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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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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安徽省民政厅严格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心部署,积极做好民政领域各类服务机构特别是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坚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防控。省民政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相似文献   

2.
《中国民政》2020,(4):16-18
7日2月民政部公布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2月7日,民政部下发通知,发布了《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指导每家养老机构应知应会、逐项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属地相关防控要求。  相似文献   

3.
正在这场特殊的"防御战"中,山西省民政厅迅速行动、及早部署,春节前即下发《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民政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作为山西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民政厅结合自身职责,又印发《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对工作力量和设施配备提出要求,制定了工作程序,有效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有关工作。1月25日,厅党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相似文献   

4.
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干部职工健康,连日来,福建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印发《关于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全省民政系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狠抓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在"五个着力"上下功夫:着力守住进入机构、机构外社会感染、机构管理"三道关口";通过摸底排查、掌控动态数据、跟踪督导,着力加强动态跟  相似文献   

5.
正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和省委常委会关于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出台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全省各级人大应依据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规定: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1.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  相似文献   

7.
《民主与法制》2020,(4):10-11
中国法学会4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法学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相似文献   

8.
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守岗位,并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民政系统全面开展排查管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三防"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关于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的通知》,全方位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第一时间全面实行封闭  相似文献   

9.
《中国民政》2020,(4):20-2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8日,民政厅发出《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1月29日,又发出合法有序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的提示。  相似文献   

10.
京建发[2020]1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住房域乡建设委制定了《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各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双创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在防控治疗一线的转化应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同时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多为老弱病残对象,属于易感脆弱人群。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尤为重要。江苏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一是迅速动员全面部署。省民政厅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救助等9个工作组,并于1月30日以特提明电形式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民政系统加强  相似文献   

13.
京建发[2020]15号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精神,按照市社区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4.
正青发改价格[2020]45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平稳,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和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力度的通知》(青冠指[2020]3号)部署要求,现就  相似文献   

15.
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8日,民政厅发出《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1月29日,又发出合法有序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的提示。河北省社会组织积极行  相似文献   

16.
京建发[2020]16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办发[2020]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租赁中介行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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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发电[2020]176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省有关部门: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5月17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  相似文献   

18.
要闻     
《中国人大》2020,(3):4-5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19.
京医保发[2020]2号各区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在前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1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0.
京财金融[2020]242号各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运用财政金融手段,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附件1)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申请中央财政贴息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各区财政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企业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金融处),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编制本市贴息资金申请表,按要求时限及时报送财政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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