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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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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段素玲 《前沿》2010,(24):110-113
既判力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理,具有维护法治国家的安定、保障法院确定判决的权威的重大意义。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终局判决确定后,当事人及法院均受此判决内容的拘束,判决所具有的这种拘束力称为既判力。然而由于既判力理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极其简单,关于既判力的理论也不够完善,导致了在我国民事诉讼及其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当事人无视既判力而重复起诉、法官对既判力不尊重以及由此造成的诉讼迟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增加等现象。本文剖析了我国民事确定判决既判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禁止重复起诉原则、确立充分诚实信用原则、对再审程序作必要的改革,以及提高诉讼程序效益性、加强民事诉讼程序保障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系产生了对权威判断的需求,而“有错必纠”对我们而言又几乎是天经地义的原则,所以既判例理论与再审制度的冲突与调和成为民事诉讼理论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通过对既判力本质论的分析与比较,可以看到对待再审制度的不同态度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价值目标的统一之下是可以协调的。再审制度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而此种合理性又应当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在我国,对既判力的立法和再审的启动便是值得审视之处。  相似文献   

3.
判决既判力理论在实现判决的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终极实现,促进纠纷解决的经济性、一致性方面经受了各国长期司法实践的检验。无论是从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贯主张还是从司法实务界的实践动向来看,它被吸收进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既判力相对性原则却有着先天的难以调和之处,因此在既判力理论逐渐进入我国成文法的背景下,在其理论框架下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重新检视十分必要。总的来说,我国应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受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影响的第三人中。  相似文献   

4.
诉讼判决是否有既判力的问题,就我国而言,讨论尚不充分。既判力的本质是前诉法院作出的确定判决在诉讼法上直接拘束后诉法院不能作出与前诉判决相矛盾的判断,既判力的根据归根到底是法院审判权和当事人诉权的相互勾连。本文在此基础上,试从肯定诉讼判决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具有既判力的立场来分析我国不同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以满足诉讼制度和司法实践的需求。  相似文献   

5.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缘于维护消费领域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与传统民事诉讼不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具有诉讼目的公益性、受案范围类型化、诉讼结果扩张性等特点。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原告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规定,诉讼前置程序的设定强化了保护公益及防止公益诉权滥用的目的;在消费公益诉讼的处理规则方面,对和解、调解、撤诉等方面的限制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而裁判效力的扩张又超越了传统既判力制度的规定,为确保维护公益提供了特别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6.
"公正"和"效率"是法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诉求。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为了纠正错案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它贯彻了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实事求是、司法公正的法治理念,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原再审制度存在的启动主体多元、再审事由笼统、审理程序混乱等妨害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造成有限司法资源浪费、损害审判机关形象等问题做了修改,对于实现司法公平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具有的拘束力,近年来,在学界和审判实践中,对既判力主体范围、客观范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及其相互之间关系颇多争议,本文拟就既判力有关基本问题提出管见,恳请指正.  相似文献   

8.
王宏  马冬艳  裴秋玉 《前沿》2010,(20):102-104
既判力理论在维护司法权威、稳定社会关系以及实现诉讼经济价值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当然,既判力的存在并非绝对完美,再审是针对既判力的价值本身所固有的缺陷而设置的补充性救济程序。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处理这两者关系时仍存在诸多问题,怎样在既判力理论的指导下构筑更加完善的再审是值得探讨的。  相似文献   

9.
论既判力与民事再审程序的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珍 《前沿》2006,(10):106-108
既判力理论的核心在于拘束法院和当事人不得随便撤销法院的确定判决,从而维护程序的稳定性。既判力作为现代诉讼法上的重要原则,由于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功能缺陷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因此,有必要在再审程序与既判力中找出一个平衡点使再审程序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相似文献   

10.
红梅 《前沿》2009,(11):71-75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对错误裁判进行纠正的非常救济程序。该项制度的设立,对依法纠正生效的错误裁判,保护国家利益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审判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效果未尽如人意。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现象,导致诉讼秩序混乱,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受到影响,司法成本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与权威,造成了司法公正与效率两种价值俱损的格局。造成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弊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刑事再审程序进行反思,指出现行再审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完善再审程序的具体设想,以期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再审制度提供一点参考。  相似文献   

11.
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后来制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但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当前的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执行异议的前置程序成为一种累赘、债务人异议之诉缺失、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程序掺杂。要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废除前置程序、使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救济相分离、同时设立案外人撤销之诉以及给予执行异议之诉必要的监督和救济。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民事检察职能越来越成为一项法治要求.在立足国情、总结经验、依据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参与诉讼、抗诉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证人证言已成为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证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证人制度,由于司法传统、诉讼模式、价值取向的选择原因, 导致证人立法内容疏漏或缺陷,造成诉讼中法官职权主义居主导地位,证人权利义务被极度忽视,从而严重制约了证人作证制度效果的发挥。一方面要对证人不履行作证义务予以法律规制,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关证人权利方面的相关立法,以完善证人权利、义务统一性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14,(3):110-114
公益诉讼中,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的对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尚未规定明确,这导致司法操作的困境,不利于法治中国建设。应进一步明确收案范围,明确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建立配套机制以保证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5.
“官告民”案件是一种新型案件 ,对此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官告民”案件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要件 ,与国家公职人员的职能、诉讼目的等相违背 ,其可诉性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6.
基于对公民诉讼代理弊端的考量,2013年《民事诉讼法》对公民诉讼代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违背了实事求是和法制统一的立法原则,阻碍了公民诉权的行使。诚然,公民诉讼代理需要规制,但这种规制不能矫枉过正、因噎废食,违背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中“以人为本”就是民事诉讼要以民事当事人为中心,从人性出发,考虑当事人的特点或实际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把当事人作为实质的主体,尽量减少法院的干预和异化。简单的说就是以民事当事人为第一位,法官(法院)为第二位,弱化法官职权、增强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使“纸面上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保障公民的权利义务真正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互交叉重叠的案件,如何审理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做法不统一,理论界对此争论不休。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当事人诉讼制度和直接移送审查制度都有其局限性,惟建立和完善行民平行诉讼制度才能解决好此类案件。  相似文献   

19.
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后,可能会由于权利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导致其 无法行使请求权,对此法律通过时效中断制度来变相延长时效期间,以使权利人 有机会行使请求权,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从我国诉讼时效中断制 度的规定入手,阐述了诉讼时效中断制度的法定事由和效果,对我国现行立法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结合 我国国情,为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完善诉讼时效中断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初步 设想。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专家学者的观点的介绍,对台湾地区诉讼上和解制度的概念、特征、性质、效力以及诉讼上和解瑕疵的救济四个方面予以总结.对台湾地区诉讼上和解制度进行评介,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所启示,对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研究以及建立和谐社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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