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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违法性可以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部分而独立存在。应当容忍违法性判断中注意义务和过错判断中注意义务的重合,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更好的救济,在社会中公平地分配损失。在行为人直接侵害绝对权利的情况下,违法性的判断适用结果不法说,即权利的侵害直接征引不法性,此后依据注意义务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而对于不作为侵权和间接侵权,要依据行为不法说来判断其违法性。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侵权立法起草过程中,关于侵权责任构成的违法性要件多主张弃之不用。实则违法性的内涵已从结果不法向相对化的行为不法转变,能契合并引导侵权法思维方式变革。违法性与过错所承载之功能区分至为明显,违法性与立法模式之间亦无必然联系,我国侵权责任构成应采纳违法性要件。  相似文献   

3.
黄萍 《中国发展》2011,11(5):52-56
该文提出,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性,预防性责任较损害赔偿责任在保护环境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更为有效,并指出,预防性责任的适用应以违法性为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在适用预防性责任时存在诸多矛盾。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侵权行为中,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的过错影响其责任的承担。在监护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以及公平责任等立法例中,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立法被认为是监护人"过错推定责任"。实践中法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对此类案件中监护人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辅之以公平责任。建议未来立法明确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第32条基本上继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不现实,只能通过法解释的途径予以完善。从《侵权责任法》的修改之处看,第32条的宗旨在于平衡受害人、被监护人和监护人三者的利益。从第1款和第2款的句式结构上看,二者是平行的关系,但第32条并不是基于财产能力的归责。第1款规定了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但第2款不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第2款中有财产的被监护人支付赔偿费用的前提是侵权责任的存在,必须证明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尤其是被监护人的主观过错的成立。因此,第2款规定的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七条第1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论从官方媒体报道还是从学术界的观点来看,都认为第七条第1款是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规定.第八条是侵权责任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同一部法律草案却存在两个完全相反的归责原则,这确实令人有点不可思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纳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肯定说中分担责任的主张,但并非是公平原则的适用。因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建筑物使用人仅是对受害人损害的补偿而不是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应注意及完善的问题是义务主体及免责事由的确定。  相似文献   

8.
郭洁 《前沿》2010,(24):114-118
非法性是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果是,它同过错的关系如何协调?对于这样的问题,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从各国关于"违法性"和"过错"的概念、判断标准入手得出结论,过错的判断经历了一个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过程,违法性的判断也经历了一个从"结果不法"到"行为不法"的发展历程。这样的发展状况,使在理论本应由过错负责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由违法负责具体判断行为适当性的清晰界限变得模糊,二者在采用合理人注意义务的标准上发生了重合。因此,价值层面上对二者的划分在实践中已经变得没有意义。我们在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认定侵权责任时,应将过错等同于非法行为,这样既顺应了侵权法的发展趋势,也符合我国侵权法立法结构。  相似文献   

9.
董晨瑜 《新东方》2023,(6):57-63
通过分析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的裁判实务,确定解决其法律适用分歧的关键在于明确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与份额。综合文义、体系、目的等解释方法解读《民法典》第1169条与第1188条,明确监护人责任的性质为自己责任以及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不具有承担连带责任正当性两个方面的理论问题。以此为基础,完成该案型法律适用的解释构造: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与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成年人侵权的,成年人承担连带责任,监护人承担按份责任,即责任承担方式为单向连带;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人各自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10.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不完全适应机动车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原则也并非是合理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推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某些规定究竟确立何归责原则并作出相应规定,仍有探讨和修改的必要。  相似文献   

11.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判断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其在法典中所处位置、入罪条件、犯罪性质、责任主体与主观方面的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的规定尽管在立法上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公安研究》2012,(2):41-41
周江洪在《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医方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和介入性说明义务,并规定了未尽此等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特别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及"自我决定"人格利益的保护上,目前的学说和司法实践都尚待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13.
新闻侵权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具有许多特殊性,新闻侵权的作品是否发表,是判断损害事实是否存在的关键;不同的新闻侵权对象,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违法性是区分侵权与正当的新闻监督、新闻自由舆论的标准。确定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要平衡好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相似文献   

14.
名誉侵权责任的构成并不应当以特定的受害主体为要件。受害主体不特定的名誉侵权行为作为名誉侵权行为的特殊形态,实质上具有侵权违法性,形式上又具有可诉性。因此,侵害不特定主体名誉的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且这种侵权责任的形式应当包括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15.
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些规定尚不尽人意,但其第76条是应该肯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成功之处或者贡献所在,至少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它构建了我国机动车强制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它细化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认定;它把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与强制责任保险很好地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在处理触电引起的侵权纠纷时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在于我国有多部法律规范调整此类侵权关系,如《民法通则》第123条、《电力法》第60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等,且这些规范之间存在冲突。《侵权责任法》应当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规范依据,同时应辅以《电力法》等其他规范进行协调综合。  相似文献   

17.
在肯定违法性认识属于归责要件的前提下,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进行体系定位并非毫无意义,其涉及阻却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应当被列为超法规的责任要素而非故意要素。一方面,故意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由于存在本质的不同,应归于不同层次;且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与我国当前刑法第14条规定并不相符;另外,故意说对规范责任论的误解等都说明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在四要件中难以寻求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依存的责任要素,但在犯罪论体系修正呼声高涨的背景下,修正现有刑法体系实有必要;同时,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责任要素,不但不会导致放纵犯罪,相反还有利于预防犯罪机能的实现;此外,将其纳入到责任要素中,有助于对法定犯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解决。  相似文献   

18.
ISP第三方责任由于生发于网络环境中,与数字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故而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具有侵权主体的多元化、侵权行为的技术复杂化、侵权环境的虚拟化以及损害后果的不确定性等特征。《侵权责任法》第36条进行了总结式、突破式和概括式的立法,将第三方责任列入侵权法规范之中。其在性质上为归责条款,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具有开放性,侵权客体具有自身虚拟性。通知规则在形式上不限于书面形式,应完善反通知制度和错误通知赔偿机制,而知道规则应将"应知"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19.
彭茜读者:《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塌陷窨井是茂源公司的通讯网络井,使用权归茂源公司所有,茂源公司负有管理、维护的义务。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秉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内容,并稍加修改。该条第1、2款之间在规范逻辑上是外部与内部的体系关系:第1款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设有减责抗辩事由;第2款涉及当被监护人有财产时,其与监护人之间如何支付赔偿费用的内部关系。在解读第32条时,要考虑该条款的立法背景和我国特殊的制度设计,不能单纯地进行形式主义上的法律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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