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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重要的也是有争议的问题。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宽,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审判体制密切相关,特别强调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加诸行政机关。而我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均有局限性。为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中必须做到:不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和具体;扩大对公益行为的保护;适当放宽对某些行政行为的限制性条件;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明确的地方从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予以正确理解。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系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为中心构建的,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原本难以进人受案范围。通过将行政协议拆分为“行政行为”和“其他协议行为”两个部分,行政协议中的“行政行为”部分得以进人行政诉讼。此种做法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争议的部分解决,却无法得到行政法学理的支撑。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同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二者之间应是并列关系。  相似文献   

3.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近20年来,在监督行政权力的运用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然而,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行政法治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的问题已经凸显。这直接导致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公信力不足,社会各界对行政诉讼的期望值下降,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和局限,提出扩大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点建议,以期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它不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又有强大的行政权力作为后盾,行政机关抽象行为的不当,将更广泛地使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受到侵犯。我国现行对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监督方式:行政机关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自我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抽象行政行为穷行间接监督。由于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以上的几种对抽象行政并为的监督方式都存在缺陷和不足。因此,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抽象行政行为的侵害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定程序使相对人获得救济。而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严密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被平民百姓称为“民告官”,它是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解决老百姓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但在实践中发现,行政争议又往往与民事争议交织在一起。如何解决这类案件,需要法官们有高超的司法技巧和敏锐的洞察力。  相似文献   

6.
现行法律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问题饱受争议,从法理上来讲,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重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程序及救济程序,使之公正、合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对行政机关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这导致其可诉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在可诉性问题上,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与行政机关会议纪要行为是有区别的。行政机关会议纪要本身具有内部性、抽象性、不公开性等性质以及分权制衡的理念等因素决定了其不具有可诉性。而行政机关会议纪要行为由于突破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本身的性质并对外开始生效,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行政诉讼救济的本质定位、"有权利就有救济"原则。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只能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职权以外的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审查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复审的司法活动。对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选择哪些法规范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及这些法规范在司法复审活动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应考虑行政法法源与行政诉讼复审依据之间的关系。不同的法源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相异的法律地位,反映出行政规范对法院审判实践产生不同程度的约束力。因此,有必要对行政法法源、行政诉讼的依据选择以及复审依据的司法约束力等重要论题深刻反思,并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加以重述,方能有助于准确理解我国行政诉讼的本质特点,以期拓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10.
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谈建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采用概括方式规定法院应受理的行政案件 ,同时借鉴判例法的经验 ,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建立行政判例制度是合理界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个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行政终局裁决直接影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是行政法理论中较为敏感的问题。应该坚持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取消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权力,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12.
塔娜 《前沿》2004,17(6):138-140
在司法实践中 ,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较多。对此人民法院如何受理公安机关被诉行为性质不明的案件及如何对公安机关的职能行为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与控制 ,成为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作用及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3.
杨飞 《重庆行政》2007,(3):71-73
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这一对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横向关系,集中体现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上;二是纵向关系,集中体现为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行为介入和评判的纵向范围,即司法审查强度问题。合理的行政诉讼审查强度如同宽窄适度的受案  相似文献   

14.
试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斯琴 《前沿》2006,(1):97-100
受案范围是进行行政诉讼的基础,它关系到公民权利保护的力度,规制着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问题。目前,关于受案范围的讨论和建议几乎都局限在对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的讨论范围内。对此,笔者认为,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存在缺陷所致。对这些问题仅仅通过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并不能得到根本解决,一劳永逸的做法就是重构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制度。本文拟就相关的三个基本问题略述己见。  相似文献   

15.
浅论我国机关诉讼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裘璆  何琼 《公安学刊》2006,27(5):58-61
行政组织法无法精细规定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能划分。由于部门利益的驱使,行政机关权限争议不断,间接损害了公民权利。现行行政系统内部解决权限纠纷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不利,二是导致行政效率不高,三是妨碍了行政审判的顺利进行,四是难以最大限度抑制部门利益。从行政诉讼类型化角度,可以尝试建立机关诉讼这一类型,即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行政机关权限争议。构建我国机关诉讼,除了适用行政诉讼各类型共有的实体和程序性规定之外,还有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审理规则、判决等方面特有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梁国栋 《中国人大》2014,(22):28-29
在实施24年后,行政诉讼法终于完成首次修改。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在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保证法院独立审判、完善管辖制度的同时,也强化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诸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等规定,都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有力之举。"  相似文献   

17.
张树华 《前沿》2006,(1):122-124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一直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其带来的消极后果显而易见,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深入研究。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其纳入诉讼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借鉴其它国家的做法,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议与意见。  相似文献   

18.
向忠诚 《前沿》2011,(22):69-72
对照WTO有关司法审查的规定以及我国加入WTO对司法审查所作的承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之存在明显的冲突。为了解决与WTO的冲突,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总体标准宜取消主体标准,将行为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扩展为"行政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将权利标准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修改为"对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9.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一种不以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效力为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应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并且也提出了许多完善建议,但目前的研究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从主观公权利的救济角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有必要从客观法维护模式下论证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当性。在客观法秩序维护模式下行政事实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复审的司法活动.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是否存在法律适用,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何进行审查,以及依据哪些法规范进行审查.当提出上述疑问时,便会思考行政法法源与行政诉讼依据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同的法源在行政诉讼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反映出不同的法规范对法院产生不同程度的约束力.据此,基于"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的反思会衍生出法源、行政诉讼复审依据以及司法约束力等论题,有必要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并加以重述,方能有助于准确理解我国行政诉讼的本质特点,进而明晰我国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行政机关的规范适用进行司法复审的角色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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