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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法庭内外》2009,(6):57-58
法官:父亲半个月前在房地产公司看上一套房子。由于是期房,还没有办好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要求交2万元定金,把房子先定下来。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后,父亲交了定金。然而,人有旦夕祸福。前不久,父亲被查出患了肝癌,已到中期,在世上的时日恐已不多。父亲再买那套房子已没有任何意义,更重要的是,治病需要花钱,购房款都必须用作医疗费,也没有买房的钱了。  相似文献   
52.
53.
曾昕 《新湘评论》2002,(9):41-41
2001年4月,甲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意向书,同时,甲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6月,甲被告知开发商原承诺的免费提供的车位现要求出资5万元予以购买,否则,不予提供。甲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但仍要求甲支付车位费。无奈之下,甲打算放弃购买此商品房,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的1万元定金,但开发商不同意退还。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向律师进行咨询。  相似文献   
54.
对商品房预售认购书法律效力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出现,为发展商迅速占领市场,快速筹集资金,争取并吸引住一部分潜在的买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独特的法律地位和双方权利义务不甚清晰的界定,由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及其中定金所引起的纠纷日渐增多,探讨其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5.
在招投标合同中,投(竞)标人交付的竞标押金、履约保证金,一方面是对竞标人竞投资格的确认,另一方面是作为竞投人履约能力的一种担保,其担保的作用往往是单向的,不同于定金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从合同,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约定而成立,同时对主合同还有很强的依附性。定金罚则不能随意扩大使用,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使用定金字眼,其违约责任的约定也不符合定金罚则特性的,不能认定为定金。  相似文献   
56.
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是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定金,是指台同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似文献   
57.
《民主与法制》2014,(8):64-64
赵子南读者:《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似文献   
58.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由于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对双方权利义务不甚清晰的界定,由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及其中定金所引起的纠纷正日渐增多,探讨其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9.
我国《合同法》及《担保法》对定金罚则适用范围仅粗略地规定为“不履行约定义务”。对不履行的含义及迟延履行适用定金的情况无明确说明,给司法实践造成适用困难。本文通过一则案例对定金适用范围特别是迟延履行适用定金的情况进行阐释,并基于定金的性质建议采用“根本违约”作为判断适用定金罚则的标准。  相似文献   
60.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虽并非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但能有效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目前在我国许多省市已开始推行《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制度。实践中,有些开发商从自己利益出发,并不使用《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而是擅自削减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在扩大自己权利的同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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