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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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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国议会经过三读而通过的法案,还需经参议会审议和总统签署后方成为法律。故而,对德国议会立法程序的研究和说明若止步于议会的三读而忽略参议会审议和总统签署两个阶段便显然是不完整的。但是,参议会审议阶段(含随之而来的议会与参议会协商过程)和总统签署阶段并不是议会立法程序中的两个阶段,因为参议会、总统并不是议会的组成部分。而是与议会相并列的两个宪政机关。所以,最为稳妥的办法是将这两个阶段作为德国议会立法程序的尾声而予以说明。一、参议会对法案的审议(一)参议会对法实的审议权德国基本法第五十条规定:“各州通…  相似文献   

2.
美国俄亥俄州法律的立法建议来源是多方面的,市民、利益团体、行业协会、州政府部门和议员都可以提出立法建议。但正式法案是由州众议院或参议院提出。法案提出后,首先由立法服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书面形式准备立法建议草案,提交立法秘书备案。立法秘书按照全部立法会议顺序对法案进行编号,然后交给众议院或参议院进入以下程序:法案的题目要在众议院或参议院的全院大会上宣读,这称之为“一读”。此后,法案报送规则与程序委员会,由规则与程序委员决定是否送常设委员会进一步审议。若规则与程序委员会向全院大会作报告,提出报送常设委员会的建…  相似文献   

3.
三、两院制——州议会的基本构架美国50个州除内布拉斯加外,议会都设有两院,即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的权力大致相等,仅有微小的差别。如在立法上两院完全平等,任何一院都可成为立法的发起者,同时,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提请另一院审议通过。在弹劾权上,提出弹劾案的权力属众议院,审判权则在  相似文献   

4.
德国议会在委员会阶段结束、责任委员会向全院大会报回法案之后,要由全院大会对经责任委员会修正后的法案文本再逐段审议一次,这就是其立法程序中的二读。其后,再由全院大会对二读通过的法案予以最终表决,此谓三读。一、二读的任务和作用德国议会立法程序中,二读阶段...  相似文献   

5.
立法权: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国家立法权由参众两院集体行使。向议会提交法案的主体来源广泛,每个议员、区议会、政府以及国家经济劳动委员都有权向议会提出有关法案,得到5万选民签名的“人民法案”也可以向议会提出。审议批准法案是议会立法权的主要方面。提交给议会两院的法案,先由各院有关委员会审查,由委员会做出预审意见报告,连同法案文本一道交于本院讨论。院内对该法案逐条审议,做出表决,再转交给另一院。经两院一致通过的法案即成为法律,一个月内由总统公布,在公布之H起15天后开始生效。一般法案,在议会内获得简单多数即可通过。特殊情况下,在有关委员会内即可讨论通过法案,但要经议会认可?对于委员会通过的法案,如果任何一院的1/10的议员或有关委员会的1/5的成员提出复议要求,参众两院就要召开会议对其进行重新审议。当议会对宪法或宪法性法律进行修改时,需两院分别进行间隔不少于3个月的两次审议通过,而且在表决时需要绝对多数议员同意才能通过,宪法中有关国家体制的部分不得修改。  相似文献   

6.
当代法国实行半总统半议会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下,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拥有立法权,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当代法国议会实行两院制,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在立法方面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立法程序方面,两院既要遵循共同的立法过程、步骤和方法,又有一个往返穿梭的交叉过程。一、立法议案提出程序1.立法创议。根据法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律的创议权同时属于总理和议会议员。"总理有权代表政府提出法律草案(简称法案)。在行政权力内部,总统往往要求总  相似文献   

7.
新加坡的立法程序大致分为法律起草、法律案的审议通过两个阶段,此外,法律实施的准备阶段和法律修订程序也较有特色,这里一并介绍。一、法律起草政府和议员个人均可以向国会提出法案,但实际上政府提出的法案占绝大多数,近年来,由议员个人提出的法案只有两件。因此,这里主要介绍政府法案的起草过程。政府提出的法案一般由总检察署起草。总检察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其职责之一是起草所有政府法案,即:起草和审查所有向国会提出的法案;起草和审查所有附属立法;就实施  相似文献   

8.
一、法案的最后修改当法案返回众议院,按规定议长有权将参议院修正案在一定时限,向适当委员会提交审议。如果修正案没有什么异议,由书记员宣读法案标题和参议院修正案,即宣布同意修正案,法案将清理登记并提交总统批准。如果没有获得一致同意,少数不要求在全体委员会审议的法案经过特许,并经提议可直接进行审议。参议院对众议院法案提出的修正案,要按照议事程序进行,即必须首先要在全体委员会进行审议,如果是众议院提出的修正案,则要按照众议院议事程序进行。(一)关于请求协商对争议性的修正案,可通过托办提  相似文献   

