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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刘艳 《天津检察》2009,(1):66-66
日前,笔者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例。2008年2月22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毕某某正准备向吸毒人员李某(另案处理)以每克480元的价格贩卖8.6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钢珠枪两支,枪支经鉴定具有致伤力。犯罪嫌疑人毕某某最终因涉嫌贩卖毒品(未遂)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批准逮捕。对于此案(在这里我们将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暂且放置一边不予考虑,只单单讨论其所涉嫌的毒品犯罪),看似司空见惯,可以顺理成章的认定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仔细考虑一下,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相似文献   
52.
贩卖毒品罪的本质可以从形式层面揭示,也可以从实质层面剖析。我国刑法一般从形式上界定,而德日刑法则通常从实质上分析。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本质,德国理论界有两种主要的学说。一是以法益一元论为基础的贩卖毒品罪本质观,二是以法益二元论为基础的贩卖毒品罪本质观。前者侧重于刑罚权的限制和人权的尊重,后者则重视社会秩序的维持。借鉴国外理论,我国刑法中贩卖毒品罪的本质应该界定为对于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危险,即对人民健康的侵害,该危险是一种抽象危险。  相似文献   
53.
[基本案情] 1999年7月,李某(系宁波市公安局特情)向宁波市公安局报告张某有贩毒嫌疑,后在该局侦查人员的授意下,李某就向张某求购海洛因。张因自己并无海洛因,就从冯某、王某处购入8.7克海洛因转卖给李某。交易结束后,张某、冯某、王某均当即被预先设伏的侦查人员抓获。1999年11月2日,宁  相似文献   
54.
当前,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的定罪路径较为混乱。应厘清毒品与麻精药品的关系,从贩卖毒品罪的立法原意出发,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确定行为人明知是管制的麻精药品而向吸毒、贩毒人员贩卖或者被购买人用于特定犯罪活动的,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具体适用时,应对行为人对麻精药品的认识内容和认识程度、是否有以毒品替代物出售的故意、是否存在非法用途等予以考量。  相似文献   
55.
【裁判要旨】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帮助收取毒资,属于事中帮助犯,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在具体认定贩毒数量时,应正确适用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相似文献   
56.
无论是天然毒品还是经加工或者合成的毒品,在最终进入市场、产生实际危害社会的结果之前,大多要经过运输这一途径,因而运输毒品是毒品犯罪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故许多国家将运输毒品行为纳入到走私毒品、贩卖毒品的行为中进行打击,亦有部分国家单独规定了运输毒品罪(但具体表述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57.
论零包贩卖毒品案件证据的收集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零包贩卖毒品是毒品流通的最后环节 ,其流通方式以单线联系、秘密交易、人货分离为主。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及时性和客观全面性 ,审判各类证据真伪 ,使证据真实 ,有力打击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58.
本文案例启示:毒品案件中"以贩养吸"情节的认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于确有证据证明收缴到的毒品是用来贩卖以供自己吸食毒品的,应当认定为"以贩养吸",依情节酌情处理;对于没有证据证明毒品是用于贩卖的,应秉持疑罪从无原则,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毒品犯罪已经成为新世纪的巨大"公害",严重妨害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给公民的人身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兼引发盗窃、抢劫、杀人、伤害、卖淫等多种性质犯罪。2007年至2013年。  相似文献   
59.
正近年来,本文作者承办的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的案件66起,二审及复核程序辩护后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35起,发回重审的4起,毒品案件未遂的辩护在毒品类案件中,尤其是针对贩卖毒品罪是否存在未遂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态度尚不明确。在实践中有的法院明确对未遂作出认定并在量刑时予以体现,有的法院则认为贩卖毒品罪应参照行为犯处理,甚至在一些省份的法院与检察院明确形成了参照行为犯处理不适用未遂的书面意见,认为只要是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准备毒  相似文献   
60.
犯罪嫌疑人支某,男,41岁,汉族,江苏省某市人,小学文化,无业,1979年3月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82年4月因流氓斗殴被劳动教养二年六个月;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1992年12月因妨碍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1995年7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05年12月14日因贩卖毒品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罗某,男,35岁,贵州省某县人,仡佬族,初中文化,无业,捕前暂住处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2005年12月14日因贩卖毒品罪被依法逮捕。一、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犯罪嫌疑人支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与犯罪嫌疑人罗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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