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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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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例】某日,王某与周某前往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证。当婚姻登记员在验证审查时发现二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夫妻"关系,便询问二人是否曾经办理过结婚证,二人均表示没有办理过。为何二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簿却记载为"夫妻"关系?周某如实称,1982年5月,周某与马某结婚,但没有办理登  相似文献   

2.
一、引言——由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1998年2月26日,江洪海与殷福娣在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8年6月13日,江洪海和一名外貌与殷福娣相似的女子冒名顶替在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提供的是其与殷福娣的一代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两人在现场分别拍摄了离婚登记照片.2010年3月16日,江洪海与张银到靖江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2010年3月27日,江洪海因意外事故身亡.在处理江洪海的后事中,殷福娣才发现自己被离婚、江洪海又与张银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遂以不服靖江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为由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仲维华 《中国民政》2007,(12):42-42
简要案情2004年底,湖北女青年高源和未婚夫江军回当阳老家登记结婚,却被当阳市民政局告知:"高源"已经登记结婚,不能再办理结婚证。原来,高源的远房亲戚胡武敏因未过门的儿媳侯芳在迁徙过程中,失去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就从同村的高志春手中借来了户口簿,并冒用高家女儿"高源"的身份信息,贴上儿媳的照片,在当阳市半月镇派出所办了一张身份证,然后去当阳市民政局领到了结婚证。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2013年6月4日,老人文某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恳请工作人员核实其女文娟(化名)与覃某的婚姻关系,如若属实,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该婚姻并宣告婚姻无效。文某称,覃某与女儿文娟是表兄妹关系,二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双方父母只当兄妹情深,并未多想。谁知二人不顾家人的反对,于2004年偷偷在石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在石门县人大的干预下,由该县民政局撤销了二人的婚姻登记并收回了结婚证,这场婚姻  相似文献   

5.
《中国民政》2021,(2):38-39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内容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婚姻登记?答: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婚姻登记机关方可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6.
解庆谦 《中国民政》2011,(12):44-44
案例一:山东男青年费德居和四川女青年訾春花同在浙江某公司打工,五年来由相识、相知到相爱。2011年9月13日,二人决定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申领结婚证。费德居的家人按照当地婚礼习俗,定于同年9月16日在家敬备喜筵,邀亲朋好友祝福新人。申办结婚登记这天,某县婚姻登记员宿同太在初审过程中,发现訾春花本人提交的户口簿、身份证破损,怀疑是假证。为防止骗婚行为的发生,宿同太告知訾春花回当地派出所出具验证其本人身份的证明,然后再作处理。訾春花考虑回四川老家来回需要四、五天,一来耽误了婚期,二来她相信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是真的。  相似文献   

7.
<正>京民婚发〔2015〕415号各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方便群众就近登记,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2月1日起,本市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即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办理。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由办理登记的区民政...  相似文献   

8.
[案情介绍]原告王xx(女)于1992年10月赴日本自费留学。1997年8月发现xx镇政府曾于1991年6月8日作出证号为91461的王xx与林xx结婚登记证书。王xx从未到Xx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况且91年王xx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登记部门也不会发给结婚登记证书。于是王XX向被告xx镇政府提出撤销违法的结婚登记证书的请求,但被告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一直没有作出撤销违法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故王xx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虚假的结婚登记证书。xx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将王xx、林xx的结婚申请…  相似文献   

9.
近日,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这样一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张乙,男,1986年2月出生;张丙,女,1978年10月出生,二人的身份证地址为同村同户,户口簿上显示二人为姐弟关系,且有共同的父亲张甲,母亲刘某。受理的婚姻登记员非常惊愕,告诉他们《婚姻法》中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陪同前来的张甲表示,  相似文献   

10.
按现行婚姻登记办法,以结婚登记为例.婚姻登记中男女双方须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共2张,内容完全一样.只是末尾声明人一栏分别由男方、女方签名摁手印);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口簿复印件2张。然后由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一份(1张)最后才填制《结婚证书》,并复印证书2张。  相似文献   

11.
2007年12月14日,被骗婚者陆某(男)以武鸣县民政局对与之结婚登记的书某(女)所提交的证件审查不严、未发觉韦某所提供的证件为假证件而致其被骗与其结婚登记为由将武鸣县民政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结婚证,并判决武鸣县民政局赔偿其被骗婚的经济损失。该案因诉讼时效问题以陆某的撤诉而告终。  相似文献   

