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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判权的主动性主要体现在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调查取证、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追加、法官的释明权及再审程序的启动几个方面.当事人处分权的有限性和公法秩序的要求使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成为必要,追加当事人则是彻底地、一次性地解决纠纷和当事人适格的要求.随着辩论主义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确立,作为弥补辩论主义缺陷的法官释明权制度应运而生.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法院的再审程序启动权应予取消;而法院的调查取证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法官的释明权制度应继续丰富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徐振光 《青年论坛》2005,1(3):79-81
审判独立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法官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要实现审判独立,在外部必须保障法院独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内部必须保障法官的独立,独立地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3.
李红辉 《求索》2012,(6):228-230
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本质上是以审判权作为管理对象的案件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其生成有内在的制度规定性,也有支撑运作的诸多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和功效,它注定会在司法实践中长久存在。改革这一影响审判权公正行使的法外制度,实质上就是要将法院审判权"去行政化",因此必须对法院内部机构进行裁撤、精简和分序列改造,重新优化配置审判职权,辅之建立科学的法官办案绩效考评机制和法官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起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4.
法官员额制改革催动着我国法院内设机构的优化调整,而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作为配套措施具有显著作用。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是构建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其不仅旨在解决层级管理制度影响审判独立性、案件呈报审批制度致使责任主体不明、传统审判庭不利于审判团体作用发挥的三大表征问题,还蕴含着内部去行政化、缓和人案矛盾和加快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团队人员匮乏、基本定位与权责划分不清、现有法官考核模式不匹配是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的三重困境,可通过探索多层次的审判团队模式、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完善法院绩效考核模式予以突破。  相似文献   

5.
试论审判权配置原则罗安荣,贺清生审判权作为司法权的重心,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和裁判诉讼案件的权力。具有排它性、公正性、平等性、权威性等特点。审判权按照审判主体可以划分为法院审判权、审判组织审判权、法官审判权;按照审判客体即诉讼案件的性质,可以划分为...  相似文献   

6.
法官释明权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博弈的结果,也是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权利相互妥协的产物。释明权本身含有沟通共识的内在要求。它是连接法院职权与当事人权利的纽带,也是构筑法院与当事人和谐关系的桥梁。应从协调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入手,在为实现权利而真诚沟通的和谐司法理念指导下,加快法官释明权制度的基础培育与法律规则体系的完善,加快构建以和谐司法为理念、以达成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和谐状态为目标的法官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本文就实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以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作一探讨。一、我国审判独立的模式、弊端及其改革方向我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是在以机构  相似文献   

8.
周文斌 《理论月刊》2006,(2):107-109
法院体制是指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审判权能的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即法院所构成的体系。法院体制关系到法院能否独立地履行自己的审判职责,法官能否独立判案。我国长期实行地方管理法院的人财物,这易于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必须尽早改革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安徽地区法院更多关注与研究的应该是司法权运行改革下的合议庭负责制如何更好地构建。笔者对当前合肥市法院审判权合议庭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了调研,发现当前合肥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法院审判资源配置不足,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审判团队组建困难;合议庭审判职权与审判管理权界定不明确;合议庭内部流程制度不健全职能弱化等突出问题。笔者进而结合实地对全国部分试点审判权运行改革法院的考察情况,提出了安徽地区法院司法权运行改革下的合议庭负责制的构建一些想法:要优化审判资源的配置,配齐组建新型的合议庭审判团队;要合理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审判职能;要理清合议庭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与形式,真正实现"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明确合议庭负责制内部工作流程,确保合议庭内部运转正常;要健全对合议庭的考核监督激励机制,调动合议庭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合议庭的工作责任心。  相似文献   

10.
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符合司法权自身的运行规律,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依旧受传统管理体制的惯性所影响,存在相关法律滞后、法官员额的科学标准还未建立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相关立法、建立科学的法官员额核定标准并完善法官遴选机制。  相似文献   

11.
《上海机关动态》2007,(3):24-25
袁月全同志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第三合议庭审判长。她1987年到法院工作,长期奋战在审判第一线,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心怀大局化解矛盾.探索钻研开拓创新,一身正气满腔热情,以智慧、心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袁月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重点在“司法”,核心在“为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要时刻牢记审判权是人民给予的,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掌好审判权,  相似文献   

12.
陈雄  文诚公 《求索》2011,(7):154-156
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其独特内涵包括审判权专属人民法院、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当下中国,建立有限的司法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在审判中的作用是落实审判独立原则的关键,非此,难以落实宪法精神。当然,人民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的监督,这是防止审判权滥用必不可少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张毓富 《人民论坛》2014,(3):122-124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审判公正.文章认为保障审判公正必须实现审判现代化.审判现代化包括:法院去地方化、法院去行政化、法院去利益部门化、法官去裁量“自由化”、法官考核规范化、审判流程公开化和三审终审制度化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吕娜娜 《前沿》2014,(21):99-103
我国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遇到了所未有的机遇。消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是改革的核心。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合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议确立有限制的法官独立审判权、完善审判组织的运行规则、组建科学的审判团队、加强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管理职能、重新定位并细化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讨论职能、健全审判管理和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5.
周耕玉 《公民导刊》2006,(12):35-35
笔者曾在2004年2月的南川市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建议。法院在办理我的建议时,邀请我参加了庭审。通过这件事,让我体会到法官审判权与代表监督权之间有很大的相容空间。我提出建议,回复办理意见、参加庭审并不是为了与法官争审判权,而是希望在充分尊重法官独立审判的基础上,在直接接触庭审中,给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一种约束力量。同时,我希望自己在了解案件情况,熟悉审判程序等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意见,增强自己的监督能力,为今后给选民述职积累好的素材。除此之外,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可以说既有对法院具体形象的监督,也有对法院抽象社会形象和法官外部行为的监督。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是以牺牲法官的权威为代价的,  相似文献   

16.
《民主与法制》2013,(30):28-29
1.舍弃基层法院行政审判管辖地位不可取 为了避开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干预而舍弃基层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制度设计理念是不可取的。我们应当确立这样一种基本共识:基层法院适于也成当承担第一审行政案件的一般管辖。要确保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应当为其提供外部体制上的保障,将党委对法院人事任免的事实决定权,  相似文献   

17.
"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的确立,必然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公安侦查部门必须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常态的挑战,转变观念,理解、接受、掌握"审判中心主义"思想,摈弃侦破工作中存在的旧习,积极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各种设计,并在其指导下努力实现侦查能力的实质性提升,最终确立以"打赢诉讼"为目标的全新侦查价值。同时,通过法院、法官对审判权的行使塑造侦查品质,构建侦查文明。  相似文献   

18.
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是此轮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普遍观点认为,此举可有效破解长期影响我国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审判管理行政化,且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公正。受制于现行体制,新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及为实现该制度而先行的"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措施可能难以实现其实施的初衷,且可能导致新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以及新一轮司法资源的浪费。对此,可以从培育精英化的法官群体、推进法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独立运行、增强法院与社会的亲近性三个层次配套推进制度建设,以实现改革目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具有相对性,是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不是审判员,也不是庭长、院长的独立审判。独立审判只是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种相对性,确定了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审判的必然性。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并评议法院庭审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发生;中...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官的素质,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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