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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八桂侨刊》2003,(3):1-1
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期,试用期却要三个月。更可气的是,在试用期届满的前一周,公司以她不胜任这个职位为由,把她炒了。这种做法合理吗?顾先生所在的单位换了股东,员工们平白无故就被降了工资;  相似文献   

2.
试用期是职场的特殊时期。大多数职场新人都能顺利地闯过这一关。但也有少数运气不佳者,会遭遇这样或那样的不测,因而面临着被“炒鱿鱼”,卷铺盖走人的窘境。那么,怎样才能安然度过试用期呢?希望下面的小故事能对职场新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为数众多的劳动者恐怕都有过这样痛心的求职经历,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期限压缩得很短,可是,专为劳动者设定的试用期却规定得相对很长,且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低得可怜。许多求职人兢兢业业、忍辱负重,好不容易熬到试用期满,可老板一句“试用期不合格”就将其随意推出门外。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从立法原意看,立法者对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按理说,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该频发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不应存在败诉风险。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中,很多用人单位却因此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损失。究其原因,大都是由于用人单位忽略了“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中“被证明”要件。  相似文献   

5.
竹君 《今日广西》2008,(21):18-18
说起求职,自然就会想起自己刚毕业那会儿,带一摞厚厚的求职资料奔走于各单位之间的情景。转眼之间,我已经工作了10年。期间,不是我炒老板的鱿鱼就是老板炒我的鱿鱼,工作单位换了几个,我也由此被朋友戏称为职场上的“沙场老将”。几次的求职经历让我领悟到:除了要有好的学历等硬件,更要有积极乐观、真诚、不怕吃苦等良好的心态。  相似文献   

6.
被炒的老板     
梁军 《民主与法制》2013,(18):48-50
平常我们戏称自己被解雇为被“炒了鱿鱼”。后来衍生出自己辞职叫炒了老板的鱿鱼,不管是哪种,失业的都是员工,所谓炒老板鱿鱼也不过是一种无奈的自嘲。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在湖北省枣阳市还真有一个老板被其他股东给“炒”了。这一炒不打紧,还炒出了一桩襄阳地区首例公司股权纠纷案。  相似文献   

7.
“半年被‘试用’了三次,不签合同、不缴保险、不发全薪……什么福利都没有。”广东某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齐同学初入职场,却连连遭遇不良企业,试用期成为“白用期”。他告诉记者,周围多数同学有过相似经历,甚至有室友求职心切,险入传销组织。当前,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近期逐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是法律规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一个相互了解、适应的时期。  相似文献   

8.
投简历、等通知、面试、笔试……你终于熬到公司通知你来报到的那一天。 兴奋!当然了,不过别忘了还有试用期。在通常3个月的试用期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新人千万别大意,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被上司纳入视线。如果在试用期中不幸“翻船”,前面的努力都将功亏一箦。所以,你只有表现好了,才有可能顺利通过试用期安全着陆。  相似文献   

9.
最近,新闻媒体上炒得很热的麻旦旦“嫖娼”案,让包括本人在内的全国公安民警着实不好意思了一把,其中有这样几个问题一直让人不解。   其一,一个少女凭什么被无辜地抓走?是举报,还是抓“现行”?后者显然不是,一个人在家里呆着,仅凭“举报”就被抓去“严刑拷打”,甚至脱光衣服(有报道说)进行猥亵,那么,谁还有“安全感”?其二,公安机关根据什么把一个少女送去做处女膜检查?似乎她不是处女就一定是“嫖娼”了,真是荒唐之至。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办理强奸案件做出司法解释,禁止对被害妇女进行处女膜检查。何况一个莫名其妙的…  相似文献   

10.
咨询台     
不存在所谓的“试用合同”编辑同志: 我在南方的一个城市当保安员,我的一个老乡也在这里的一家工厂打工,但已经干了9个月了,工厂炒了他的“鱿鱼”,并说当时签了1年的试用合同,以还在“试用期”为名,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今去信咨询,工厂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保安员小庆小庆你好: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工厂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聘用合同虽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但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所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政策,凡是违反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违反的合同条款,应属无效条款。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虽…  相似文献   

