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663篇
  免费   24篇
各国政治   4篇
工人农民   12篇
世界政治   32篇
法律   1000篇
中国共产党   92篇
中国政治   215篇
政治理论   56篇
综合类   276篇
  2024年   3篇
  2023年   9篇
  2022年   7篇
  2021年   13篇
  2020年   12篇
  2019年   22篇
  2018年   3篇
  2017年   8篇
  2016年   15篇
  2015年   49篇
  2014年   116篇
  2013年   103篇
  2012年   133篇
  2011年   139篇
  2010年   122篇
  2009年   113篇
  2008年   153篇
  2007年   79篇
  2006年   60篇
  2005年   72篇
  2004年   75篇
  2003年   113篇
  2002年   87篇
  2001年   75篇
  2000年   68篇
  1999年   15篇
  1998年   7篇
  1997年   5篇
  1996年   3篇
  1992年   2篇
  1991年   2篇
  1990年   1篇
  1989年   1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68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41.
本文从一起农业机械产品“伤人”事件切入,对产品责任,尤其是农机产品责任纠纷的性质、举证责任分配、赔偿范围以及产品召回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广大农机产品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帮助.  相似文献   
42.
论减轻处罚     
建立减轻处罚规则重在定型经验或展开司法创见。基于事实整体与情节局部的关系,对应某犯罪常见样态的刑量通常是适用情节的基点;在减轻力度受限之当下,注意提取动机、对象、结果及手段等情节,仍可能将宣告刑拉回合理值域;另须经核准的情节范围宜限于犯罪前后的未经刑法具体定型的行为人因素,同时,运行量刑程序,挤出个人随意、偏私和司法惰性。  相似文献   
43.
刘瑜  李锦阳 《法制与社会》2013,(28):34-34,36
检察办案人员主要是负责对案件实施侦察、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而检委会主要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内部决定的形式,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做出决定。检委会的组成、会议内容和决定文书不对案件当事人公布,但是处分了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因此如何保障检委会在缺乏外部监督的环境下公正司法是一个制度难题。本文拟分析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价值和缺陷,提出完善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4.
近年来,婚姻财产制度的诉讼中涉及经济问题的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我国现有《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于夫妻债务制度的规定面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情况显得力不从心。本文从一些审判实务中的具体案例出发,通过对比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探究这些实际问题的根源所在,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45.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举债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到夫妻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伴随着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陷入了"交易安全保护说"和"夫妻之中  相似文献   
46.
正通过土地改革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从而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是中国革命成功的基本经验,也是农民信赖共产党的主要原因。但是,需要引以为戒的是,无论是大革命失败后的土地革命,还是抗战胜利后的土地改革,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左"的倾向。土改运动期间的"左"倾错误,主要表现在侵犯中农、破坏工商业、乱打乱杀等方面。这在很多材料中都有所反映,一度给土地改革的评价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时至今日,很  相似文献   
47.
商标争议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可以因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职权取证等情形引起的举证范围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容易导致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混淆、原告的利益受到侵害、法院的裁量权失去约束,从而影响司法公正。为维护司法权威,平衡各方利益,法院对待商标争议举证责任,应恪守"以法律审为原则,以事实审为例外"。  相似文献   
48.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化与命题的中国化,折射了理论研究的盲从及裁判实践的功利化倾向。我国民事举证证明责任分配承袭且实际沿循了"规范说"原理。"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具有历史合理性,且随实体法配置举证责任的成熟化应逐步隐退的概念。隐退或转化的逻辑在于"倒置—修法—正置",即被"规范说"开放体系吸纳的过程。它并非是"新的"另类特殊规则,实体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对某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只是借由实体法规范将具有减轻或免除责任情形的举证责任"具体化"于该方当事人而已。实则是立法者将客观举证责任的预先配置权集于自身,体现的依然是"规范说"之逻辑。在方法论层面,法官适用举证责任分配法则时,应严格按照位阶的高低适用,适用客观举证责任分配时不享有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49.
50.
审判实践中,我国各海事法院、一审和二审法院就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何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问题上意见不统一。针对这一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对比分析我国不同法院对这一问题的不同操作原则,提出将"受诉法院所在地"理解为实际审判法院或法庭所在地,根据赔偿权利人的诉求让赔偿权利人对其主张负"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举证责任,以期对这一问题在全国法院得到适用上的统一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