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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立法部门需要对多方面的因素加以考量。其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适当平衡,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避免公民权利受到任意侵犯的首要制度安排。对那些违反法律程序、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从实体结果和诉讼程序上设定妥善的司法救济措施,是保证刑事程序得以有效实施的程序设计。为避免传统的"立法推进主义"制度的缺陷和风险,立法部门应以科学方法观察和总结那些为司法机关所创制的改革经验,及时将那些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吸收到法律之中。  相似文献   
132.
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瑞华 《法商研究》2012,(1):112-123
在我国刑事证据法中,证据相互印证规则主要在三个领域发挥作用:一是用来确定自相矛盾的言词证据的证明力,二是用来审查案件是否达到法定证明标准,三是用来判断被告人供述是否得到补强。作为一项旨在对证明力加以限制的证据规则,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强调无论是证据事实还是案件事实,都要根据两个以上具有独立信息源的证据加以认定,注重证据信息的相互验证,避免仅凭孤证定案,这有利于防止伪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然而在目前以案卷为中心的裁判方式下,法院很少关注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证据相互印证规则的适用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3.
企业合规是企业为实现依法依规经营、防控合规风险所建立的一种治理机制。企业合规只有在法律确立了行政监管激励机制和刑法激励机制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在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些国际组织也将企业合规作为对违规企业解除制裁的前提条件。从历史上来看,企业合规是为保护企业利益而设置的风险防控机制,它所要防控的不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风险,而是因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而承担的合规风险。企业合规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仅仅属于企业所要承担的道德义务,而变成了一个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4.
所谓“程序性制裁”,是指警察、检察官、法官违反法律程序所要承受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后果。与“实体性制裁”措施不同,程序性制裁是通过宣告无效的方式来追究程序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与实体性制裁相比,二者存在如下差异:(1)从所针对的违法行为来看,程序性制裁所要惩罚的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2)从实体法后果来看,程序性制裁所带来的是宣告无效的后果,也就是那些受到程序性违法行为之直接影响的证据、起诉、行为以及羁押命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产生其预期的法律后果。(3)从法院在宣告无效方…  相似文献   
13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旨在制约公权力行使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法完善与否的标准之一。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在最高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对一些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作出了排除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刑讯逼供的普遍存在日益冲淡着新闻曝光的轰动响应,超期羁押也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侵蚀着司法公正的形象。为探寻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次的、多方面的原因,进一步加强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就显的尤为必要了。这正是编辑本期特别策划的初衷所在。  相似文献   
136.
刑事程序公正的国际标准与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出现了“公正审判”的词语,作为国际人权法律的一个准则,“公正审判权”已有40余年的历史。其宗旨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保护公民个人免受不合法、专横地剥夺人权或其他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关于公正审判权,国际上有众多的标准。其权利的内容大致可分三种:防御性权利;救治性权利;推定性权利。其标准包括公正审判;独立审判;法庭中立;无罪推定;及时获知被控罪名和理由等等。我国新修订的刑诉法在加强对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程序权利保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如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辩护权得到进一步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措施、审判方式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修正后的刑诉法在一些方面与刑事司法的国际最低标准仍存在差距。  相似文献   
137.
■关于运用证据的一般原则■   关于证据的概念,刑事诉讼学者向来存有争议。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条的规定,证据其实有三个方面的解释:一是所谓的“证据事实”,也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二是所谓的证据材料,也就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在内的七种证据的法定形式;三是所谓的“定案根据”,也就是那些“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这就意味着刑事诉讼法在同一条文中对“证据”这一概念作出了三种不同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追诉机构和司法裁判机构在证据的收集和运…  相似文献   
138.
要做到“三个坚决杜绝”.也就是坚决杜绝打骂、体罚、污辱、虐待罪犯和劳教人员的现象,坚决杜绝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坚决杜绝监狱劳教所乱收费现象.这“三个坚决杜绝”.着眼于进一步端正监狱劳教执法的指导思想.着眼于更好地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更加规范监狱劳教所的管理.维护监狱劳教机关的执法形象。  相似文献   
139.
程序性辩护之初步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陈瑞华 《现代法学》2005,27(2):45-54
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官方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应按照诉权与裁判权相互制衡的理论,重新构建程序性辩护制度。当然,当前我国程序性辩护制度的重构还面临很多现实困境和体制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140.
<正> 1996年3月,中国立法机构对刑事诉讼法做出了规模较大的修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公民权利保障、维护正当程序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并获得国内国外的一致肯定。然而,这部法律实施十年以来,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司法实务界也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做出了一些自生自发的探索。与此同时,中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些固有缺陷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暴露。早在本届全国人大成立之初,刑事诉诉法的再修改问题就已被列入重大立法议事日程之一。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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