的现实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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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以下简称监督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监督法》已经施行两年了,结合正安县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探索,就如何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谈些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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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形式中主要的、基本的形式,具有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的特点。几年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贯彻实施监督法,认真总结经验。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在“专”字上做文章,在“专”字上下功夫,在“专”字上出成效,积极探索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新途径、新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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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按照《监督法》关于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大常委会选择了涉及民生、聚焦民生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在借鉴以往述职评议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探索实施《监督法》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对政府专项工作的监督形式,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