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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也必须要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必须进行一分为二的科学评析 ,以严格区分其精华和糟粕。依法治国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治国方略 ,而以德治国也可以而且应该成为我们的一种治国方式 ,所以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可以而且必须容纳以德治国的治国方式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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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刑法中是否存在偶然因果关系?这是法学界长期以来争论的一个问题。其实质在于如何正确地理解哲学中的因果范畴同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如何正确地理解在刑法实践中所经常遇到的两个以上因果环节这样一种复杂的因果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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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矛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关系和价值矛盾,它乃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价值体现和反映.人类社会从实体上看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其不断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演进;而从价值形态上看,人类社会则是由效率与公平的矛盾运动及其重新组合推动其递进发展,并使每一社会形态呈现出阶段性发展和演变.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关系和矛盾体现在我国社会有着深刻的经验和教训并亟待进行调整;而在社会上层建筑领域它就转换和体现为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关系和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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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改革与公民参与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顺利地推进中国的司法改革,既要着眼于在司法工作中坚持好群众路线,又不可无视现代司法制度的科学要求和普遍规律的可适性。就需要将历来我们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的经验和方法提升到现代化水平,赋予其现代性意义;同时又需要把现代司法制度的科学要求和普遍规律与我们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的宝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努力做到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与体现司法的职业化的辩证统一,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体制积极努力。这也是解决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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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8,(2)
系统工程是运用系统学的原理和方法,从全局和整体的观点出发,对各种规模巨大、结构复杂,涉及因素众多的大系统进行最佳设计与决策、最佳控制与管理,以达到最佳效益的一门组织管理技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样一个结构层次复杂,范围又特别广,而且还包含人们的心理、意识及价值判断等因素在内的超巨型系统,能否运用系统工程来进行优化管理呢?这是当前在法治系统科学理论研究方面的重大课题,本文拟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探索性的意见,以期引起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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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社会三大文明──有关生态文明和制度文明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明标识人类的进步程度和状态,人们通常把社会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类认识和实践领域的扩展,社会文明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已经突破了这种传统格局而逐渐呈现出多层次、多形态、多方面的系统结构,一般划分或归结为三大文明的系统整体,即认为除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文明——而目前学界对于这第三种文明乃众说纷坛——因而提出了不尽一致的三大文明观。笔者主张,生态文明和制度文明均是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外应予以特别重视和认真研究的第三种文明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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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公法崛起的法理学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公法的崛起”必然引起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以及整个理论体系的拓展和深化与更新———即应否将 (衍生于“权利”这一法理学基石范畴的 )“权力”也作为法理学的基本范畴纳入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 ,并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以予以有效的法律规制 ,从而建构起以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权力关系为基本构架的法理学范畴逻辑体系 ,并拓展为既适用于私法又适用于公法的法理学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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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邦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3):8-14
政府行为在西部开发整个过程中都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和落实西部开发法治保障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类国家权力依法、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而其前提是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就必须针对西部开发的客观需要及其特点和实际,通过制度构建和制度创新,努力解决好如何增强立法和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实行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健全整个监督机制和体系等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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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详细论述了权利、义务、权力三大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源于权利的一元化衍生关系,并指出在确定权利是法理学的基石范畴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法的最基本矛盾关系的同时,也应确认并全方位地研究行为与规范、权利与权力等都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矛盾关系。因此,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的基本框架)就应是以行为为逻辑起点,以权利为逻辑中项或中轴,以义务及权力为逻辑张量或张力,以规范性和强制性为逻辑条件,从而以建成法治国家,实现法治社会,并以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为逻辑目标或目的。文章并认为张文显教授和童之伟教授关于法本位问题和法学基石范畴问题的争论中,其双方的观点和理论实际上是可以相互弥补而使其能得以更加完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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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法哲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正邦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0,13(2):7-11
文章认为对法律效力的概念的理解应从通常所及的形式外延深入到其实质内涵和根据,指出我们不能停留在实证主义法学派所认为的法律效力来自国家权力的表面现象上,论述了法律效力的实质根源在于人民权利的不可侵犯性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