12.
《民主与法制》2011,(22):64-64
编辑同志: 2005年,周某(男)与夏某(女)相识恋爱后准备登记结婚,因夏某当时年龄未满20周岁,夏某便用姐姐的身份证与周某结婚登记,后生育一子。几年后,周某以与夏某之间的婚姻无效为由,要求分开,并对子女进行抚养。请问,周某与夏某的婚姻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要】周某2与俞某于1992年6月10日登记结婚,并在1993年3月生有一子。据周某2称,于2003年1月的一天捡拾一弃婴(2002年12月21日出生),周某2夫妇欲收养,取名周某1。因周某2夫妇不符合收养条件,与毛某、沈某夫妇商定由其出面作为收养人收养周某1。2003年10月15日毛某、沈某申请收养,某市民政局于2003年10月16日核发收养登记证,  相似文献   

14.
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合法证件。在民担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中,居民身份证也成为公民结婚登记的主要证件之一。然而,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常为居民身份还“失真”而感到困惑。《婚姻法》中规定”“结婚年龄男刁得早于22周岁,女币得早于20周岁。”世一些青年,4达到早婚的目的,以身份证丢失为由,采取重新申请出时身份证的办法,弄虚作假,将出生年月提前,有的各至连户口簿上的年龄也一起改动。持写有有效期“三个月”或“六个月”等临时身份证作证件,使婚姻登记杜关判别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婚龄增加难度。1995年梅州市涉外婚姻登…  相似文献   

15.
[案情介绍]甲市民政局准备撤销一起不合法的婚姻登已具体案情是,男方张××在乙市某大学任教,女方陈××在甲市政府部门工作,二人恋爱3年。双方约定1997年3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甲市去办理结婚登记。然而,男方因为工作走不开,办理结婚登记时便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女方代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为了顺利办好结婚登记,伪造了男方在甲市居住的户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未婚证明等,并委托甲市某局长说情,致使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以后,男方不愿与女方维持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场为由,要求婚姻登…  相似文献   

16.
案例案例一当事人周××,男,1975年11月出生,与吴××,女,1977年1月出生,于2006年4月共同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二人提交的证件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状况(户口簿记载)均为未婚。各人在填写《申请结婚声明书》的过程中,周××向婚姻登记员自诉:2002年6月曾经与边  相似文献   

17.
吴义华 《中国民政》2013,527(2):41-41
案例 男方谷某有两个身份证,而且身份证号码不同,他分别用这两个身份证在不同时期和女方徐某办了两套结婚证。谷某和徐某在1998年第一次办理了结婚登记,当时谷某23岁,徐某21岁,双方父母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为他们举办了婚礼。2006年,谷某隐瞒了他们已经领过结婚证的事实,利用第二个身份证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近几年,随着孩子的出生,一直平静的生活起了波澜,常常为了家庭琐事吵吵闹闹,  相似文献   

18.
<正>案例2014年,湖北省竹溪县城关镇某村蒋某,带着一女子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在审核证件时,发现蒋某年龄较大,凭着多年的办证经验,就仔细询问他带着孩子外出了,后来多次联系也不回的具体情况。原来蒋某今年48岁,1994年家。无奈之下,又认识了现在这位孙女士1月,曾经与一姓王女子结婚。当时,由并与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就来办理于法律观念淡薄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登记。经过婚姻登记员的解释,蒋某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了一男孩,今后又到法院咨询,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年已18岁了。结婚生子之后,他又到河北最后选择了放弃办理结婚登记,决定再次打工,3年没回过家。在此期间,妻子就走"事实婚姻"之路。  相似文献   

19.
正【案情简要】姜某1系王某与姜某2之子。姜某2与丁某于1988年12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1995年2月13日,丁某与姜某2经法院调解离婚,法院作出第11号民事调解书。后两人共同居住,户口也未分立,户口薄中显示二人仍为夫妻关系。丁某与姜某2也未再进行复婚登记。2014年2月17日,丁某及姜某2以结婚证丢失为由向某区民政局申请补领,并分别向某区民政局填写了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声明二人于1985年9月16日在某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双方至今仍维持该状态,并提供了二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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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以,婚姻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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