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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保险业早已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保险纠纷大量增加对保险法适用提出更高的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均是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定义务,更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体现。保险行业是一种风险行业,而保险合同的法律属性本质为射幸合同。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发生的时间及损失的大小事实上都不能预定,因此保险合同理论上为射幸合同。保险风险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保险人是否愿意承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对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畸轻。与合同订立时违反告知义务相比,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主观恶性更深,后果更为严重。在索赔阶段,包括在庭审中,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应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对投保人因过失而在索赔阶段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作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现行保险法)是1995年公布的,2002年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曾作过部分修改。现行保险法对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  相似文献   

4.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3):153-160
适当性义务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制度。目前与保险业适当性义务有关的法律规范缺乏体系、内容零散,法律适用过程中大前提要素不明、小前提事实认定存有问题,不利于保险业适当性义务的实现。保险业是金融系统重要且特殊的组成部分,亟需对保险业适当性义务规范予以明晰。保险业中,投资型保险最早引入适当性义务的规定。投资型保险虽然具有证券性质,但考虑其本质,应将投资型保险划分至保险法范畴规范其适当性义务。结合适当性义务的立法目的、传统型保险的特点,传统型保险也亟需引入并明晰适当性义务的规范。应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推荐适当产品三个角度厘清保险业适当性义务的具体内涵,为法条适用提供参酌。  相似文献   

5.
现代保险以定型化契约运作,对消费者投保人产生资讯不对称之情况日益严重。为平衡双方当事人之缔约地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应要求保险人尽说明义务以调整双方当事人之关系。保险人说明义务为契约附随义务,存在于契约订立前及存续期间。保险人应就交易成本、可能之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相关之重要内容向投保人作出说明,方式以书面说明为主,口头说明为辅。保险人之说明行为应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违反该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的公民或法人组织。保险合同一经成立,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这些权利义务的行使、履行与否,对保险人能否取得保险赔偿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相似文献   

7.
彭丹 《公安学刊》2007,(2):39-43
受益人是《保险法》上地位特殊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近几年,我国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发展迅猛,预计未来几年,因争夺保险受益权而引发的纠纷将会大幅增加。但是,面对发展的保险业,法律调控机制无论是理论准备还是立法司法都突显不足。针对我国《保险法》在受益人制度方面暴露出来的立法缺陷,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郭凤仙 《前沿》2006,(5):114-116
保险的实现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完成的,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常会出现纠纷,而纷争也大多是由于合同语言的歧义或含糊引起的,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我国的保险和保险法律制度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1995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部法律也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保险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合同解释上规定了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但仅此一条,没再规定其它的方法,而且《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释方法也是非常原则的,使得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或者操作过于简单和粗略。那么,如何确立良好的解释规则并正确运用,使合同的实现更显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最大诚信,这是进行解释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9.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网络安全保险是承保网络勒索、数据泄露等特定风险类型的商业险种,其研发是为了及时填补传统财险无法涵盖的各类网络安全损失。与国外网络安全保险市场趋于成熟相比,国内相关保险产品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这背后的原因不仅仅是承保技术层面“缺乏风险精算模型”“风险历史数据不足”等因素,还包括网络安全保险的制度化不足,未能在风险治理层面与现行网络安全立法体系予以衔接。从保险治理理论和新保险组织制度说的视角来看,网络安全保险不单纯是营利性商业险种,同样也是网络安全风险治理的补充工具,能够填补侵权人不明、损害范围不确定等特定场景下的部分经济损失。以我国《保险法》第51条规定的“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为依托,投保人与保险人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确保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充分履行,进而实现《网络安全法》与《保险法》的规则衔接。  相似文献   

11.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所负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着重大影响。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此尽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不完善。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为"最大诚信说",应将被保险人纳入告知义务主体,对告知的内容应实行书面的询问回答主义。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是中国保险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利于依法加强对保险事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保险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保险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补偿职能。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  相似文献   

13.
保险诈骗犯罪是伴随着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的,在新刑法中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由于保险诈骗罪的表面是合法的保险合同,因此,保险诈骗犯罪就更具有其隐蔽性,必须进行综合性防范。  相似文献   

14.
唐英 《前沿》2011,(14):10-13
保险合同的主体应分为当事人主体和非当事人主体,当事人主体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非当事人主体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投保人合并或分立;(2)投保人死亡;(3)投保人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4)投保人单方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保险人合并或分立;(2)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被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2)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相关权益发生移转。我国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主体法定变更的立法缺失和粗疏,应予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切实加强保险业监管,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实行银行与保险  相似文献   

16.
保监发〔2014〕78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 保险是市场潜力巨大的行业,保险业务的拓宽是保险公司自身难以完成的,保险经纪人也随之产生和发展壮大。我国保险法对保险经纪人的界定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  相似文献   

18.
保险将社会连带与技术理性完美地融合,发挥着行为控制、风险管理和促进连带的治理功能。保险连结众多具有相同风险的被保险人结成风险共同体,形成众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呈现为连带共济和利益冲突两面,冲突得到化解,连带得以强化。内部关系视角揭示,保险权利和义务不仅在法律上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也在事实上存在于众被保险人之间。保险法应考虑如何保护少数人利益免受多数人掠夺及防范保险公司侵犯投保大众之权益。  相似文献   

19.
浅议《保险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2年 10月 2 8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保险法已于 2 0 0 3年 1月 1日起正式施行。保险业界盼望已久的保险法修改最终得以如期完成。一、现行保险法修改背景1995年 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原保险法 ) ,对于规范保险行为 ,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整个保险市场秩序 ,加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7年来 ,我国保险事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特别…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农业保险条例》已经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12年11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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