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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李长安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6):85-86
随着各类违法犯罪的不断变化和升级,警察的伤亡也在加大。为此,在警察教育中开设和强化警察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原则予以严格遵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牺牲和伤残。 相似文献
102.
103.
256例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回顾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探讨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的流行病学、损伤及伤残评定特点。方法 对256例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 男性多于女性,多见于6~18岁儿童,交通事故每天10~12时和16~18时最多,车辆类型以小汽车和货车多见,肇事方式多见于机动车与行人相撞,伤者的交通方式以步行多见,损伤部位以头部和四肢多见,损伤类型以骨折、挫伤、创多见,但内脏损伤相对较轻,下肢骨折远多于上肢。损伤程度多评定为轻伤,伤残程度以Ⅸ、Ⅹ级轻度伤残为主(33.2%)。结论 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适当放宽标准,伤残评定标准应增加儿童和少年的有关条款。 相似文献
104.
105.
2001年8月7日晨,被告李某之妻与孙某因都经营客车营运,为其客车班次的时间发生纠纷并争吵,与之相隔3米左右正在吃面的被告李某听见后,将吃面的碗朝孙某扔去.孙某头一偏,面碗落在地上砸碎,碎片击伤正在弯腰背朝李某、孙某洗手的原告的左足后跟,当即血流不止,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足跟腱部分断裂。并构成十级伤残。 相似文献
106.
张瑞凯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4):90-94
以北京市Y区743户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调查数据及访谈材料为基础,就此类家庭的现状、面临的具体困难及求助体系进行深入剖析。结果显示,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面临的困难依次为:缺乏照看伤残子女的人员、家庭收入过低、家庭成员情绪长期低落。其求助体系构成中,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计生委等制度化特征显著的主体占据了主导位置,亲戚、朋友、邻里等传统社会中非制度化、个人关系浓厚的救助主体,居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独生子女家庭风险规避的对策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107.
足弓破坏是现行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针对足损伤后伤残等级评定特别给出的命名,临床与法医学界对此问题的阐述尚较少见,有必要在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加以总结。足在纵、横方向上形成凸向上方的弓形外观,分别为内侧纵弓、外侧纵弓及横弓。足弓作用主要在于吸收震荡,起到保护作用,具备静态与动态两种态势。足弓可借鉴静态体重负荷下X线摄足弓侧位片进行测量。足损伤致跗、跖骨骨折愈合后足弓X线测量值背离临床医学足弓正常参考值和/或维持足弓功能作用的肌肉、韧带严重损伤,可谓足弓破坏。足弓骨性构架的动力结构内侧纵弓或承载负重的外侧纵弓中任意一个破坏,必定影响横弓,符合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的限定要件;而内侧纵弓及外侧纵弓均破坏,横弓必定破坏,符合一足足弓结构破坏的限定要件。 相似文献
10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道标》)第4.10.1规定:“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由于标准对“神经功能”和“日常活动能力”没有作出具体界定,以致在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人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严重的分歧.并在通过复习有关文献、根据标准编制内在的逻辑性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宣贯材料》,谈谈对该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与同行共同讨论. 相似文献
109.
110.
目的探索道路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所致轻度精神伤残者人格改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在伤残评定中的价值。方法运用《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评定量表》量化评定道路交通事故所致颅脑外伤者后遗人格改变状况,并探讨人格改变与颅脑损伤程度、精神伤残程度的相关性。结果 271例样本中239例(88.2%)存在人格改变,其中178例(65.7%)为轻度,46例(17.0%)为中度,15例(5.5%)为重度。人格改变程度在不同颅脑损伤程度之间的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各组之间量表总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两比较显示中型与重型颅脑损伤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人格改变程度越明显,精神伤残等级越高,轻度精神伤残不同等级者人格改变评定量表总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除七级与八级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余各组之间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交通事故中提出精神伤残评定的脑外伤者中人格改变发生比例较高,人格改变严重程度与精神伤残程度相关,《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评定量表》能有效量化评定交通事故中脑外伤所致人格改变程度,量表总分与颅脑损伤程度具有相关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