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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的实质要求是:作为中国政治责任主体的政府担负起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职责。这决定了"生态政治建设"的质底是政府实行"生态执政"。"生态执政"的内涵有三个层面:在观念层面,确立"生态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在规则层面,根据"生态型政府"的责任来构建法律制度体系;在操作层面,借助生态法律制度之宏观机制与微观机制的运行,来落实观念与规则层面的内容。在这三个层面中,规则层面最为关键,这是由中国政治的"公共行政"本质决定的。所以,应根据具体国情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
生态意识主要包括生态认识、生态情感、生态意志和生态参与。它的时代重要性主要表现为:它是生态理性转化为生态行为的中介,是整体自觉转化为个体自觉的中介,是学理自觉转化为生活自觉的中介。公民生态意识的提升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行为。  相似文献   

3.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生态环保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生态责任也经历了生成拓展的演进历程:生态责任的主体地位从模糊到明确,生态责任的内容从单一到多元,生态责任的关注范围从本民族到全人类。从理念宣传教育到制度健全完善,从行为监督管理到产品供给服务,从区域协调合作到命运共同体建设,政府的生态责任不断拓展,生态环保工作日渐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政府生态治理能力日益增强。政府生态责任从经验、技术层面到科学层面再到文化、文明层面的演进历程表明,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协同共治,坚持他国经验的中国式借鉴,形成生态治理的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4.
李琳 《前沿》2013,(18):18-20
俄罗斯是地跨欧亚大陆的资源大国,具有悠久的生态文化传统。当前俄罗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和资源压力与日俱增,国家生态安全面临着新挑战。俄罗斯政府从国家战略高度关注国家生态安全,从政府决策层面、制度建设层面,资金和科技创新层面构建完备的国家生态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5.
政府生态责任与臻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献忠  许艺豪 《求索》2010,(2):61-62
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责任主体,政府亟需承担起自身的生态责任。然而当前政府面临生态责任意识、生态问责体系、责任监督机制的多维度缺失以及与企业、NGO生态权责模糊的现状,需要建立政府内部自上而下的生态问责体系、设置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伦理思想引入行政文化、建立广泛有效的监督机制、理顺政府与企业及NGO在生态保护领域的权责关系来构建和完善政府生态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6.
资源环境的恶化反映了行政生态理论的重大缺失,它不能有效指导公共行政以应对资源环境危机。着眼于事物的根本,寻求破解资源环境问题的政府管理之道,就是要推行生态行政。生态行政是对行政生态的修正,推行生态行政需要从斧正行政目标、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平衡政府权能、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约束政府生态管理行为等方面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7.
地方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应该自觉承担生态经济责任,发展生态经济。然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生态主体责任缺失,政府牵引生态经济的产业体系相对薄弱,生态经济发展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欠缺,地方政府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生态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生态经济责任;制定地方配套政策,提高地方生态效益;加强生态管理体制创新,发挥政府生态职能;建立政府生态经济责任机制,打造生态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8.
张术环  杨舒涵 《前沿》2010,(19):159-162
生态补偿制度安排是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内容和实现路径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安排可以为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条件。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应包括:有关政府行为、践行标准、维护相关者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程序等制度。  相似文献   