11.
林颖颖 《今日广西》2008,(23):19-19
劳动合同签约为期一年,试用期居然也是一年。随着大学生就业进入“敲定期”,毕业生与企业签约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浮出了水面,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企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试用期与由此产生的薪金问题上存在“霸王条款”,引来大学生的不满。对此法律专家则表示,“非法”试用期会自动失效。  相似文献   

12.
对于初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试用期,是首先要面对的职场“挑战”。不过,在职场上,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为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  相似文献   

13.
去年年底接受采访时.有记者让我“预测”一下明年可能会被爆出的食品安全事件.考虑到中国农业散户多.监管成本高,但随着检测设备的普及和被重视.原先没有条件查处的问题将会一一浮上水面。“潜在的”问题应该会出在已有检测标准、但是执行监管不严的农副产品上.没有想到,话音未落,蒙牛就出事了。其牛奶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的新闻,短时间肉就被炒得沸沸扬扬。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部分食品抽栓的结果.蒙牛某批次牛奶因黄曲霉毒素超标.被列在了公示名单上,由此一石激起千层浪。  相似文献   

14.
当今之世,炒股票,炒房产,炒地皮,下海经商办实体,此热彼热,不断升温。然而,真正该“炒”而未被“炒”热的却是人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炒”人才有三难:史书云:伯乐过虞场,有千里马伏盐车下,见之长鸣,伯乐下车泣之。倘千里马怀才做物,见到伯乐不肯哭丧着脸“引颈长鸣”,伯乐会不会驱车而过呢?我想会的。“傲物”固然是缺点,但与它的千里之志与千里之才比起来,终归是小股。因小饭而失大才,岂非伯乐之咎乎,此其一难也。伯乐在虞报遇到的,肯定是匹“千里马”,但它却为什么伏于盐车之下呢?力不胜重也,倘若换上一头“…  相似文献   

15.
【案例】:试用期做幌,白领做了廉价工。 齐小姐是某名牌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国庆节前,齐小姐一肚子气离开了南京某科技公司:她在公司做满3个月试用期后,又被“考察”了3个月,等于“试用”了两次。最后老总告诉她,“你不适合这份工作”,将她轻松踢走。最初3个月是“试用期”,齐小姐工资只有800元,而公司里同级别的主管每个月拿2200元。齐小姐去年刚刚攻读完硕士,今年4月到这家公司应聘。  相似文献   

16.
刚接到采访张灿森主任的任务时,记者心中不免有些忐忑,一来郑州市金水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纷呈,不时见诸报端.怕炒剩饭倒了大家的胃口:二来耳闻张灿森主任平日里严肃,“不太好说话”,怕被拒绝无法完成采访任务。做足功课之后,2006年12月5日下午,记者有备而来,采访的突破口选在他当兵的经历。  相似文献   

17.
如此升学宴     
8月底,约请几位刚从外地回来的朋友一起吃饭小聚,因死要面子的“陋习”作祟,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选了一家在海口还算颇有名气的高档饭店,但提前两天打电话准备订个包厢时却被告知,早在一个星期前包厢就已经被升学宴汀完了。  相似文献   

18.
杜勤 《现代领导》2011,(5):43-4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志良教授表示,自己曾接诊过不少“青菜脂肪肝”病友。 “这样的患者不在少数,表面上看,确实只吃青菜不吃肉,但所有的青菜都用猪油来炒,长此以往体内同样会摄入过多的动物脂肪。”  相似文献   

19.
个人所得税问题是当前国人及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几年前某歌星的偷漏税行为被新闻媒介曝光后,名人偷漏税现象自然而然地成为传媒热点中的焦点。近日,针对被新闻媒介“炒”得火功的“打假”英雄王海的“打假索赔”行为,有人提出疑问:“王海纳税了冯?”这个问题提得好。对于收入并不很高的国人来说,月收入800元薪金就得依法给国家纳税,而据传媒报道,“英雄”王海仪1995年9月25日在京城一家商店购买假票夹即获赔1000元,却未闻其纳税与否,前后二者进行对比,提出“王海纳税了吗?”这样的疑可是有道理的。欲问王海是否纳税,首先应…  相似文献   

20.
刘翔 《今日广西》2008,(23):18-19
在人才市场供需双方失衡的情况下,“试用期”也成为一些用工单位获取廉价劳动力的途径。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3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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