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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有作为与不作为之分.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地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却不履行的行为。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方式实现的犯罪,不作为犯又分为真正不作为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又称为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了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违反此义务即构成犯罪的行为。它们是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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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必然是违法”?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可以分为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指触犯刑法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犯罪以外的违法行为。要具体理解“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必然是违法”这个问题,必须搞清:什么叫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及其联系是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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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中的不作为,是构成犯罪的客观条件中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它不但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且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对不作为的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为揭示这种行为的本质,探讨其客观构成要件以及类型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阐述了成立不作为犯罪须具备的客观要件,并对不作为进行了分类,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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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又称绝对责任,是英美刑法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一旦发生某种危害行为,司法机关在进行控诉时,不必证明犯罪人有故意或过失,只须证明法律所列举的不当情况出现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的存在,即可认为行为人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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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3)
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可见,“明知”,是构成一切故意犯罪的首要前提。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谓“明知”,其本义乃明确认识。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明知”,赋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故意犯罪人在主观上对构成犯罪的客观事实——即“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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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要素,不作为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义务"为前提。在当今各国刑法理论中,对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都普遍强调只能限于法律义务,而不包括道德义务,在此对法律义务的内涵进行了层层递进的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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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飞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
行为在犯罪理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行为则无犯罪.而行为又具体分为作为与不作为,相对于作为而言,不作为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学者们经久不衰的热论话题.本文从不作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作为犯罪的条件及其因果关系等方面的探索,剖析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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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1):45-47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新型犯罪之一,它以持有作为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于传统上以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表现方式的犯罪.在法理上,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为例,研究刑法上持有的构成特征、持有型犯罪的构成,认定持有型犯罪应坚持的原则及司法实践中处理持有型犯罪与相关罪的吸收、牵连、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采取的具体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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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学中,犯罪的定义有形式定义和实质定义之分。如何看待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给犯罪下的定义,刑法学界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这是一个实质性定义,它从阶级本质上回答了在我国什么行为是犯罪,指明了各种犯罪行为危害的内容。多数同志认为,这个定义是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形式的统一上给我国的犯罪行为下的一个完整的定义。但具体分析,犯罪具有几个基本特征或哪些特征,却存在明显分歧,有“三特征说”,有“两特征说”。文章同意后一种观点,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我国犯罪的两个基本特征,并明确指出,“应受刑罚处罚性”不是我国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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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引起环境犯罪是客观的必然,我国应将严格责任制度引入环境犯罪中。所谓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特定行为,而不问主观罪过或者主观罪过形式不明确仍然构成犯罪的刑法制度。将严格责任制度引入环境犯罪是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立法及司法实践之必要,有利于弥补过错责任之不足,有效地防止和制裁环境犯罪,体现刑法的功利与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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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作为”,即指政府没有履行或全面履行其职责,给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如今,政府“不作为”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地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危害了一方安定,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不作为”者工作碌碌无为,虽不能与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相提并论,但政府“不作为”其危害之深、影响之大,却是不容忽视的。政府“不作为” 无形的“杀手人们可以用数据来说明腐败的程度,却无法用数据来说明“不作为”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应该说,政府“不作为”也属于腐败的范畴,也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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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无行为则无犯罪",是刑法理论的基本观念.如何理解不作为的行为性,以往的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和人格行为论分别从不同的立场,进行了论证;由于这些学说都是基于非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所以,必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妥当性.刑法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两种,作为违反了禁止性规范,属于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则违反了命令性规范,同样属于刑法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与作为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但是,在违反刑法规范这一点上,二者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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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梅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16(4):65-69
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在环境刑法中广泛存在 ,这使得危害环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将全部或部分地取决于该行为是否违反行政法的规定。由此在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之间形成了某种关联 ,而这种关联直接决定着对当事人危害环境行为法律性质的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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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之一。在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赋予行为人以保证人的地位,而正是此地位能够更好地解释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何以构成犯罪。基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共同过失犯罪应当得到立法和理论的认可。而对共同过失犯罪亦应如共同故意犯罪那样予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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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良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2,(4):35-38
婚姻家庭关系首先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以婚姻家庭法为基本准则,对严重违反婚姻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动用刑罚手段,即刑法在这种情况下应介入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之中,目前,我国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是适度,刑法调整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重婚、破坏军婚、虐待家庭成员、遗弃、拐骗儿童等。本文从正确认识和理解婚姻家庭权利、正确适用刑法惩罚侵犯婚姻家庭权利犯罪这两个角度,探讨加强刑事司法对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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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几个问题犯罪和刑罚是刑法的两大问题,什么行为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是两大问题中首先要解决的。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介绍以下几个问题。(一)对刑事责任采取主、客观条件相统一的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什么情况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客观上,必须有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对刑事责任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