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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著作权的扩张压缩了合理使用的空间和范围,以微博转发为代表的传播与分享信息的行为难以在著作权法,尤其是合理使用制度中找到法律支撑。不论是基于微博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功能,还是基于言论自由和著作权的关系以及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动因及优越性,一般的微博转发行为都应当适用合理使用制度。应在《著作权法》中增设兜底条款,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作更加细致的规定,并借鉴美国立法模式,完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
司法     
《人民政坛》2013,(12):5-5
两高:抢夺罪入罪门槛提高至1000元 据光明日报北京11月1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公布司法解释,将抢夺罪的入罪门槛提高至1000元。《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8万元以上、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解释》还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对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但仍然存在一些理解分歧,给司法实践认定非法集资罪带来困惑。针对该解释的规定,对非法集资中"社会公众"、"公开性"以及集资诈骗罪中特有的"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这两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危险驾驶行为入罪问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乃实务的需要。认定危险驾驶罪需要有具体的认定标准,这需要通过界定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来完成。文章通过对危险驾驶罪的主客观方面研究以准确认定危险驾驶罪,并指出了认定危险驾驶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新形势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冬梅 《前沿》2011,(9):86-88
本文结合"恶意欠薪"已由刑法修正案入罪,从欠薪的现行法律规定入手,分析恶意欠薪罪的认定,特别是针对今后入罪后的注意点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不仅涉及文义解释,还涉及到"情节恶劣"和醉酒状态的认定问题。作为抽象危险犯,该罪也可能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但从刑法的谦抑性考虑,对其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应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7.
立法与司法     
《民主与法制》2014,(22):28-29
诽谤行为是否构罪应排除他人恶意点击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相似文献   

8.
有些司法解释规定某些行为的法律适用,把一个行为解释到一个既有罪名的罪状之中,使对其定罪量刑有了明确依据,这种情况并不是把非犯罪的行为犯罪化,而是将本来就应该作为犯罪的行为作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所以这种司法解释同样适用于解释出台之前的行为。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以下简称“网络诽谤司法解释”)规定:在网络上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
随着隐私权的“入典”,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已相对完备,但刑法在隐私权的保护上却稍显乏力。作为保障法,刑法有必要在隐私权的保护上作出相应跟进,将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入刑。“偷拍裙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当前的法律规定已不足规制该行为,因此,有必要以增设新罪的方式动用刑法对该行为进行规制。具体的立法设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之后增设“未经同意拍摄他人私密部位、私密活动罪”“未经同意公开他人私密照片、视频罪”作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一。  相似文献   

10.
讨论醉驾入罪这一刑法学的规范设置,必须先从犯罪学的角度讨论酒驾这一社会事实。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为何不能有效制裁醉驾行为,而要讨论醉驾入罪呢?根据已有的说法,主要理由是原罪名的处罚过轻,此罪不设立就难以对泛滥的醉驾行为加以有效惩治。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的刑罚理念仅仅关注了"交通肇事"这一结果,而没有对“酒后驾车”这一行为作出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1.
对于《刑法》第14条第2款和第15条第2款的合理性问题,学界存在存改废之争。然这三种观点都不能完满地协调该两款规定所蕴含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同在原理以及刑法"以处罚故意行为为原则、以处罚过失行为为例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留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将后款修正为"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相似文献   

12.
法律授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在我国已经历三十年实践,但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一直不够清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着重提到了这个影响地方立法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宪法性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共同构成地方立法权的法律渊源。这些规定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限定地方立法的,如《立法法》第八条列举了十项立法保留事权,如《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将特定种类的行政权力作为法律保留,并对地方立法规定特定行政权的幅度作了限制。二是对地方立法授权的,如《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事务"属于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相似文献   

13.
中日高利贷比较与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怡敏 《前沿》2011,(6):72-75
本文在比较中日高利贷现象与法律控制的基础上,探讨了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利贷现象的普遍性,以及由此引发的负面社会危害性,在深入分析其危害性的基础上,借鉴日本经验,同时根据自身特点,提出了分流而治,即合法化和入罪化。在入罪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和危害控制需要,提出了将少量上游犯罪行为而持续的高利贷行为入罪化,进而实现"以罪治罪,以钱制钱"的有效控制途径。  相似文献   

14.
李旭丹 《中国民政》2011,(12):42-43
在民政行政管理尤其是社会组织管理领域,取缔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措施。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取缔的法律属性一直比较模糊,理论上存在不同认识。归结起来,焦点主要集中在取缔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或者是其他行政行为。随着《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这一问题再次受到了关注,引起争议。应当结合《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取缔行为进行分析;并对民政行政管理领域的取缔进行界定,以便厘清头绪、划定归属、依法适用。  相似文献   

15.
基于刑事政策的原因,盗窃罪司法解释对前科犯的"数额较大"标准作了减半的规定。其实质是将一个本来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仅就前科这一条件而予以入罪,可称之为"前科入罪"现象。前科入罪的理论基础是新派的社会责任论。其在立法论层面存在动摇罪刑法定原则和违反客观主义刑法立场的理论缺陷;在解释论层面也存在与立法目的和共犯原理相冲突的问题。前科入罪折射的是我国社会治理的过度刑法化,对此应当引起反思。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八)》第36条对强迫交易罪进行了修订,说明强迫交易罪对当前的市场经济活动危害甚大,对其进行规制势在必行。但是由于对强迫交易罪客体的界定不清,造成了许多强迫交易行为入罪标准不清、与他罪的区分难等问题。从概念入手,对强迫交易罪客体进行再次界定,以解决司法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7.
非法经营罪是由1979年颁布的《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分解而来,并且被列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章节,其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即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其表述涵盖广泛,从而使它在避免刑罚处罚空隙、充分发挥刑法的保护力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正确地采纳法律解释的方法规范兜底条款的司法适用,是协调兜底条款社会防卫和人权保障机能的必要途径。笔者在本文中,将结合一起亲身经办的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案件,对该条款的理论内涵及司法适用问题发表一些学理见解。  相似文献   

18.
王翠霞 《求索》2014,(10):122-125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环境中的版权犯罪问题成为重要的刑法研究课题。在数字环境下对侵犯著作权罪予以解释,应立足实质刑法解释的立场,注重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来回顾盼。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结合数字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点,综合考量刑法目的,实现刑法的实质正义。就"复制发行"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之处,在解释中应注意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并谨慎处理民事、刑事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刑民分界问题,坚持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9.
非法经营食盐入罪,是一个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它经历了从无章可循到有法可依,从重罪轻刑到刑罚相当再到以轻刑为主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盐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带有计划经济"痕迹"的非法经营食盐入罪问题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为打击人体器官买卖的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修正案(八)的生效施行,该规定产生了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从一则案例出发,分析组织出卖器官行为的罪质特征,认为修正案(八)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规定并非创设性规定,法律适用上仍应当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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