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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廉政短信     
《军队党的生活》2013,(10):79-79
党员干部是好汉,清正廉洁做模范。 权力本是双刃剑,为民所用莫蛮干。 金钱是个无底洞,淡泊名利不捞占。 美色实为迷魂汤,自重自警防受骗。  相似文献   
32.
目前,县乡换届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换届后,每个新一任领导班子,都将面临着一个如何对待上届"旧事"的问题,也就说,怎样唱好"连本戏"?对此,新一届领导班子人员,必须头脑清醒。  相似文献   
33.
解亘 《法学研究》2013,(2):102-118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相似文献   
34.
为平等辩护     
周保松 《南风窗》2012,(5):94-95
"人生而平等"绝对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专利,而是法国大革命以降植根于人类社会最深的道德信念。任何政治理论如果不能以某种方式体现和实践这个信念,都难有说服力。  相似文献   
35.
本文对赏识教育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36.
《政策瞭望》2014,(12):56-56
最近,江苏省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基本要求是按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对政府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行政权力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37.
包冰锋 《证据科学》2016,(6):703-711
在对不完全给付各要件证明责任的讨论中,最具争议的是可归责性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德国和日本学界主张可归责性事由为债务人的免责事由,应当由债务人负责举证。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根据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该要件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但在具体案件中出现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时则由债务人承担。目前我国法律条文尚未对不完全给付的证明责任进行明文规定,所以应当依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由债权人进行举证。继而为了减轻弱势方的证明负担,法官应当运用经验法则、表见证明等原理;证明妨碍规则和案件事实解明义务也可以帮助法官认定事实。  相似文献   
38.
李泉 《先锋队》2011,(18):57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突出强调,要谨防"精神懈怠的危险"。实践证明,导致精神懈怠的原因,往往不是逆境,而是顺境。知耻后勇,苦尽甘来。一个人身处逆境时,容易奋起勃发,过于顺利则可能忘乎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强化这样一种意识:越是顺利,越要小心谨慎,不为鲜花和掌声遮望眼。  相似文献   
39.
崔建远 《法律科学》2011,(6):121-128
违反从给付义务必须达到相对人的合同目的因此而落空的程度才允许解除合同。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尚无废除的必要。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被解释为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金钱给付作为合同标的场合,付款迟延情况下的解除合同必须从严把握。  相似文献   
40.
法律人热衷于定义每一法律概念,然对保险下一准确之定义却并非易事,我国保险法于保险之定义存在缺陷,最甚者实乃在于其尚未揭示出保险之本质,亦为保险之分类体系奠定错误之分类标准。探讨保险之本质,方知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之理论基础相异,亦难以寻求一更加上位之概念予以调和,因此对保险下一统一定义是不可能的,惟有采分别定义之立法模式。探讨保险之分类,始得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之分类方式存在弊端,惟依损害补偿险与定额给付险之分类方式方符合契约法之法理。由此,保险之定义亟待修正,依损害补偿险与定额给付险之分类方式构建保险之分类体系,并对之分别定义,实乃我国保险法之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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