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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劳动法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在全国大规模展开了执法检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1996年后第二次组织劳动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放在了督促解决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制度性、机制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使劳动法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检查组选取了熏点地区、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劳动法的实施。研究修改和完善劳动法律制度.使之成为广大劳动者的“保护神”.成为维护新形势下劳动秩序和劳动关系的“安全阀”。  相似文献   

2.
目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普通劳动者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一一细读掌握,下面,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最新、最实用的法律、法规综合予以解读,以求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福建省从建立三方机构以来,积极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成效斐然。促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及时调处劳动争议、化解矛盾,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截至2008年12月底止,全省各级三方会议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6786起,及时化解矛盾,依法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对推行劳动合同制与职工主人翁地位关系问题的探析冠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一部为亿万劳动者所关注,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为主旨的重要法律。《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相似文献   

5.
政策法规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劳动法律体系的母法。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建立在法律保证的基础上,既是劳动者在劳动问题上的法律保障,又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即年满16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包括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公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方面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劳动者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劳动者的利益是社会利益的主体。因此,《劳动法》最根本的目的和任务就是在劳动领域保护劳动者的各种需要  相似文献   

6.
浅谈女职工委员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如何突出维护职能李玉华《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立法宗旨,并贯穿全部法律条文之中,充分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自1994年7月5日由八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至今已10余年.该法与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武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随着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劳动法》的局限性也在显现,尤其是在劳动关系立法主体、劳动立法要素组成、劳动法制配套建设、国际劳动标准的接轨等方面亟需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8.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劳动者的安全卫生保护方面来说。落实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属于硬性指标。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才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9.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随着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的巨大变化,我国劳动法律制度方面的诸多问题不断暴露。如何调整和规范劳资关系,使《劳动法》在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该法存在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问题予以简略剖析,并就其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面对日益复杂的劳资关系和形形色色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人员少、经费紧、装备滞后,曾一度困扰着南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03年11月1日,作为我省第一部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奈例》的颁布施行,为健全南昌劳动监察队伍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为完善劳动保障体制机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功效,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11.
浅议我国新型劳动体制的基本特征林添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将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立、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后,按市场经济的需要,劳动用工制度也做了大的改革,普遍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巩固此改革成果,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共分13章107条。劳动法明确规  相似文献   

14.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一旦欠缺书面劳动合同的明确,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有时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区分清楚。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托劳动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现代社会的文明标志之一.我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1994年我国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有我国批准和参加的国际公约(如<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国务院劳动主管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还有各种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16.
《时事资料手册》2008,(1):114-11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过去劳动争议体制是“协商、调解、一裁、两审”,但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不能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为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劳动者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在劳动者的权益被用人单位侵犯时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劳动纠纷发生时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不完善之处 ,不利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应在立法上予以补救。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在我国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依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设立和运作的。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 ,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  相似文献   

18.
劳动法视角下我国非正规就业者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琦 《湖湘论坛》2009,22(4):104-108
非正规就业能满足企业灵活性用工、降低用工成本的需要,也是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一种重要就业形式。现行劳动法律未能对非正规就业予以规制,非正规就业劳动者不能享受与正规就业者相同的劳动权利,因此,应扩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范围,将“非标准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制定非正规就业的专门法律法规,为非正规就业者提供法定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9.
《人权》2008,(2):60-60
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于2008年3月8日在京联合举办了“如何应对女职工权益面临的挑战”研讨会。40多位工作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一线的律师、劳动仲裁员、法官、法学专家及来自媒体的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相似文献   

20.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8号 《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已经2004年7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徐荣凯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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