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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法官如何表达对法律的忠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属于法律职业伦理的范畴,而法官如何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属于法律方法论的内容。作者认为,能够理解法律,信仰法治,掌握法律思维方法是法官忠于职守的前提,而在法律思维活动(或在法律推理过程)中追寻法律意义的客观性、固定性,在法律渊源中发现、论证法律,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的精神续造法律,是法官表达对法律忠诚的基本方法。 相似文献
102.
国家治理主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多元性、拟制性、平等性等特征。与集中统一的管理不一样,国家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共治格局。政党、国家、政府、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公民等都是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从法学的角度看,这些主体都是法律拟制的产物,按照社会契约论都应以平等身份参与治理。以权力、权利主体作为依据,可把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主体分为官、民两类。以此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来构建法律关系,可以发现权力冲突、权力与权利的冲突、权利冲突构成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维所要重点探讨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03.
法治方式的公信力视角,首先是作为治道方式的法治所具有的公信力,其次是具体法治方式的优化能有效提升法治公信力。法治公信力内涵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其要义是通过各种层次的体系化信号传递,法律权威得到公众的信任,从而实现博弈的均衡。具体法治方式的整体优化,一是通过立法博弈来实现法律权威的系统化塑造,二是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来疏通信号传递,三是间接性地促进社会信任机制的系统建构。 相似文献
104.
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法学出现了各种流派以后,有一个重要现象值得法治论者去研究。这就是除了教义学属性的法律解释学以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以外,多数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都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效力进行程度不同的消解、修正、甚至废止。这一方面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容,使人们更全面地理解法律,但另一方面也从不同的角度挑战了法律甚至法治的权威。对此,法治论者必须正视。在很多法学流派中,由于带有教义学属性的法律解释学的基本观点被批判,尤其是后现代法学对法治基本原则的解构,使我们感觉到,法律人的思维(包括法学研究)中出现了规范的失落或者说法律的隐退。本文分析了在法律决断论和主体选择论的矛盾下,法律规范的尴尬地位、规范隐退的表现、原因以及拯救的姿态与理路,所蕴涵的问题意识在于批判能动司法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05.
转型社会中,各种新型人格利益层出不穷。但在人格利益转化为人格权上,却存在着利益泛化为权利以及权利的绝对化等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权利的确定中,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新型人格权的塑造;另一方面,在权利的保护上,长期的“立法中心主义”造成诸多新型人格权利难以通过司法程序有效救济的僵局。所以,新型人格权的塑造及其保护必须诉诸“司法中心主义”的立场转换,并把新型人格权利的自然权利属性和伦理价值诉求变为可予以司法救济的法治诉求。此过程主要表现为裁决中的法律方法运用。如通过法律解释方法探寻案件裁判的法律依据;通过利益衡量方法明确权利泛化及冲突的权衡标准;以及通过法律修辞方法拨开笼罩在典型人格利益纠纷案上的权力或道德修辞迷雾。 相似文献
106.
陈金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35-51
为平息在中国有没有“中国法哲学”的争辩,结束当今“西方法哲学在中国”占主流地位的尴尬局面,中国法哲学需要展开对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中国法哲学是中国人独特的法治观和方法论,是对欧美“法治和平演变论”和中国“法治捍卫江山论”的理论超越;我们不仅要借鉴西方分析性文化对形式逻辑的重视以及实证主义思维的缜密,也要继承中国整体性文化的优势及其对方法的整合功能;既要把传统中国的和谐道德继承下来,也要吸取西方法哲学关于公平正义的普世价值.中国法哲学的目标不在于有些学者所主张的西方化或中国化,因为这两种思想倾向都难以成就为中国法治建设服务的法治观和方法论.我们需要在历史时空中,立足全球视野,寻找确定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路径,从而避免过度西方化或中国化的可能性误导. 相似文献
107.
法治与改革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在法治与改革关系中筹划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历史及现实意义的解读。在全面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之际,法治与改革在思维倾向上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人们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既不能在改革与法治统一中叙说法治,也不能仅在两者的对立中谈论改革。无论社会转型、社会改革,还是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都要准确定位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同时,中国的现实情况又决定了无论是改革还是法治,都难以单独地进行下去。我们需要分清两者的对立,更主要的是找到两者的联结点,共同促进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也只有坚持法治中国的目标并不断改革才能有社会转型的成功。 相似文献
108.
109.
忧伤的中国与自卑的法学(笔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伴随着中国法学的逐步稳健发展,"中国法学自主性"问题逐渐进入了我们反思与检讨的视野。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法学的这一反思与检讨是严肃的、整体性的,更是认真的。探索"中国法学自主性"问题需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基本的问题,其一为如何看待今天的中国法学处境,其二为如何对待西方的法律知识,其三为如何对待中国传统的法律知识。在某种意义上,今天中国法学的处境类似于19世纪的德国法学和20世纪的日本法学,因此,当下我们对"中国法学的自主性"问题之反思与检讨自然也就具有了一种世界性的时代意义。本篇笔谈紧紧围绕着以上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反思与检讨,就在我们反思与检讨的道路上,一种情感上的自卑乃至忧伤跃然于纸上,顿决定冠名为"忧伤的中国与自卑的法学",全篇共分为"自卑的中国法学"、"强势的西方法学"和"断裂的中国法学"三个主题。感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为我们提供了交流园地。 相似文献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