9.
责任政府视域下政府生态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贤明 《前沿》2011,(7):175-178
现代工业文明高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生态危机,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政府生态责任主要包括生态管理责任、生态服务责任、生态协调责任和生态治理责任。政府生态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生态责任主体的缺位、生态约束机制的乏力、生态责任意识的淡薄和政绩考核指标的偏颇等方面。应从政治途径、经济途径和文化途径加强政府生态责任建设,从而促进我国责任型政府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10.
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严峻社会形势、政治系统生态化要求日趋强烈带来的生态政治的发展,必然要求政府过程和行政活动的生态化转变。生态政府与生态行政是生态政治实践的必然要求和逻辑目标,也是决定生态社会建设能否顺利实现的极为重要的因素。生态政府与传统政府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超越了人类社会内部事务管理的局限,将管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能之一,将生态责任纳入自身责任体系之中。实行生态管理是生态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生态行政是政府履行生态职能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为政策文件与规章,制度目标侧重于生态利益的保障,缺乏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与中央政府的目标差异,实施结果背离了生态补偿机制协调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根本目标。目前生态补偿的制度需求集中体现在对经济利益的合理弥补方面,现行补偿标准偏低且缺乏差异化考虑,补偿方式单一难以持续性保障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有效供给。因此,有必要制定《生态补偿法》实现生态补偿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通过立法从程序和权限两方面约束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限制甚至牺牲经济利益的行为,激励地方政府对生态补偿的投入,有效弥补私有产权主体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2.
姜帅 《人民论坛》2014,(10):55-57
当前,我们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公信力不足,公众参与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市场主体管理混乱,生态保护法治不健全;公民生态道德素质低下,生态意识缺乏。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是根本性保障,因此要从建设政治制度、循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生态教育制度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13.
低碳行政意识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公务员的低碳行政意识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从生态文明视角出发,增强政府低碳行政意识,把公务员的低碳行政知识、低碳行政情感和低碳行政行为作为低碳行政意识的考量指标体系,有利于生态文明视角下低碳行政意识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建设生态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作为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第三种力量,非政府组织致力于解决生态危机及环境问题,在生态治理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能有效地遏制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弥补生态治理中政府的不足;更易于发现企业不良环境行为,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以其来源于基层,贴近民众而成为宣传生态理念,有效培养公众生态意识的有力主体.  相似文献   

15.
滇池流域具有独特而丰富的传统生态文化,体现在谚语、宗教信仰、劳动习俗、民间歌谣、节庆、风俗习惯、法律制度、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 既有观念、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也有物质层面的生态文化。观念层面的生态文化主要包括“护生、爱物”的生态伦理、“万物相生相克”的生态哲学等|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主要包括保护生态环境的乡规民约等|物质层面的生态文化主要包括“取用有节”“变废为宝”“崇尚节俭”等。研究滇池流域传统生态文化,不仅可以保护传承其优秀的传统生态文化, 而且也将有助于为滇池保护治理问题提供重要的智慧启迪与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16.
生态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多元化社会主体的利益,这使得生态治理无法单纯地依靠市场或者政府,而需要寻求多元主体的协同。对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治理案例中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发现了: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趋向多元化;多元治理主体间开始互动融合;政府在生态治理中作为核心行动者并发挥主导作用,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虽然开始参与到生态治理中但发挥作用不明显;多元主体间的合作融合程度决定了生态治理的整体效能。为破除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困境,需要建立生态治理的专业化机构以更科学的方法协同好政府内部的治理行动,建立市场化的生态治理机制进而协同好政府与企业的治理步伐,建立公众参与制度以协同好公众、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的生态治理行为。  相似文献   

17.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指一切有利于促进、保障生态文明的各种制度或行为规则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横向构成看,它包括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从纵向构成看,它包括宪法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生态文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定、其它相关政策、纪律、行业内部规则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定等。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能够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的问题,不仅有助于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发展方向,而且能达到从根本上保障生态文明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协调的重要制度基础。目前,三峡库区在生态补偿政策实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形式单一、资金监管缺失和管理机构不到位等。因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补偿形式、加强政府对生态保护行为的监督管理等,是完善三峡库区生态补偿制度的主要切入点。  相似文献   

19.
陈海嵩 《求索》2023,(4):146-153
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的追究主要通过司法方式和行政执法方式。前者包括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后者包括行政责令和行政代履行。上述方式重点在于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人的责任,而相对忽视了政府所应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不尽符合政府第二性环境责任(义务)的要求,亟待确认并系统构建政府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政府生态修复责任的规范路径,需以“生态修复”为中心,在环境法典的“生态环境责任编”中加以专门规定,形成以修复责任为中心的环境法责任与以政务处分为中心的相关法责任并存的政府环境责任总体格局。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现,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生态文明建设是化解我国生态环境困境的正确抉择。生态德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促进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有助于生态制度建设,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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