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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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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造》2012,(5):94-95
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刚去医院作完孕检,返家途中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令人郁闷的是,究竟这些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 据新华网报道,江西鹰潭市警方成功捣毁一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网络,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随着侦查深入,一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网络链条初现端倪。  相似文献   

2.
生活中。当你刚买了房子、生了孩子、报名考试,不久就会收到许多骚扰推销电话和信息,公民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严重威胁与挑战。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泄露了我们个人的信息?泄露信息的人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公民导刊》2015,(2):6
<正>《南方都市报》·2月1日春运将近,国内最大漏洞发布平台乌云网披露多起航空公司旅客个人信息泄露。姓名、航班、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旅客个人信息在信息贩子手中价格每条高达20元,这些信息经过黑色产业链条,最后成为逼真的退改签诈骗短信。由于涉及环节较多,有关各方往往都不愿意承认和担责,问题不易发现,  相似文献   

4.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时有发生。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08年下半年对2422人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88.8%的人表示自己有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3,(4):2-2
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倒卖,电话中奖、短信诈骗、垃圾广告频频骚扰,现行法律在这方面对公民却保护不足……这些现象今后在厦门有望得到改善。厦门市信息化局副局长刘冬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此类专项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所保护的个人信息涵盖方方面面,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职业经历、收入情况及其他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信息。《办法》明确规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当事先取得个人同意。  相似文献   

6.
正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个人信息被记载在各种平台的数据库中,随时面临被泄露的风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黑客入侵网站非法获取;二是各行各业的内幕人员泄露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已经形成了从非法收集、提供窃取、交易到交换等各个环节完整的利益链。目前,国内尚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针对个人信息外泄的处理也比较困难。我们与市经信委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王晓  相似文献   

7.
《公民导刊》2013,(1):3-3
买了新房。装修公司电话就“接踵而至”;孩子还未出生,手机已被奶粉推销电话打爆……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怎样泄露出去的?对此类问题寻根究底的同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暴露在公众面前,如何保护好此类信息,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事实上,随着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的,与现实世界相类似的各种特征也越来越多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比如说网络犯罪、网络欺诈、垃圾信息、黑客攻击、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恐怖主义等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行为不断出现,其危害对象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甚至已发展到严重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安全的程度。对此,唯有织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网”,才能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正>刚买了房,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来了;刚换个新手机号码,售房的短信接二连三发过来;车险快到期了,多家保险公司的电话打来……对方不仅知晓我们的姓名、出生年月、电话、住址,甚至父母子女的个人信息也了如指掌——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个人信息一旦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将会扰乱公民的生活安宁,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会影响到公民的人身安全。  相似文献   

9.
正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让我们看到了由于信息权保护缺失导致信息泄露的"次生灾害"。一是缺乏根据应用场景对个人信息的分类分级保护,导致个人信息无序传播。二是掌握个人信息的主体多元,对这些机构主体在信息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方面缺乏规范和监管,个人信息泄露渠道不可控。三是法制不健全。缺乏收集、使用和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无法保证个人信息有效用于合法性事由,导致隐私泄露。四是个人信息泄露直接影响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任,对应急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应总结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0.
《民主与法制》2013,(18):32-34
刚刚填写了相关资料,很快就收到各种广告;刚在医院生完小孩,就有人打电话过来推销奶粉……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作为隐私的个人信息也在漫天飞舞,往往又无处追源投诉。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据2013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公布的消息,全国目前已有200余名犯罪分子以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以来,  相似文献   

11.
司锦泉 《人权》2013,(3):47-51
现代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借助计算机智能化、信息传播与交换的快速、便捷和时空压缩等优势,对社会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政治等诸多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各种网络侵权行为也随之出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被泄露、个人电脑被黑客入侵、网上购物清单被人留底等情况时有发  相似文献   

12.
<正>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箱地址,甚至工作单位这些个人隐私的信息,经常在网上被泄露,带来的不仅是垃圾短信、邮件的困扰,还可能引来诈骗圈套。由此产生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记者从深圳市律师协会获悉,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已委托该协会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今年深圳两会期间,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加快深圳  相似文献   

13.
作为做出行政行为或裁决的先决程序,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调查这一合法化的手段可以掌握大量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在信息能够创造更大价值的现代社会中,个人信息被丢失、滥用、泄露已经成为了一种信息公害,甚至为了部门利益,行政机关把对于个人信息的侵害当成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侵害权的行使。本文将从保护基本人权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调查中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初步探索,以期有益于行政调查中个人信息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周洁 《人民公安》2013,(13):6-9
当前,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泛滥,被倒卖的信息内容包罗万象。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已经形成泄露信息、买卖信息和使用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绑架、暴力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庞大犯罪网络,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相似文献   

15.
日前,公民个人隐私被泄露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些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经营者缺乏起码的隐私保护规则,结果导致公司员工对外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从中谋利。而更多的则为了商业利益,有组织有规模地出售或者转让公民身份信息,导致公民的合法利益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  相似文献   

16.
正从去年圆通快递大量单号被贩卖,到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携程网个人信息"漏洞门"事件,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闵行区检察院根据近几年办理的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揭开了个人信息泄露路径的"冰山一角"。手法一:私人侦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2012年9月,身为保安的曹某通过"保镖特卫"  相似文献   

17.
打过一次"大智慧"的电话,无数的炒股推销电话就接踵而至;咨询过黄金期货,各种贵金属交易的现场推介会都邀您参加……您是否也有过类似的遭遇,却不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流到了这些推销商的手上。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4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对陈峰、李易等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揭开了这条信息买卖的"黑产业链"。 "电信员工"头衔带来不义之财 静安检察院审查案件发现,呼入电话、呼出电话、通话时间,这些保存在手机里和通信运营商后台的通话记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价值。  相似文献   

18.
"智能制造"是未来的主攻方向,"智能+"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的人工智能时代即将到来。尚无《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我国,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个人信息保护困难重重:面临着个人信息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尖锐冲突、对海量个人信息数据的过度需求、个人信息存储存在安全隐患三大困境。通过构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晰共享信息泄露告知原则;平衡好个人信息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遵守信息利用最小损害原则;建立个人信息多元监管模式,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高管和相关责任人员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以最大化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使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人脸支付、换脸App等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公众对于识于人脸识别技术、个人信息收集等问题的关注;而随着“徐玉玉案”“Cookie隐私第一案”“狼牙山五壮士案”“钱锤书书信案”的发生,隐私权问题、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死者名誉权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在信息社会,每个人都成为玻璃球中之人。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个人信息涵盖范围广、被侵害数量大、被用于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位"内鬼"成为行为主体之一、被害人群体化、共同犯罪趋势较为明显与刑罚轻缓化等特征,形成了复杂的犯罪链条。而部分网络行为主体自身道德伦理缺失,监管制度不到位,个人信息利益化以及网络群体特殊心理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重要诱因。为此,在宏观上,要构建"互联网+"的伦理道德,净化网络空间;中观上,要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治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微观上,不断提升公民尊重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须设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个人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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