9.
七、政府法案如何在议会通过议会代表我们审议所有法案,对那些符合公众利益的法案才获准成为新的法律。议会将对其认为不符合我们利益的法案进行否决。政府法案是不可能完全被否决的,因为政府通常依靠其在平民院中的多数席位的支持。没有平民院的支持,贵族院只能延缓法案而不能进行否决,因此大部分政府法案  相似文献   

10.
在美国,"立法"并不仅仅指制定成文法。国家的财政预算、赋税、经济、贸易、宣战、外交、文化等各项重要内外政策的决策,均需由国会通过法案来进行,都属于立法的范畴。立法实际表现为一种直接的管理行为,行政部门只是执行国会通过的法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国会制定的各项法律,从法案的提出到法律的出台,在参、众两院要分别经过"三读"方能通过,两院通过后再由总统签署成为生效的法律。一、议案的提出。美国的宪法规定,所有的法案由国会自行提出。因此,在形式上只有参、众两院的议员才有权提出法律案。即使是预算法案,也是由与总统同党派的议员根据总统所提预算草案向议会提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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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资料手册》2010,(3):58-59
3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医疗保险改革补充法案,即“预算协调”法案。标志着医改立法程序的最终完成。完整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参议院版本法案和“预算协调”法案,此前参议院版本法案已由奥巴马签署为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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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自1789年首次会议时就采用了委员会这一形式,但现今的委员会体制是根据1946年通过的"立法改组法案"建立的。参众两院各有自己的委员会和相应的程序规则。一、机构与组织(一)委员会的类型委员会有三种类型: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联合委员会。常设委员会是议会规则确定的永久性委员会。议会规则也列明了每个常设委员会的管辖权。常设委员会在各自管辖权范围内审议议案和议题并向各自议院推荐议案供其审议,以及行使监督职能。大多数常设委员会都有权向政府部门和新项目的财政拨款数提出权威性意见。个别委员会还有其他一些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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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9月,我随团访问巴西、阿根廷两国,拜访了两国联邦议会及有关委员会、部分州(省)议会和市议会、相关政府部门,重点考察了两国的立法制度。现将了解的情况和一些思考介绍如下。一、两国的立法程序和审议制度巴西和阿根廷两国的政体与西方一些总统制国家相似,均实行三权分立、联邦制和两院制。参众两院是立法机关,议会和政府是法案的主要提出者;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是法案提交议会表决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4.
法案(BiLL)是议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指依照法定要求提交代议机构审议、讨论和表决的法律文本草案(既可以是制定新的法律,也可以是对现有法律的修改)。各国关于法案的要求,尤其是实质性要求,大多要由宪法性法律、组织法律等作出规定,而不仅仅限于议会法和议会的议事规则。  相似文献   

15.
美国是两院制,参众两院各自独立运作,在程序上虽有些差异,但基本相同。简言之,一件法案由提交到批准成为法律,大体要经过3个阶段:一是各院的市议和通过。二是两院之间的协商和通过。三是总统的批准。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由总统签字批准即变为法律;如果不签字,两院也可表决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成为法律。具体而言,这套程序包括了法案的提交、审议、听证、辩论、表决、两院的协商、批准公布等方面。一、法案的提交提交法案是国会立法运作的第一步。除法案外,还包括共同决议、同时决议和简单决议。在这4种形式中,运用最广泛的是法案。法案分公共的和个人的两类。公共法案涉及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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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议案提出程序1、立法创议。法国法律的创议权同时属于总理和议会议员。总理有权代表政府提出法律草案(简称法案)。在行政权力内部,总统往往要求总理拟定某项法案。总统经常通过“指导信函“的形式向总理和政府提出有关立法工作的方针来规范法案的内容。议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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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     
三读某些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审议和通过法案的一种程序,是立法程序中的主要环节。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当时每个法案在最终表决之前要宣读三次,故称“三读”。这种形式在16世纪被固定下来,以后被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三读程序,各国不尽相同。一般一读是指宣读法案...  相似文献   

18.
在德国联邦议会,听证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既有议会党团为起草法案举行的听证,特设委员会或研究委员会就某方面政策问题举行的听证,也有调查委员会因查实政府的某一行为举行的听证,专门委员会就正在审议的法案举行的听证。这里,将着重介绍法案提交联邦议会审议后举行的立法听证。一、立法听证的功能在德国,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联邦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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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听证的意义和作用在国外议会立法中,虽然听证不是一个必经程序,却是一个基本程序,未经委员会听证就制定法案的情况是例外。美国研究国会的专家沃特詹·奥莱斯克指出:制定法律时,举行听证成为关键。未经听证拿到议员席上的议案极有可能成为尖  相似文献   

20.
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立法概念仅指立法程序,即法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广义的立法是一个动态的创制和发现规则的过程,立法含义中最中心的内容是“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这一过程应包括立法准备阶段(从立法动议开始到向有关机关提出法案为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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