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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武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34-35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规范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01年7月4日国务院颁行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这一行政法规的出台、实施,对于打击、遏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行政机关在办理的涉嫌犯罪案件中却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该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现象。因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进行了一番探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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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一年七月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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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22(3):33-37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然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时机一直是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执法困惑和难题,行政执法实务中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和做法。对此。我们从刑事先理原则、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附属刑法规范三个层面进行剖析,得出的结论是: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移送给司法机关,而不能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再移送,这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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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务中,少数法院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机关,放纵了犯罪,损害了司法公正。解决法院不移送刑事民事交叉案件问题,法院应设立专门的审查程序回应公安机关的函告,引入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创设必要的法律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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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攀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5)
公安部门办理的涉税案件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税务部门的移送。税务部门移送之前通常已经或正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公安部门办理此类涉税犯罪案件往往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包括警税信息交流不畅、移送监督不到位、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依据不同、证据转化率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原因是税务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衔接渠道不畅通。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涉税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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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海事行政机关没有及时将案件移送至交通公安部门,或交通公安部门不接受海事机关移送的案件,致使大量涉嫌犯罪的案件未能成功追究刑事责任。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既有客观上案件信息沟通不畅的原因,又有主观上行业内传统执法理念的误区,实体法上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也给海事行政机关带来困惑。此外,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权的虚置化也是制约海事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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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问题关乎民生,乃当下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现有食品药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模式存在的责任不明、效率不高和监督不力等问题是导致食品药品问题的直接原因。赋予行政执法部门将涉嫌的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权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直接移送食品药品刑事案件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权力,理论上可行,实践中也有可供借鉴的范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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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3号《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2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谢旭人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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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报》2007,(1)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严厉打击无准运证承运、托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堵塞违法运输烟草制品的渠道,整顿和规范广州货运站场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异地携带烟草专卖品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否则,依照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进行处理。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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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8)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已经2006年7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蒋宏坤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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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35):26-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