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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稳定是与威权体制密切相联的"刚性稳定",压力维稳是这种"刚性稳定"的维持与运行机制。在实践中,压力维稳面临着利益冲突加剧、维稳政策偏差、信息技术发展、维权意识增长等多方面的挑战。当前,维稳必须要有新思维: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变刚性稳定为韧性稳定,变静态稳定为动态稳定,变"维稳"为"创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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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基层维稳工作遇到了极大的挑战。究其原因有,不科学的稳定观影响基层干部对维稳工作和群众维权活动的正确认识:无视社会力量的存在,致使政府孤军奋战、孤立无援;错误的工作方式方法导致基层党委政府公信力丧失;“倒金字塔式”的信访格局影响基层解决问题能力等。对此,我们需要树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维稳观,即重视社会心理的疏导和引导;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制意识;加强基层基础和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绩考评机制;努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正确调整各种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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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维护民权为起点做好维稳工作是发展趋势。具体工作中应坚持党政主导,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维权格局;完善维权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强化预警预防,实现维稳工作由重治向重防转变;落实刚性保障,确保以维权促维稳落到实处,实现维稳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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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僻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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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主维权的发展,城市社区正陷入利益博弈中。业主维权中各利益主体间存在四大博弈行为:权力之争、不完全契约、公地悲剧及羊群效应等。博弈背后存在"侵权与维权"的现实逻辑。唯有增强业主自身力量,实现社区利益的均衡和力量制衡,才能推进业主维权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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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视阈下基层维稳的惯性思维展呈为:重视体制维稳而忽略制度维稳;重视维稳结果而忽略维稳过程;重视事后补救而忽略事前防范。这种管治型的维稳思维导致的结果是政府的维稳与民众的维权陷入非理性博弈状态。要有效矫正基层维稳的管治思维定式,应当从“管治”走向“共治”,让民众从维稳的对象转变为参与维稳过程的主体。只有从民间组织介入、完善基层维稳问责评价体制和提升政府公信力入手,才能有效解决当前基层维稳工作中“共治”思维缺失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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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层维稳运行机制的理性化建构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维稳问责机制的日益强化与公众利益诉求的日益凸显,导致基层维稳运行机制朝着非理性方向发展,正面临着运行成本非理性、运行行为非理性和运行目标非理性的困境。建构基层维稳运行机制的理性化,需要改变目前基层政府直管的维稳模式,实现基层维稳主体的多元化;改变维稳的压力型模式,形成激励型维稳运行机制;扩大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空间,将基层维稳的目标从静态稳定转变为动态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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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层维稳机制有序运行的逻辑起点不从保障民权入手,不谋求建立一个动态的、均衡的"政府维稳与公民维权"的良性互动关系,仅靠单纯的"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和信访"一票否决"等手段,长此以往,会使基层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叠加和发酵,最终会造成基层社会的不稳定性,动摇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因此,要实现基层维稳机制的有序运行,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有序运行的理念应当是基层政府理性对待公民的维权行动;有序运行模式应当从单纯的秩序维稳型向民权保障型维稳机制转变;有序运行的路径应当构建以"民权保障"为前提的法治型维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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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民最需要的是维权指导,政府最为棘手的也是公民的维权活动影响社会稳定。从公权力来源于私权利的委托这一理论基点出发,政府应当认清公民维权与政府维稳是统一的。公民维权是对政府维稳的有益补充,维护社会稳定的起点、抓手和归宿都应当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指导公民正确维护合法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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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29(4)
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维权和维稳构成改革措施正当性的独立理由。司法维权与司法维稳的一致性获得充分肯认,而其内在差异则被忽视。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方向性和稳定性,使司法改革在总体上显得莽撞和冒进。当下中国司法改革的路径必须立基于"维权"与"维稳"双重考量之上,在司法程序的刚性与多样性之间、司法的消极属性与能动司法之间、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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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促进机制,有效地平衡维稳与维权二者的关系,既维护民权,又实现社会稳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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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涉及法院的新闻不少,有法官为妻子维权著法官服上访的,有工业园区管委会函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的,有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法院裁决以“研讨会”方式予以否决、拒不履行义务的,甚至还有省政府办公厅以维稳为名向法院发函施压的,稀奇古怪不一而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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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的急速推进,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利益格局,社会大转型引发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导致涉诉信访问题层出不穷。研究和解决公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协调各方利益、畅通公民权益保障渠道建设尤为重要。本文从大连地区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的原因入手,针对当前公民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领导干部应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公民权利至上理念,多方拓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途径,使维权维稳工作健康有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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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负有维稳重任的基层政府和无法有效进行利益表达的普通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迫切需要人们以新的眼光看待民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价值及其限度。在基层维稳过程中,缺乏理性化的对话机制是导致公众的利益诉求非制度化表达的重要缘由,民间组织以理性的特质在基层政府与公众之间起到沟通和协调的作用。通过民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过程可以有效发挥其信息传递、利益表达和增强民众博弈能力的价值。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只有将其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才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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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维权"与"维稳"这对关系怎么处理,一直是信访纠纷化解处理中比较突出的难题。只要"不出事"就是稳定,"高压处理""摆平"就是维稳,把"和稀泥"当维权等思想误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显然,依靠这样的治理方式获得稳定不是我们的目标。依靠这些理念达到的所谓"稳定",既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维权",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维稳",而只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法的指引功能与正义观念的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