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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8 毫秒
1.
"大跃进"是一场政治运动,"大跃进思维定式"指的是以这场运动为典型显现的一种模式化思维."大跃进思维定式"的政治理念之源是近代中国革命时期的"斗争哲学"."大跃进思维定式"的致思逻辑一是具有明确的政治价值目标,这个目标是当然的真理,无需论证,不容怀疑;二是确信认识主体的绝对化主导地位;三是肯认行为方式与过程的绝对一致性.从政治文化的层面看,"大跃进思维定式"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消失,反而有着某种程度的遗留,对此需要进行深刻的学理剖析,通过倡导宽容理念,在政治精神上走出"大跃进思维定式"的桎梏.  相似文献   

2.
在研究生中,导师一般被称为"老板"."研究生是廉价劳动力",毕业于北京某理工院校一位李姓研究生说,"最痛苦的是我明明知道这东西与我的专业无关,可我还要早出晚归,那种心情很复杂."高校的某些导师以授业之名,巧立名目行中饱私囊之实,非只一时一日一年,颇有积重难返之势.千头万绪,林林总总,竟不知由何论起.下面的研究"成果",都是以实证法求得的,即不是从定义出发而是从个案中提炼出其实质性的特征.显然,这些"成果"都是活生生的现实,因此,其中几例"将真名隐去",但事情的真实性全部予以保留.因而与曹雪芹的"甄士隐"不同,仅仅只是"真名隐"罢了,可以保证,这些均是付出了辛勤劳动的成果,决不是剽窃了世俗之风的"假语村言".  相似文献   

3.
王阳明的学问是他的人生阅历,也是他的人格精神.世界是人的一世之界,人存在于世界当中,人和世界本无间隔.人是"天地之心""心只是一个灵明",人是世界的诠释者,"心"是意义的发现者.人生活于"人情事变"当中,"人情事变"即人的生活世界.在"人情事变"中人由"慎独"确证自己的存在,"心"是无执的,"无善无恶心之体";"性"是圆满的,"吾性自足";"良知是心之本体"."心""性""良知"是绝对的存在,"物"只是相对.人的自由首先在于"静"与"定","静"是"精一",不是无念,"定者,心之本体".人总是在面向未来中敞开自己,"乐是心之本体""诚是心之本体""洒落为吾心之体".人因"致良知"活出"真己"存在,在"致良知"中"昭明"世界的意义."良知"体现一个人的生命存在,也是人的精神境界.  相似文献   

4.
道德法律化的目的是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就目前"见危不救"行为时有发生且常导致本可避免的灾难而言,道德的约束力已明显不足,以法律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十分必要."见危不救罪"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刑罚的反向激发功能采强化与弘扬道德,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这种法律规制要求明确"见危不救罪"的构成要件,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以防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5.
"醉驾"入罪是风险刑法范式的一种规定。中国对"醉驾"行为采取刑罚与行政处罚二元模式,其入罪表现为抽象危险犯且使行为人实际承受了有关职业等资格禁止、丧失的一些应属资格刑的附随后果。我国应借鉴德国刑法中有关刑罚以及"酒驾罪"制度设计,拓展资格刑范围以符合"新财产权"的司法最终处置原则,构建已丧失之资格和权利恢复的复权制度,以最大程度地消解"醉驾"入罪的制度后危机;为化解"醉驾"入罪的制度后危机,需认真对待刑法第13条的"但书"。  相似文献   

6.
谪流,指谪迁与流放。谪迁,或称谪降、谪贬,指古代官吏因罪或不称职被降级并调到边远地区;流放,又称充军、谪戍,指将处以流刑的犯人,放逐到边远地方服役。谪迁,主要限于士宦阶层,始于两汉;流放,作为中国古代刑罚之一,则包括了所有阶层的人犯,《尚书》中已有记载。二者均为中国封建社会中惩罚罪人的一种强制性政治手段。云南是有明一代发谴罪人的地区之一,本文对明代谪流之人到云南的原因、类别、境遇及其地位和作用,作一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中和之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也是中国古代和谐哲学的核心,二千多年来中国人的生活观念难脱中和之美的轨迹."中"表达的是一种合理、适宜的状态,这种状态由"两端"而形成,"两端"者是指相反的两个方面;"和"是指"两端"相济相成,也就是追求合适的中点便为"和",而这个中点不是指两端之间固定的中点,而是指两端之间随着具体情况不同而变动着位置的那一中点.所以说,"中和"具有时间与空间、质与量完整统一的内涵,指的是世界万物存在的一种理想状态,它涵盖了自然、社会、人生统一体系的最高法则.  相似文献   

8.
发动刑罚是否合理,当人大代表建议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通过修改刑法增设"拖欠工资罪"进行遏制和预防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通过分析刑罚自由和秩序的价值蕴涵及其对立统一关系,以寻求刑罚权发动的合理性根据.拖欠劳动工资能否发动刑罚做出理性的认识,应通过刑罚等多种社会控制手段建立一个自由秩序社会.  相似文献   

9.
古"刑"字有两种写法:"W刂"和"井刂"。"W刂"指断颈斩首的刑罚,"井刂"指作为法制的刑法,但后代因混淆而模糊,至清代已皆写成"刑"。《尚书.吕刑》中"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一语是记苗民以"刑"为"法"之罪,不能据以认为苗民创制了刑法。《尚书》中,虞谈法,士论刑;《论语》中,孔子将政法与道德并列对举,将刑与礼并列对举,从中可看出"法"与"刑"的区别。上古各代法籍很多,并非都是刑法。即便是商鞅的"赏诛之法",其赏罚之中,刑也只是法的一个方面。汉代的政界和学界混淆了"法"和"刑",但中国社会并没有从此就忽略了"法"与"刑"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江国华  梅扬 《桂海论丛》2014,(3):112-116
寻衅滋事罪自其诞生之日起,便有取代其母罪即流氓罪而成为新的口袋罪的高度盖然性。其根由有二:一是立法文本上的模糊性和开放性,二是司法适用上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因此,欲使寻衅滋事罪摆脱口袋罪之宿命,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环节进行改革。其中,在立法环节必须贯彻刑罚谦抑性理念和法律明确性原则,严格寻衅滋事罪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在司法环节,须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并彻底摒弃"宁罚不漏"之陋习。最终,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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